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边传自己什么,当事人无论日常多忙总会听到一些。 余岚专注开车不接话,面无表情。 早料到她会给自己脸色看,余薇说完便一声不吭闷头闷脑地看车外的景色。 车子出了公路,余岚把车停在梅林村的路口。 “下车。”冷淡道。 余薇先是莫名其妙,听见下车二字,不禁目露惊诧之色,“姐,这儿离家很远诶!”要她走路回家? “下车!”余岚不耐地喊了一声。 “我不下!”余薇也来气了,坐得稳稳的,“我要回家。” 被柏少华轻视就算了,人家好歹是未来小叔。 余岚是自己亲姐,孩子的事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况且那根本不是自己的错。 见她不下,余岚也不废话,利落地把车子掉个头驶往省城方向。 “哎哎,去哪儿去哪儿?” “去看杜磊。”余岚淡然道。 杜磊,一个令她们余家视为噩梦的名字。 “我不去!下车,我要下车!”见姐姐的表情有点狠,吓得余薇惊慌失措地拍打车门。 车子一停,余薇连滚带爬地下了车。 余岚直接一踩油门,车子呼地飚远。 被扔在路边,余薇狼狈不堪地站稳一看,才一会的功夫,车子离梅林村口更远了。她一直穿高跟鞋出入,若要走路回村,这双脚甭想要了,铁定报销。 她既慌乱又委屈,给母亲打电话让人来接。 半个小时后,余薇来到母亲的办公室哭诉今天的委屈。 “……还有那个杜磊,妈,他好像判了几年?现在应该出来了吧?出来了怎么办?姐到现在还在恨我,他就更不用说了。”他女人一尸两命只会更加恨。 余母神色温和,“放心,他四年前出狱,我找人送了一笔钱过去,让他再找一个年轻女人去别的地方重新开始。你姐是吓唬你,下次别跟她耍小孩子脾气。” 得知那位狠人收钱走了,虽然心中不服,但穷疯了的人必须给钱才能解决,就当破财挡灾吧。 余薇松了一口气,擦干眼泪。 “在外边受气,回到家里还要憋着……”说什么家是避风的港湾,全是骗人的。 她越想越不痛快,“妈,我按你说的去跟姓苏的做朋友,可她像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见我就躲,害得柏大哥一直对我有偏见,怎么办?她不出门我没辙啊!” 说到这一点,她既得意,又很烦恼。 作为孩子的亲妈,余母当然听出来了,浅浅一笑,回到自己的办公桌前:“那就算了,反正小岚接了你的代理权,你继续当你的千金二小姐,该玩玩,犯不着看她脸色。” “就这样?”余薇蹙眉,“这要等到牛年马月?” “急有什么用?你呀,不如在自己的婚事多花点心思,看能不能早点结婚。”余母叹一声,“唉,你俩长得好,我还以为不愁嫁,没想如今反倒成了两块心病。” 但凡一个能有好结果,她也就宽心了。 “我?早着呢。哈维斯说我还小,不懂婚姻之重,等过两年再说。”余薇把玩着手机绳,轻闲地说。 余母却吓了一跳,“还要再等两年?为什么?” “我猜他刚离婚没多久,不想那么快又回到围城里去。” “那你要想想办法,”余母考虑了一下,“不如……你早点怀上孩子?” “妈,用孩子套住男人的招数过时了,”余薇知道母亲想说什么,有些不爽,“哈维斯跟柏大哥不同,他离婚的时候一双儿女让给前妻,只留下一个最小的孩子。” 而且,她向男友旁敲侧击地打听过,柏少华因某些事惹恼父亲,父子俩闹得很僵。只要她能劝柏少华主动回y国向父亲认错,她就能获得老爵士的好感与认可。 只要得到老子认可,哈维斯就没理由拒绝了。biqubao.com 要知道,男友其他兄弟的女友群几乎囊括各行各业的女精英,由于不合老爵士的心意均有名无分,全是女友。 虽说外国人开放,自由,不受父辈压制。 那是普通人的生活方式,他们这些世族子弟一向尊重父辈的意愿,否则只能当个落魄的普通人。 就像柏少华,在外边混不下去只能跑回外祖家定居。 真是膈应,她当初想着,苏杏和自己同年龄,而自己是名校学历,留过学,论学识、见识她都比姓苏的好。没道理苏小贱能钓上爵士之子,自己钓不上的。 所以,她找母亲商量,把那伍雪青找来哄出所有的事,然后找个借口打了。 伍家妈妈在京城被人整,余家一个地方富豪能有屁办法,也就伍雪青病急乱投医,一时慌神上了当。 至于柏少华为什么来华夏,她们那会儿不清楚,只知道他在y国的兄弟有好几个。与她相衬的青年只有一个,就是伊凡的亲哥,同父同母的,今年25岁。 余薇比他大两岁。 为什么要舍近求远? 一来柏少华连苏杏都啃得下,脑子很有问题,她不屑考虑;二来,每每想起自己曾经疯狂般喜欢柏少君,她觉得很羞耻,如果搭上柏少华就得和他成为朋友…… 那种感觉,真特么酸爽。 既然有其他人选,她何必让自己不自在? 于是,她远赴海外按照自己规划的那样去接近伊凡的亲哥。那个家族的男孩喜欢平民的生活,想掌握他们的日程很容易。 伊凡亲哥是个单纯的男孩子,他喜欢华夏的女生,余薇不费吹灰之力就跟他成了朋友。计划很顺利,没想到的是,她去参加他生日趴的时候,认识了其余几位兄长。 哈维斯就是其中一位。 与哈维斯的大气相比,伊凡亲哥虽然年轻,行事却斤斤计较一副小家子气的样子。因为他也是一名向往自由、忤逆父亲的青年,打两份工作维持生计,忒有骨气。 生日趴后,哈维斯对她展开一系列强势的令人眩晕的追求攻势。 浪漫的约会,香槟与红玫瑰,珠宝与音乐会……英伦绅士的追求高贵而华丽,令人心神迷醉,在一个葡萄酒庄园她答应他的追求。 哈维斯不算老,今年才37岁,那种成熟的迷人魅力让他在上流社会颇受女性欢迎。 男人老些会疼人,这是很多女人说的,包括母亲。 他确实很会疼人,身上又有贵族光环,所以她乐意为他国内国外两头跑。而且他承诺,等两人结婚时,在她家乡投资的所有项目将成为迎娶她的聘礼。 只是口说无凭,余薇不得不多做一手准备,把一半希望压在聪明能干的姐姐余岚身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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