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杏没去探望元梦,她没那种习惯,更害怕人情世故中的有来有往。 临危求助,可以理解。 如果一个成年人连小病痛都处理不好,她会鄙视对方的生活能力。 更何况,今天她去探望元梦,明天元梦又要感谢啥的,一来二去,两人的交情自会水涨船高……这不是她要的,她想要点头之交或者品茶之谊。 或者君子之交淡如水。 像常在欣,卓文鼎之类的,平时不见面,关键时刻找得到人,不按俗套来的友人关系最可靠。 凭烧感冒论交情的,她从头到尾只有一个,那就是陈悦然。 想当年,她但凡有些烧感冒,陈悦然甭提有多热心地来探望她,因为她每次来,身边总要带着郭景涛。 那些年,那些日子,让她痛不欲生。 痛定思痛,后来她但凡有些头沉身热,第一时间跑去看医生、打吊针,杜绝任何生病的可能。 加上她本来就不爱麻烦别人,自己在外边读书一直很注意身体。搬到云岭村后也一样,后来认识婷玉,让她从此和生病绝缘。 所以,元梦病了一周,苏杏没有出现过,仅仅那次在电话里问候一下,让人郁闷的。 上赶不是买卖,元梦也没打电话找她。直到病好了,两人相约出去一聚。 元梦的这种作风,令苏杏很安心。 那天晚上,现只有她一个人赴约,元梦惊讶地看着她,“诶?怎么只有你一个?你老公呢?” “他忙,说那晚是举手之劳,让你别放心上。”苏杏坐下时笑笑说,“而我呢,是真心不想让你俩见面。你太漂亮了,我吃醋。” 一席话逗得元梦开怀大笑,不再纠结这个问题。 “苏苏,你真要回乡下?不觉得在城里生活舒适些吗?”两人边吃边聊,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习惯,“你还这么年轻,孩子也大了,应该趁早经营自己的事业别再浪费光阴。” 这话她是真心的,据了解,苏杏当年是小有名气的才女来着。 苏杏微笑,“哪有浪费?人各有志,能提前过上退休生活我是求之不得。”虽然有可能成为废物,自己知道就行了,没必要说给外人听。 要知道,废物也有自尊心。 元梦无奈,“随便你吧,元宵给我订的那两间房我一定会去,你千万给我守着,别让他们取消了。” “他们有你的电话,取不取消会跟你联系的。我就一中间人,不过问。” 那就好,元梦安心了,生怕她忌讳自己漂亮的外表而使坏。 “还有没多余的房间?我另外几个朋友也想去。” “没了,我们村虽然偏僻但客人图的就是清静,很少人退房。何况村外的景致数初春最美,村里三间客栈年年爆满……” 甭说云岭村了,梅林村、下棠等村皆是如此。 可以说,余岚打造的旅游环境很成功,让众村民们的生意蒸蒸日上,往日的刁钻刻薄风气仍然存在,但已不明显。 末了,元梦从包里拿出两张音乐会的入场券。 “这才是真正的谢礼,元旦前夕在音乐厅举办的名家演奏会。”很热门的一场盛事,票一出就抢没了,“我找朋友问后台要的,无论生活多忙也要适当放松一下,这是情.趣。” 苏杏接过来一看,音乐会? 元梦眼尖,从她的微表情中读出一点信息。 “怎么,没去过?这就是你老公不对了,他可是半个西方人,约会的时候就该去了。”元梦回忆自己的初恋,无限感慨,“这是我年轻约会的时候少不了的节目,可惜呀……” 都走不到最后。 既然是谢礼,苏杏收了,礼尚往来便到此为止。 不过话说回来,正如元梦所说,柏少华身为半个西方人貌似没带她去过这种场合。 是不喜欢,还是觉得她不懂? 心中有疑,对自己人没什么好瞒的,苏杏当晚就拿出这两张门票去书房问孩子爸,是否嫌弃她的艺术细胞不足。 “你喜欢听?”孩子爸直截了当地问了一句。 谈到喜欢,孩子妈的气势弱了,“一般般吧。” 看现场的感觉确实很震憾,但她更喜欢在书房里一个人听得浑身起鸡皮疙瘩,灵感爆棚。 “我没听过,如果你想听到时候一起去。”孩子爸极少拒绝她的邀约。 孩子妈顿时笑弯了眉眼,抱着他撒会娇,然后出去陪小儿子玩跳棋。 双胞胎去了泉月的工作室,孩子爸承担家庭的一切支出,赚的钱比她多,所以她工作之余兼顾孩子的心情。 这不叫自我牺牲,而是不再计较得失。 她多疑,且小气、计较。 对他的信任,她是从怀疑开始的。 她的不计较,是因为他的付出一向比她多。 做人先要有自知之明,然后懂得感恩。这是一种磨合,而不是迁就,更不是奉献牺牲。 外人看不到这些,怎么说都无所谓,她也不在乎外人说什么。 令人遗憾的是,那天的音乐会她没去成。 下班之前,在外边出差的文老了十几份扫描片过来让她尽快译出来,晚上十点前给他。 那是一种碑文的扫描件,缺口崩边的。 她要根据前后左右的字来分析残缺的是什么字,要考虑古人遣词造句的习惯以及多方面的知识。很耗时间的一件活,连晚饭都是柏少华给她送去办公室。 两张门票给了谢妙妙,难得佟师兄在家,两人去重温二人世界的浪漫。 而苦命的苏杏边吃饭边工作,时间不知不觉就过去了。 柏少华就在办公室里等她,坐姿优雅,摆出随身携带的电脑跟大昆、小能联系,然后查看财经新闻或者公司信息。 夫妻俩是宅客,在哪儿都可以工作,也坐得住。 那天晚上,在工作室里加班的人特别多,走来走去的,苏杏只好把办公室的门关了。 音乐会一结束,元梦就打电话过来笑问效果如何。得知两人没去,她很遗憾地说去演奏的都是名家,一票难求。 “明天还有一场,我再找朋友试试,你们不去实在是太可惜了。” “我明天未必有时间,你和朋友去吧。”苏杏拒绝了。 “我倒是想去,可惜没人陪。我那些朋友出差的出差,约会的约会,谁肯陪我听什么音乐会?当场闷死他们。”元梦笑呵呵地说。 “那就没办法了……” 耗了很多精力的苏杏和她聊几句便结束通话,粗钝的神经线让对方无语至极。 当然,苏杏最终还是如了愿。 第二天的傍晚,柏少华拿回两张票和她一起去了。 元梦说的没错,二人世界的浪漫能唤醒初恋的感觉,加深两人的情感。 淡淡的路灯之下,微微细雨中,动人而美妙的音乐似乎萦绕耳边。 感性的女人忍不住前行两步,在男人的注视之下轻迈优美轻盈的舞步,回眸一笑,向他伸出一手。 双手插兜的男人嘴角微扬,伸出一手牵住她的,稍微用力将她拉回自己身边。 两人依偎着有说有笑,腻乎地在雨中漫步,像在云岭村那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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