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时,车门打开,一个女孩子跑了下来,然后绕到副驾驶这边。 再把副驾驶门打开,最后一个男人走了出来。 “卧槽!” 林千寻直接爆了一句粗口。 其实这也不能怪她。 首先是一辆崭新的轿车,看样子还价值不菲。 再然后一位漂亮的女司机,还小跑着跑到这边来帮开门。 怎么说也是一位大人物吧! 结果,他喵的,居然是秦朝阳这王八蛋! “朝阳,这才多久没见,你这是荣升董事长了,还是做啥大官了?” “还请司机,吓了我一跳,我还以为是哪个大人物突然来我这里呢!” 其实秦朝阳也挺尴尬。 这些操作都是沈思瑶自己弄出来,非要说,老板就是老板,司机就是司机,一定要分清楚各自的职责。 结果才有了刚刚的那一出。 秦朝阳也没解释,因为黑芝麻糊已经跑了过来,它认出了秦朝阳。 秦朝阳直接弯腰将黑芝麻糊给抱了起来,小家伙长得肉乎乎的,看来最近一段时间伙食不错。 “说说吧,来我这里干嘛来了?” “还有你这破脑袋补好了没有?” 秦朝阳听出来,这个林千寻可能还在为了上次的事情生气。 “那个,千寻啊!” “我这不是开一家古玩店吗,我想着晚上有点不太放心,所以我想借芝麻糊过去,负责我的保卫工作。” 林千寻被秦朝阳的话给逗乐了。 直接说让芝麻糊过去给他看大门就行了,还负责保卫工作? “借多久?” “租金怎么算?” 林千寻这是打蛇随棍上。 “千寻啊,你看啊,咱们俩是好朋友对不对,这芝麻糊也是我们俩一起买的对不对。” “你看这样行不行,白天我将它送给你,晚上我再把它接过去,这样的话……” “滚!” 林千寻一个“滚”字,说的是霸气十足,还差点喷了秦朝阳一脸的口水。 “你的店哪天开张?” 两人笑骂了一阵之后,话题重新扯了回来。 “8月1号开张,主要是店里有一些值钱的东西,所以这晚上必须得有狗看着。” “有时候狗比人管用。” 林千寻点点头,其实黑芝麻糊交给秦朝阳比放在她这里强。 毕竟她自己还要工作,不可能天天围着一只狗转。 “那行吧,你啥时候需要给我打个电话,我给你送过去!” “对了,她是谁?” “又换了一个口味?” 秦朝阳直接瞪了一眼林千寻,然后小声道: “她是沈思佳的妹妹,沈思瑶!” 林千寻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 “姐夫!漂亮小姨子!” “好你个秦朝阳,你这是我服了you!” 秦朝阳彻底无语了。 “你能不能好好说话,你要再这样,我可走了啊!” 林千寻不再说话了。 “其实吧,事情是这样子……” “秦朝阳将事情经过简单的说了一遍。 “这就难怪了,看来效果不错嘛!” “对了,你啥时候去高亚琳家?” 林千寻说的意思应该是,秦朝阳啥时候去高亚琳爷爷家。 因为那天秦朝阳去拿鬼兰的时候,林千寻是一起陪着去的。 “差不多三五天吧!” 林千寻点点头,道: “哪天过去的话喊我一起。” 二人又聊了一会之后,秦朝阳也就上了车。 “姐夫,我们现在去哪?” 秦朝阳看了一下手机,道: “思瑶,你姐很喜欢花吗?” 沈思瑶一愣,她不知道秦朝阳这什么意思。 “姐夫啊,其实吧,这里有一个逻辑上的错误!” “你的意思应该是想给我姐送花,对不对?” 秦朝阳点了点头,算是回答了。 沈思瑶,一边启动了车子,一边说道: “我们先说说这个逻辑上的错误,如果一个女孩子喜欢你,你就是送她一颗野花,都会高兴。” “如果这个女孩子不喜欢,你就算送她999朵玫瑰,她也不会看你一眼。” “当然我说的是正常的爱情男女,不包括那些贪慕虚荣的,真要是那种女人,你就算送给她一车花,都不如一张金卡重要。” “你要是打算给我姐送花,也不需要多么豪华,女孩子嘛,大多数都喜欢玫瑰花,就送个99朵好了。” 秦朝阳感觉到沈思瑶前面的话说的非常有道理,就是最后一句话几乎是等于白说。 又不是求婚,又不是结婚啥的,送99朵玫瑰花,这得多少钱? 就算,不谈钱的事,九十九朵花怎么送去公司? 所以秦朝阳决定…… 听沈思瑶的! 沈氏集团总经理办公室,沈思佳坐在主位上,武少军站在他的对面。 一旁还有一个非常不识趣的秘书李文静。 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武助理,我觉得你这个方案很好,要不这样吧,明天上午我们开个会议讨论一下。” 一听到开个会议,李文静条件反射的后退了一步。 “行,这个方案我做了一天,对,我们接下来的……” 咚咚咚! 就在这时,沈思佳办公室的门被敲响了! 作为秘书的李文静,看了一眼沈思佳,然后连忙跑过去开门。 这门一开,吓了她一大跳! 两个人抬着一个巨大的花篮,站在办公室门口。 “请问谁是沈思佳沈总?” 沈思佳自然也看到了这个花篮,眉头一皱。 然后撇了一眼武少军,她以为这就是武少军搞的这一出。 结果看到武少军也皱着眉头。 “我就是,请问你们是?” 这时候一个其中一个送花的走了进来,手上拿了一个红色的类似于请帖一样的东西,递给了沈思佳! “沈总,有一位姓秦的先生,晚上想邀请你共进晚餐!” “另外,这花也是秦先生送给你的,总共99朵玫瑰,寓意长长久久。” “另外还有一朵百合!” “寓意,百年好合!” “总共100朵花,99朵玫瑰,一支百合,寓意,百里挑一!” 这名花店的工作人员很会说话,尽挑好听的说! 沈思佳连忙打开请帖。 笑意已经藏不住了。 “卧槽!” 沈思佳一不小心也爆出了一句粗口。 请帖上的话,真的好土啊! 味太冲了! 本章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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