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错房间后,总裁每晚都想招惹我_第322章 追不到人也不用翻脸吧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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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卫东被她推到扎针的位置,痛得嗷嗷大叫。
  段菲菲有些紧张,但又不愿道歉,努了努嘴,“让你嘴贱。”
  “我在夸你呢。”沈卫东纳闷极了:“就算追不到我哥,也不用翻脸吧?”
  段菲菲恨恨地瞪了他一眼。
  这个蠢货,她跟过来是为了晏承之吗?
  不是!
  她就是想跟沈卫东在一起,跟他在一起,莫名其妙就会感到开心。
  这个满脑子只有陆明月的蠢蛋,什么都不知道!
  沈卫东见对方越哄越气,干脆闭嘴不吭声,拿出手机来玩。
  段菲菲更生气了。
  这个死男人,对其他女人这么有耐心,对她就这么敷衍。
  不想跟他玩了!
  段菲菲起身,踩着重重的脚步走出病房。
  刚走出去,却被一个女人拉住。
  “还真的是你啊段小姐。”
  对方留着短发,长得年轻漂亮,满脸胶原蛋白,看起来还是个学生。
  段菲菲想不起对方是谁,皱眉甩开她,“你谁啊?别动手动脚的。”
  “我是欢欢呀。”欢欢笑得很欢喜,“段小姐你怎么会在这边医院?沈先生有没有一起来?沈先生是不是又生病了?”
  沈先生?
  段菲菲立即警惕,“关你什么事?”
  沈卫东以前女朋友一大堆,这个也不知道是新欢还是旧爱。
  “干嘛这么凶。”欢欢好笑道:“放心啦,我有底线的,不会跟你抢男朋友,更不会做小三。”
  段菲菲终于想起来,这个欢欢,就是之前沈卫东在酒吧,砸破脑袋救下来的那个女孩。
  都两年了,这个小妖|精居然还敢对沈卫东念念不忘?!
  “你知道就好。”段菲菲撩了一下头发,冷着脸,“我要去给卫东打水,失陪了。”
  欢欢却拉住她,“段小姐,我想去看看沈先生,可以吗?”
  不可以!
  段菲菲还没拒绝,欢欢已经推开她身后的门,走了进去。
  段菲菲怒极,想转身就走,但不知为什么,最后还是绿着一张脸跟了回去。
  欢欢向沈卫东打招呼,一脸自来熟的样子。
  沈卫东很快想起她,“欢欢?你怎么在这?”
  对于美好的事物,沈卫东都有很高的容忍度,以及很不错的记忆力。
  欢欢说:“我跟我表哥过来这边玩,结果我表哥水土不服,上吐下泻的,就过来打点滴了。”
  沈卫东点点头,这边气候和京海那边确实不一样。
  欢欢又问:“沈先生你怎么又生病了?”
  她刚被救回来那一阵子,挺关注沈卫东的,知道他常常住院。
  沈卫东不可能说自己跳水,还被段菲菲勒着脖子共浮沉,找了个借口,“我也不适应这边的天气,发烧了。”
  “哦,那你可要好好照顾自己呀。”
  二人你一句我一句,聊得热火朝天,段菲菲站在一边,脸色越来越难看。
  她给沈卫东端了杯热水过来,面无表情地打断他们,“喝水。”
  沈卫东莫名其妙,“可是我刚喝过了呀。”
  “医生说要多喝水,排毒,退烧。”
  段菲菲咬着牙,一脸温柔,沈卫东有点怕,赶紧接过水杯。
  段菲菲又看向欢欢:“你表哥在挂药水,你不用陪他吗?”
  “他睡着啦,我出来透透气呢。”欢欢说完,见段菲菲阴着一张脸,倒是有点识趣,“沈先生,那你好好休息,我回去看看表哥醒了没。”
  她是很喜欢沈卫东这一款的,而且也愿意等他分手,但在他有女朋友的前提下,她倒是不会做第三者。
  欢欢走了,段菲菲沉着一张脸又给沈卫东倒一杯水,“再喝一杯。”
  沈卫东总算看明白,自己这是得罪菲菲了。
  反正是为了退烧,他喝就是。
  这一天,沈卫东连着喝了好几杯水,去了几趟厕所,烧就挺神奇地退掉了。
  出院的时候,沈卫东都忍不住啧啧称奇:“看来喝水真的能快速退烧。”
  段菲菲一回酒店就收拾行李,“我们现在回京海。”
  沈卫东莫名其妙:“可是小明月……”
  “人家两口子的事,自己会处理好,你凑什么热闹?”段菲菲一脸不高兴,“你走不走?”
  “走走走。”沈卫东小声嘀咕,“听说女人年纪大了就有更年期。你最近脾气这么差,是不是更年期到了?”
  沈卫东那声音也不知道收着点,段菲菲在一旁听得清清楚楚,气得拿起行李袋就朝他身上砸。
  沈卫东一边叫一边躲,真心觉得这有钱千金不好伺候。看看人家小明月,情绪多稳定!他哥那么凶,小明月都没有发癫。
  好不容易把行李收拾好,沈卫东去跟陆明月道别。
  “小明月,你一个人在这里,要是有什么事,一定要马上给我打电话。”
  陆明月再次道谢,“你不用担心,我以前也经常要出差的。”
  送走他们二人,陆明月还在想,要找个什么借口去见晏承之,金绅就过来敲门了。
  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明来意——
  “这几天,晏总没吃什么东西,酒店的食物都不太合他胃口。”
  “明月小姐,如果你愿意,可以给晏总做顿午餐吗?”
  陆明月一万个愿意,“没问题。”
  以金绅的身份,酒店老板都要给他几分薄面,很轻易就借到了酒店厨房。
  陆明月绑上围裙,很快做出了三菜一汤。
  金绅让服务员端到晏承之房间时,他还在看暮峰森林的资料。
  两年前,这块地已经过到晏氏名下。由于是退婚所得之地,晏老爷子倒是很公平地留给了晏承之,允许他把这个度假村项目归到盛世集团。
  但这么大的项目,沈卫东那个菜鸟一直不敢动手,一搁置就是两年。
  时间很紧迫,必须尽快把方案落实了。
  “晏总,吃饭了。”
  晏承之没什么食欲,“先放着。”
  “天气冷,要趁热吃。”金绅说着,直接把菜端到他的面前。
  晏承之闻到热气腾腾的香味,心尖微微一动,放下资料尝了几口。
  熟悉的味道让他猜出点什么来,随口问:“酒店换厨师了?”
  金绅不确定如果说出陆明月,晏总还肯不肯吃,他顺着应:“是。”
  晏承之没有再问,沉默地吃饭。
  三菜一汤,他这一顿吃下了大半。
  金绅把这个情况告知陆明月,她听了特别高兴,“金总助,以后他的饭菜都交给我吧。”
  “那这段时间,就辛苦明月小姐了。”
  连着几天,陆明月都准时给晏承之准备一日三餐,晏承之的胃口也一天比一天好。
  这天他接到江敏敏的电话。
  “晏哥哥,明月姐姐这几天不在家,她是不是去找你了呀?”
  晏承之“嗯”了一声。
  “姐姐她肯定是担心你的心脏了。”江敏敏叹口气,“以前我哥哥生病的时候,我姐姐也是寸步不离地跟在身边,照顾他。”
  晏承之抓着手机的手瞬间用力。
  正好这时金绅送晚餐过来。
  晏承之看了看那几道菜,目光透着几分狠意。
  “去把陆明月叫过来。”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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