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宁今天坐飞机,陪秦漫去逛街,又在公司忙了一下午,她快要累死了。 秦漫下午睡了觉,这会儿精神得很,在旁边叽里呱啦说了半天,秦安宁倒在沙发上,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秦漫听见旁边没动静,转头一看,才发现她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 想了想,秦漫关了电视,关了灯,同样蜷缩在沙发上一块睡觉。 她睡不着,拿出手机看了眼,确实看见有个人加自己,她点了同意。 不到五分钟,杨璟煜便发了一大串的消息过来,全是他的自我介绍,言语间很是兴奋。 秦漫便百无聊赖的跟他聊了起来。 一直到聊到凌晨一点多,秦漫瞌睡来了,两人才结束了聊天。 杨璟煜知道她叫秦漫,自然也知道她的身份了,毕竟之前听秦安宁说起过。 也看过秦漫的照片,长得也挺漂亮,他想着要是能让秦漫当自己的女朋友,老爸应该会很高兴。 第二天一早,杨璟煜就在家里待不下去了,他起床收拾好东西,拎着行李就去跟家人告别。 杨涵正在吃早餐,他和肖琳看着杨璟煜拎着箱子,都一脸茫然。 “你吃饭,拎着行李箱干什么?”肖琳不解的问道。 杨璟煜拉开椅子坐下,郑重的开口,“爸妈,我等会就准备去机场了。” “你这么急干什么?那边有什么等着你?”杨涵没好气的说。 肖琳也说,“是啊,不是说好再待两天的吗?怎么走得这么突然?” 杨璟煜咧嘴一笑,“安宁给我介绍了女朋友,我要过去见女朋啊。” 此话一出,两人齐齐震惊。 “女朋友?”杨涵怀疑自己听错了。 杨璟煜亮出自己的聊天记录,“看,昨晚我们加上的,聊得很愉快呢。”biqubao.com 肖琳有些欣喜,“谁啊?我们认识吗?” 杨璟煜沉思片刻,不太确定,“不知道,她是安宁的堂妹,叫秦漫,你们见过吗?” “见过,原来是那个姑娘。”杨涵摩挲着下巴,他之前自然是见过的,以前他可是经常去京城。 他抬头看向杨璟煜,眼神中充满了怀疑,“她能看上你?” 话音刚落,肖琳就拍了他一下,不悦道,“你怎么说话呢,他是你儿子,你对自己的儿子这么没信心?” 杨涵感叹道,“就因为他是我儿子,我才没信心好吧,那姑娘人家眼光高着呢,反正我不信他能搞定。” 杨璟煜对这话不满,他啪的放下筷子,“我要是搞定了怎么办?” 杨涵冷嗤一声,“你要是能搞定,我就叫你爹。” 肖琳无奈的揉了揉太阳穴,有那么一瞬间,真的挺想离婚的。 杨璟煜豁然站起身,斗志昂扬地开口,“我要是不能让她成为我的女朋友,我就不当你儿子了!” “行,我等着。” 杨璟煜哼了一声,抓起桌上的一个三明治,提着行李箱便出了门。 这头,秦安宁也已经醒了。 在沙发上睡了一宿,浑身腰酸背痛,她揉着肩膀爬起来,一眼看见另一个角落里的秦漫。 她无奈的摇了摇头,捡起地上的毯子丢在秦漫身上,然后起身去简单的洗漱了一番。 她走的时候,秦漫还没有醒来。 打车来到公司,她最先去的是傅鄞的办公室,正好遇到傅鄞在拆快递。 傅鄞从快递里拿出一只表,还有两双皮鞋。 他盯着手里的东西,似乎在疑惑,自己有没有买过这些东西,确定自己没有买过,他又好拿起快递单看了看寄件地址。 看见上面的地址,他抬头朝门口看来,“安宁,这是你买的?” 秦安宁走进去,笑道,“是啊,怎么现在才到?哦想起来了,快递好像停运了。” 她解释道,“过年都要穿新衣服嘛,我去买的时候,就顺便给你也买了,还有一套衣服没到,应该过几天才会到。” 秦安宁拉起他的手,将他手腕上的表取下来,换上她买的这只表,“试试看。” 傅鄞勉强扬了扬嘴角,任由秦安宁将表戴在自己手腕上。 “好看。”秦安宁赞叹道,“不愧是我亲自选的,你喜欢吗?” 傅鄞微微点头,“喜欢。” 秦安宁笑容更灿烂了,她将旧的手表放回盒子里,“你喜欢就好。” 傅鄞也笑了笑。 “那我先去工作了。” “去吧。” 中午,秦安宁接到杨璟煜的电话,他已经下飞机了。 秦安宁总算是可以松口气了,她跟杨璟煜说,“秦漫就住在你隔壁,以后你可得多照顾点。” “放心吧,你姐妹就是我姐妹……”杨璟煜说着感觉不对,他又急忙改口,“你妹妹就是我妹妹,我肯定帮你照顾好她。” “就等你这句话,允许你明天再来上班,今天你可以陪她去逛逛。” “我本来也没打算今天就来上班,算了不跟你说了,我先回去再说。” 杨璟煜挂了电话,在机场外坐了辆出租车,便直奔公寓而去。 他来的消息也告诉了秦漫,秦漫也早早地就将门开着,等着他过来。 秦漫划拉着手机,在看手机上的外卖,忽然听见门口敲门声,她蓦地抬起头。 一眼看见门口探头探脑的男生,她神色一喜,身子前倾,抬手跟他打招呼。 “你是杨璟煜?” 杨璟煜忙不迭点头,将行李箱丢在门口,抬脚走了进去,“你就是秦漫啊,我们,我们以前是不是见过?” 小时候确实见过,不过时间太久了,他也记不太清了。 秦漫点头,“肯定见过啊,以前小时候我爸经常带我去渝城的。” 她打量着杨璟煜,一身白色的卫衣,还背着双肩包,长得挺秀气。 杨璟煜也同样在打量她,感觉她比照片上好看,看了两眼他就开始不好意思了。 他站在屋里,有些手足无措,除了秦安宁,他还真不知道怎么和其他女生相处。 他局促的模样逗笑了秦漫,“你怎么这么害羞啊,不会还没谈过恋爱吧?” 杨璟煜愣了愣,诧异地看向她,“难道你谈过?”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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