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错房间后,总裁每晚都想招惹我_第228章 受伤进急救室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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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明月很快买了一套新的衣服回来。
  “封少,你先换上吧。”
  封匀庭拿着全新的衣服,走进更衣室。
  陆明月买的是一套休闲式深灰色运动服,穿在身上很舒服。
  封匀庭心里也格外舒服。
  这时外婆他们都出客厅了,看着封匀庭换好的衣服,赞道:“匀庭这样穿显得年轻,小明月眼光不错。”
  封匀庭看向陆明月,笑着说了声谢谢。
  陆明月有些心虚:“不用客气。”
  她发誓真的没有仔细挑什么款式,就看着中等价位随便拿的。
  玫瑰小区也算是中上档小区,九成以上都是有钱人。对于陆明月这样的小财迷来说,这里的衣服贵得挺离谱。可她又不好意思买最便宜的,于是挑了中等价位的款式。
  付款的时候差点吐血。
  小家伙一泡尿,简直让她损失惨重!
  封匀庭似乎知道她在想什么,笑着问:“多少钱,我转给你吧。”
  陆明月连忙道:“不用,不值什么钱。”
  其实花了两万块。
  花得她心里在滴血!
  封匀庭笑道:“那我就当作,衣服是你送我的。谢谢你,我很喜欢。”
  陆明月:“……”
  大可不必喜欢,我只是给我儿子那泡尿收拾残局。m.biqubao.com
  陆明月不想再待客厅,去放热水给小希洗澡。
  没多久,晚饭时间到了,康伯开始在厨房忙活。
  封匀庭跟外婆唠嗑,状似不经意地提起:“听说小明月的厨艺很好,可惜一直没有机会尝尝她做的菜。”
  外婆一听,马上去把陆明月叫出来,“今天有客人在,康伯一个人忙那么大一桌饭多累啊!你去帮帮忙吧”
  说着,就把陆明月怀里的小希抱走了。
  陆明月想了想也是。
  虽然康伯是她花钱雇来的,但康伯以前曾对她诸多照顾,现在年纪大了,她反过来照顾一下他也是应该的。
  她走进厨房去帮忙。
  一个小时后,饭菜就做好了。
  外婆特意指着桌上的罗宋汤夸道:“这是小明月的拿手好菜,做得又快又好,还营养丰富。”
  封匀庭有些感动,“已经很久没有吃过这样温馨的家常菜了,我可以拍张照片吗?”
  “拍!”外婆紧跟潮流,也拿出手机,“我们一起拍。”
  对准饭桌拍完照片,外婆还特意安排封匀庭和陆明月挨着坐。
  陆明月无语。
  但老人家一片好意,她也不能拒绝得太明显。
  况且之前在外婆家里的时候,她已经拒绝过,封匀庭也表示他不喜欢她。
  她还是表现得自然点吧。
  陆明月抱着陆小希,很自然地吃饭,时不时喂他吃一点。
  封匀庭有些意外。
  没想到邓晴的孩子这么黏陆明月。
  他忍不住问:“小明月好像很喜欢孩子?”
  陆明月说:“孩子那么可爱,谁会不喜欢。”
  封匀庭笑了:“你以后肯定会是个好母亲,谁能娶到你,就是他的福气。”
  外婆和方姨悄悄对视一眼,就连对这种事情很迟钝的程叔,都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饭桌上的几位老人家,基本都能看得出来,封匀庭是真的喜欢陆明月。
  他和陆明月说话的时候,会目不转睛地看着她,那双多情的眼睛,就差长到小明月脸上去了。
  而且,他看着明月多夹哪一种菜,好像都会若有所思,应该是在记她的喜好。
  这个发现,让外婆更加坚定了要撮合他们的想法。
  ……
  吃过饭,陆明月借口帮忙刷碗,躲过了外婆让她陪封匀庭聊天的提议。
  封匀庭也不介意,他坐在沙发上陪外婆聊天,顺手发了条朋友圈。
  三张照片。
  一张是客厅的一角,一张是自拍照,一张是满桌美食。
  搭配文字:她邀请我去她的家里做客,她送我衣服,还亲手给我下厨做饭。
  这条朋友圈,他只给特定的人看。
  发完后,他还怕那个人不喜刷朋友圈没看到,特意给他发了条信息——
  “来看我的朋友圈。”
  晏承之这时还在公司。
  收到封匀庭的信息,他原本不打算理会,但还是鬼使神差点开了对方的朋友圈。
  他一眼就看出,第一张照片里,确实是陆明月住的地方。
  晏承之心里升腾起一股莫明的躁意。
  不是让她离封匀庭远点吗?
  怎么还请他回家吃饭?
  紧接着,封匀庭在自己的朋友圈底下发了一条评论——
  “这种情况下,如果我用尽全力去追她,能追到吗?”
  晏承之差点把手机都捏碎了!
  他就快压不住怒意,冲到洗手间洗了一把冷水脸。
  冬天的水很冰,刺骨的凉。可是晏承之心里却像被烙铁烫灼,一闭上眼睛,就想起陆明月陪封匀庭赏花的画面。
  晏承之关了水龙头,抬起眼睛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以前,陆明月总夸他长得帅,夸他有气场,还说喜欢他……他以前从来没有在意过自己的容貌。
  今天他想仔细地看看,却发现镜子里的人脸色苍白,嘴唇也毫无血色。
  再无以前那种年轻气盛和意气风发。
  他还这么年轻,却已经没有更多的时间,去牵住她的手,陪走过后半辈子。
  等他死了,陆明月会不会很快忘记他,重新爱上别的男人?
  晏承之觉得这种想法简直像魔鬼,在吞噬他仅有的理智,让他心里滋生出某种疯狂的想法——
  就算是死,也想把她绑在身边!
  手机铃声突然响起。
  晏承之心里的恶魔瞬间消失。
  他抽过一旁的纸巾擦干脸,大步走出去。
  是金绅的电话。
  “晏总,沈经理出事了!”
  晏承之赶到医院时,金绅正焦急地站在急救室外面。
  “卫东他人呢?伤得严不严重?”
  “还在里面抢救。”金绅马上说:“沈经理的脑袋被酒瓶砸伤,流了很多血。”
  今天金绅陪沈卫东去项目,客户选的位置是金九银十。
  这种地方就是有钱人烧钱的地方,纸醉金迷,就容易滋生很多阴暗的荒唐事。
  沈卫东原本跟客户谈得好好的,出去一趟却发现有个男的,硬拖着一个漂亮女孩出去,不顾她挣扎求助,还称这是他老婆,说他们夫妻二人闹了别扭来酒吧喝酒的。
  那女孩一看就被喂了药,根本不认识那男的。沈卫东见过太多这种事,不忍心见女孩落入魔爪,上前阻止。
  那男的好事被打断,心里窝着火,抄起一旁的酒瓶就朝沈卫东头上砸。
  金绅解释完事情经过,内疚道:“晏总,是我没有照顾好沈经理。”
  “与你无关。”晏承之道:“他是成年人,这种风险理应由自己承担。”
  金绅十分动容。
  晏总处事有手腕,能力好气度也好,出了事,也从不会立即就向下属发火问责。
  对事不对人,他是一个很完美的老板。
  这就是其他任何公司,花多少钱都挖不走金特助的原因。
  “你派几个人,去把金九银十那边的事情查清楚,一定要让那个男的重判。”
  敢伤他弟弟,是活得不耐烦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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