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到自家孩子遭贼人惦记,每个正常人都会毛骨悚然。 苏杏也不例外,事实上,她一直期待这次是柏少华判断错误,碰瓷谁都有可能碰上,但被人贩惦记真的很可怕。 现实很打脸,第二天下午,正在工作中的苏杏收到柏少华来的一份文件,上边清楚写着那群人的供词。 原来孩子在婴儿时期就已经被他们盯上了,混血儿价格贵。况且他们还是双胞胎,父母长得好,孩子将来肯定差不到哪儿去,苦于找不到下手的机会。 那时候云岭村里只有她家两个孩子,太扎眼了,容易被人拦截。 据他们打听,她与村里的年轻人交情都很好,处处有监控,这孩子妈又极少出门。孩子爹倒是经常推着孩子在村里逛,问题是他那体格一看就不好惹。 哪怕腿有点毛病,万一人家以前是运动员或者拳击教练啥的,瘸一条腿算什么?烂船尚有三斤钉,病虎再怎么弱它也不是猫,光凭双手随时教你重新做人。 所以他们主要是盯着女人,也一心巴望那俩孩子能顽皮地脱离父母掌控,在村里跑来跑去也行嘛。 可惜一直不如愿,他们万万没想到这家人在秋祭居然会出来。 每逢村外盛事,那些人都在外边顺手牵羊,还别说,每年都被他们得手一两个。他们人手足,每年来的人都不一样,但主要目标一直在交接。 当他们现那对小家伙的父母终于舍得离开村子,便迅展开自以为万无一失的安排。可惜他们还是低估了孩子爸的能耐,人家根本不是什么拳击教练。 “……他肯定在少林寺学过功夫。”这是那几个人对柏少华的评价。 老外嘛,对华夏功夫特别热衷。 苏杏看得想笑,但又笑不出来。 那几个人说他们是被那对龙凤胎的父亲打伤的,虽然医药费有个傻冒出了,能讹尽量多讹些。人贩也有人权,孩子没拐成功,对方反而把他们打成重伤,理应赔偿。 一码归一码,社会教的。 但有件事他们没查清楚,云岭村在当地属于特殊的存在,一般情况下互不干扰。不管那个瘸子是不是学过功夫,有没打人,只要那些人拿不出证据就没事。 不如省点时间,连夜提审那些贩子以前被拐的孩子卖哪儿了…… 苏杏几乎可以肯定,柏少华昨晚教孩子的那番话不是恐吓对方,说恐吓是为了安慰她。或许,如果她昨晚不在,那几个人估计不是在警局,而是在太平间吧? 能教会三岁孩子清楚人贩子的危害,同样能教会他们怎么杀人而不为人知。 可她能说什么呢? 自己孩子被人贩子盯上,她还要为那些贱人担心生命安全不成? 她没那么圣母。 但也担心孩子们的三观。 可惜她没资格说什么,孩子爹才是孩子们的保护神。 而她,只是一个普通的母亲,一个被爷仨双商辗压的女人。她唯一的优点是古文学,为了改命而逃离那种环境的她,如今是一个连普通女人都比不上的人。biqubao.com 在她的记忆里,这种人在末世活不过三天,若身边有能耐的亲人存在,那么大家都活不过一年。 …… 自从那天关机以后,接连几天,小辣椒再也没打过电话来。可能已经放弃,可能正在想法子惩治她。 无所谓,除了小说,她还有其他稿子的收入。 “……我们好心送他们去医院,还垫付几万块的医药费,连声谢谢都没有。”可能是生完孩子的后遗症,严华华大有变话痨的迹象,“后来才知道那几个是人贩子,卧槽!吓得我跟老萧赶紧跑……” “那你有没跟他们讨回医药费?”苏杏随口笑问。 “嗐,还医药费呢,那群死人说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他们那辆小面包车是偷的,警方说要还给失主。”也就是说,她夫妻垫付的钱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头。 苏杏笑了笑,不说话了。 她本来就不是话多的人,除非特殊情况,例如受到限制的时候。 距离那件事有好几天了,严华华今早突然来访说在家闷得慌。云非雪和容希要做生意,没空跟她聊天,村里只有苏杏是最闲(对方认为)的便想来聊聊天。 可是,苏杏并不想聊,所以在凉亭里接待的她,小石桌上摆着电脑打开网络看新闻,希望对方能识趣离开。 “苏苏,那天晚上你们回去的时候有碰见那些人吗?”但严华华的注意力全在旁边的婴儿车里,似乎随意地问了一句。 “没有,”苏杏一手托腮漫不经心道,一边打开自己小说的网页,“那条路太黑,我们走到一半决定拐道走比较安全。” “可那些人说是少华打伤他们的。”见她不承认,严华华疑惑道,“他们连他当晚穿什么都说了,如果没见过怎么可能知道?”老萧送他们去医院的时候旁敲侧击地问过,对方是这么说的。 听他这么一说,严华华顿时觉得丈夫这钱掏得亏。 虽然男人让她不必放在心上,可是按道理,谁打人谁付钱才对,哪有把伤员扔在路边坑好人钱的?把坏人打个半死扔在路边,结果让其他路过的人遭了殃,还不如不干。 做事有始无终是很缺德的。 苏杏听罢,仍然不为所动,“我说不出萧老师和你那天晚上穿什么衣服,这能说明我没见过你们么?谷场那么多人,相信我,能说出他穿什么的大有人在。” 帅哥总是招人眼球,除了歹徒,多的是小妹妹大姐姐的粉色桃心眼。 她这是狡辩。 严华华忍了忍,想着大家好歹是邻居,最终忍住没反驳。 “你说得也对,我也不信少华是个做事有头无尾的人,说不定那些人本身就有伤故意躺那儿准备讹人的,要怪只能怪我们自己倒霉。” 苏杏笑了笑,倒霉谈不上。 那种情况他们只要报警或者打急救电话就可以了。医药费是他们夫妻自愿给的,而非遭了讹诈,怎么能算是倒霉呢? 当然,这些话她不便说出来。 “对了苏苏,过几天是余岚丈夫汤力的生日,你跟少华从来没参加过,她希望你俩今年一起去热闹热闹,到时候咱们一块去吧?有个伴。” “哦,回头我跟少华说说,如果他没空就不去了。” “那行,我也该回去给孩子喂奶了,你忙吧。” 严华华眼力不差,早就看出她不想多聊,便找个由头离开了苏宅。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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