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时间到了,张姐拎包经过苏杏的办公室。 “苏苏,要不要我送你一程?”大家都知道她遇袭,如今极少步行。 苏杏抬头望出来,“不用了谢谢,少华的车在路上很快就到。”刚信息来,他被堵在半路正郁闷着,让她等等。 既如此,张姐挥挥手便走了,工作室里的几个年轻人连忙追了出去。 “张姐张姐,你今天那话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随口一说。” “不是,张姐,有话您直说……” 很快,外边的吵嚷声渐渐没了,苏杏心情郁郁,帮一位同事审阅几份稿子。她不会最后一个走,这里安静,气氛好,外间的办公区有年轻学生上网做兼职。 工作室的门钥每位职员人手一把,个人办公室的自己保管,什么时候走都无所谓。 夫妻俩说好了,等他的电话一响,她再出去。 不过,柏少华的电话还没来,苏杏等到另一个人的电话。 “元梦?出去?”她歉意道,“不行,我家人都回来了,今晚要在家陪他们。”最近按时按点上下班,总觉得跟家人相聚的时间太短,不像以前那般自由。 在村里闲散惯了,她已不习惯当上班族。 “你老公回来了?”元梦一愣,“不如叫他出来坐坐?大家认识认识。” “等他来了我问问他。他不喜欢应酬,你不用等,去的话我再给你电话,你先跟朋友玩吧。”苏杏无法当下给答复。 结束通话,元梦来了个深呼吸。 不急,不急…… 这时,一位英俊潇洒的男士在她面前坐下,见她神色有些激动,不由问:“元梦?你怎么了?” 元梦回过神来,笑了笑,“没什么,抱歉抱歉,我那朋友可能来不了了,害你白跑一趟。” “无所谓,有你就足够了。”英俊男士微笑,嘴角现出一丝细纹来。 这不叫老,叫成熟。 有时候,年纪是男人的一种魅力,坚持健身保持体力的话,一个四十左右的男性能秒杀一切小鲜肉。 元梦笑看他一眼,“李主编,你离婚这么久了,不打算再找一个?” “在外边别叫什么主编,叫我李哥吧。”李主编说着,笑意斯文,“怎么,打算给我作媒?” “不敢,想介绍一位小才女给你认识,她十八岁大学毕业,后来嫁人生子荒废了学业。三十了才出来工作,可能觉得责任已了吧。”元梦遗憾道,“国内的女性实在是活得很压抑。” 李主编眉梢轻挑,“她说的?” 元梦靠在椅子上,喟叹,“怎么可能,她自尊心强,哪肯说这些?其实我们的相识过程蛮戏剧化的……”把那次王家人在医院堵她要钱的情形说了一遍。 “她男人倒是有钱,带着孩子满世界跑。她虽然担心,却不敢反驳他一句。”她秀眉轻蹙,语含惋惜,“很有灵气的女性,她不该过这种生活。可惜我劝不了……” “嗬,”李主编眸中掠过一抹戏谑之色,“居然还有你元梦劝不了的人?” 元梦讪讪一笑,“你就别调侃我了,我顶多给姐妹们一点建议和勇气,劝得了谁?唉,她呀,只要男人在家绝对不单独逛街,明知这种生活方式不对却不敢反抗,你不觉得这种思想很愚昧吗?”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你管那么多干嘛?”李主编不以为然。 “李哥,以她的才华将来定能惊艳整个文学界,我替她不值。”元梦有点忿忿然。 “所以?”他理解元梦为什么有这种想法。 元梦是海归女,从小在外边长大、工作,今年才回国内展,看到一些现象难免不顺眼。但她有分寸,在大庭广众之下说话晓得进退,这一点颇让他欣赏。 而今天,他是头一次见她替别人的遭遇感慨伤怀,其中因由值得玩味。 只是他没说穿。 “所以,我想介绍你们认识。李哥口才好,希望她听得进去。” 说到这里,元梦苦笑了下: “不过你可能连见她一面的机会都没有,我上次听说她只做到年底,因为男人反对她出来打工。这不,今晚本来能约她出来的,结果她临时说要在家陪他,唉。” 李主编微微一笑,端过酒泯了一口,说道:“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活方式,或许她乐在其中,旁人干着急有什么用?算了,别人的事先放一放,说说你明年的计划……” 外边寒意阵阵,餐厅里温暖如春。 客人们三三两两,或温言蜜语,或友好倾谈,或各种言语试探。世间万象眼前过,善恶交错,欲念支配每个人的喜怒哀乐。 凯旋餐厅外的马路边,车堵如长龙。 “少华,我有个朋友想认识你,就在那间餐厅,”苏杏指指隔着一个停车场的对面街一间雅致餐厅,“要不进去坐会儿?”正好有个路口拐弯。 “男的?”是的话必须去。 “女的。” 单手扶着方向盘,柏少华看奇迹般瞅她一眼,“你希望我去?” 苏杏撇撇嘴角,眼望前方,“想不想是我的事,你就说去不去吧。” 柏少华看着前边的车队,“你的朋友你作主。”女人是天生的醋坛子,信她三分都得死,酸死。 “那还是不要见了,她长得很漂亮,又聪明能干,身材好,嘴巴很会说话。”关键是未婚,自己的男人要藏着点。 柏少华忍不住含笑望来一眼,“你在钓我?”诱饵听起来很动人。 “不,我在陈述事实,并告诉你我很嫉妒。” 苏杏想起元梦的身材、口才和那种容光焕的精神状态,让她羡慕不已。 一想到他和对方单独约会,相视而笑的情形,心里顿时酸溜溜的。 “你用不着嫉妒,”车流动了,柏少华启动车子的同时,大方地给予她肯定的赞美,“在我眼里你一直是最漂亮的。” 男人这张嘴呀,真会说话。 这话如果是小野和小染说的,她信。 至于他么……苏杏默默鼓了鼓腮帮子,为了注意行车安全不再和他说话,默默盯着窗外行走的人群。 车里一时陷入静默,一个开车,一个看风景。 待车子开到顺畅地段,苏杏忍不住问:“少华,如果末世到了,你会怎样?”biqubao.com “组队打怪。”他的回答很干脆。 “……” 柏少华放缓车瞧她一眼,“怎么,你又做梦了?” “没有,突奇想罢了。”苏杏想起那段未来的人生,“在末世我可是下等人,你和我结婚不觉得丢脸吗?” “听起来你很骄傲。” “没有,只是觉得,每个年代有每个年代的英雄。未来的我在太平年代也为国出过一分力,就像军人在太平年代也经常遭人诟病……” 时代不一样,人群的定位随着环境而变化。 某个年代的下等人,是另一个年代的勇士,等级分类是暂时的。 可是,她现在什么都没做。 若末世提前,她是真正意义上的废物,没有值得她骄傲的地方。 瞥见她目光黯淡,联想刚才的那一句话,柏少华大概猜到原因,不过他没有安慰她。 “你能有这种觉悟我很高兴,”他一本正经道,“所以苏苏,身为下等人,你是不是应该讨好我?” “……” 苏杏鄙夷地瞧他一眼,“怎么讨好?跪下唱征服?” “哈哈,好主意,我喜欢。”柏少华忍不住大笑,专注前方的路况,一边伸手摸向她的大腿,“就今晚吧?” 女人一把拍开不安分的爪子,“我呸,专心开车!别动手动脚的。” 遗憾地收起蠢蠢欲动的毛爪,某人心情欢畅地驾车融入川流不息的车潮……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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