严华华早产了,是个儿子。母亲没事,但孩子要在保温箱里养一段时间。 接到通知的萧老师匆匆赶回来。 见她有人照顾,余岚一身疲惫地回到余氏的别墅。 “我不会跟他离婚,为了救小薇,我永远失去了孩子;如果汤力死在你手上,我活着也没意思。”余岚看着正在喝汤的母亲,“从今往后,我跟汤力不会踏进这里一步,妈,你自己保重吧。” 说罢,转身离开了。 这个家,从以前到现在都不欢迎她。梅家人如此,亲妈也是如此,心好累,实在没兴趣再来。 余母很冷静地看着她离开,无奈地扬扬嘴角。 “听见了吧,我就说她舍不得离。先让她歇歇,没有孩子的夫妻过不长久。” 放在桌边的手机忽然响起一个娇脆的女声,“姐还是怪我……”明明是凶手的错。 两人本来就聊着,没想到余岚会突然过来。 “难免的,过几年就看开了。” “过几年?妈,女人能有几个几年?看不见未来的感情最好是提前分开,这样对他们两个都好。希望姐以后别又怨我,咱们完全是为了她好。”biqubao.com “你急有什么用?总不能逼死她,唉,日子长着呢。行了,这事先搁下,倒是你,一个人在国外要注意身体……” 听着小女儿吧唧吧唧的欢快讲述声,余母面带微笑。 唉,两个如花似玉的女儿,大的嫁得平凡,希望小的能找一个好的。这样的话,就算将来自己事发起码也能找人疏通疏通,而不是束手无策。 像那姓安的一样…… 余岚并不知道亲妈的真正想法。 晚上八点多了,她开车回到小农场,远远看见一栋小小屋里透出来的灯光,心里倍感温暖。 在医院时,看到严华华痛得五官扭曲,嘴里还喊着让医生一定要保小,哪怕放弃她的生命。 那种场面让余岚深感世事无常,每个人都不知道厄运什么时候来临,人们过的每一天都可能是最后一天。 所以,她要做的是努力挽留,而不是轻易放弃。 或许明天是世界末日呢?又或许是他俩的最后一天,该好好珍惜才对。 “怎么这么晚?”听见车响声,屋里出来一个高个子男人。 余岚锁好车门,笑吟吟道:“别提了,华华在山上摔了一跤,早产了,等老萧回来我才敢离开。” 态度自然,仿佛下午寻死的一幕不存在。 “啊?母子没事吧?” “没事,孩子要在保温箱里养几天……” 虽然萧炫请了产假在医院侍候着,余岚生怕他一个大男人不懂照顾,特地请了梅林村一位经验丰富的大婶隔三差五的炖一盅汤过去,让萧老师不至于手忙脚乱。 这对夫妇是她的好朋友,身边又没个有经验的长辈,她能帮则帮一把…… 说回柏家的两个小包子,他们被亲妈送回唐朝避暑,头一个星期要亲妈每天傍晚去接人。过了七八天后他们不愿回来了,因为小哥哥小姐姐们半夜进山摸蝉蜕,设机关逮小兔子,可过瘾了。 但要母亲每晚过去陪睡。 大半个月之后,俩小包子终于摆脱对父母的依赖,全心全意地追随小哥哥们在山上打猎,河里打鱼,用精巧玩意实地操作。 把孩子交给母亲,柏少华很放心地撒手不管了。如同平时孩子在他手里时,孩子娘也从来不过问。 但苏杏放心不下,天天在书房找个时间溜回唐朝看看俩小怎样了,会不会有危险。当然,她是偷偷躲一边看,不露面,省得孩子们见了她又丢不开手。 严华华摔倒的那天晚上,她大概十点多从古代回来,收到孩子爹发来的信息去休闲居吃宵夜才得知对方早产的消息。 “太不小心了!肚子那么大还进山干嘛?打柴?”苏杏不懂了。 “听说是散步,想顺便摘些野菜。”参与救人的安德透露说,“幸亏养生馆那边去得快,不然真是危险。” “她可能是仗着自己对山里的情况比较熟悉,自信不会出意外。”陆易道,“其实河里淹死的往往是会水的。” “她胆子挺大的,平时就算了,现在挺着个肚子不怕遇到猛兽吗?”苏杏始终觉得不可思议。 猛兽?众人愕然。 包括柏少华也看着她,“哪来的猛兽?你见过?” “没有,少君说你……”苏杏指指柏少君,却发现他在偷笑,“说你从国外买了一些猛兽回来放养。”敢情是骗她的,这小子。 “你现在才想起来,就算真有猛兽也被人打光了,还等到现在?”柏少君索性大方地笑,并把N年前捉弄她的事说了一遍。 “打光倒没有,目前它们在森林里繁殖得挺好,改天带你去瞧瞧。”柏少华微笑道。 “啊?真有啊?伤不伤人?要不要杵一块温馨提示?”苏杏忧伤了,村里有客人,家里有孩子呢。 “没事,我们有枪……”柏少君快人快语,刚说枪字立即收到三双警告的目光,“猎枪,苏苏你要不要一把?很好用哒~”给她用不要紧,她不懂枪械的分类。 他记得她与亭飞学过枪,好东西要跟好朋友分享嘛。 这回他只收到的一个严重警告的眼神,来自她孩子爹的。懂得开枪就行了,和平年代喜欢玩枪的都是女汉子,他孩子妈是文人,万一不慎枪走火怎么办? 受到他谴责的一眼,柏少君忙笑嘻嘻地蒙混过关。 还好,柏少华及时给苏杏舀了一个猪蹄。 这猪蹄是财叔他们今早去梅林村的菜市场买的,出去的时候碰到少华在村里散步,顺口问他要不要买,结果就有了今晚这道诱人的宵夜。 卤猪蹄?! 苏杏眼睛一亮,举筷轻轻一夹,嚯,猪蹄的皮被夹开了,露出香喷喷的肉肉来。表相油亮,浓浓的肉香把她馋得头也不抬一口拒绝小伙伴的好意。 “算了,我对枪没兴趣。” 在这太平盛世,她对吃的更感兴趣。 夹一块放进嘴里,嗯,油润酥软,汁水浓厚,孩子们不在太可惜了。 “嗯,这个好吃,改天再做好不好?我把小菱小野接回来。” “改天做可以,打扰他们学本事就不必了,等他们回来我再做。”柏少华微笑道。 这东西胶原蛋白多,适合女人和儿童吃,前提是她们要喜欢。 “大家同在一个村,明天你找小雪一起去看看小严,免得别人说你冷心冷肺。”柏少华又说。 “我正有这个打算,吃完宵夜我就去找小雪。” 陆易听罢也建议,“明天让少君代表咱们餐厅一起去。” “没问题。”代表一口应承。 枪的话题被成功带开,柏少君抹把不存在的汗松了一口气。 其实他觉得女人玩枪没什么,又不是扛火箭炮,怕什么?少华是关心则乱。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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