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至今为止,这次同行的人还没有确定下来。 应该说还有一个人选没有确定下来。 方雅这边已经确定了,沈思佳那边安排的向导也安排好了。 至于黄莺,秦朝阳是不太想要的。 最终考虑再三,还是决定带她去。 毕竟沈思佳有一点说的对,黄莺从某种意义上可以代表黄光年。 8月9号,秦朝阳再一次带着沈思佳来到这翡翠原石街,他这次的目的就是为沈氏珠宝挑选一部分中档的翡翠。 因为高档的翡翠,前一段时间秦朝阳已经补充完毕。 不过这样也有一个好处,在年前赚最后一笔钱,这样一来,他的资产就已经破了十亿。 沈思佳将这十亿,拆分成五张卡。 其实这是为了方便转账,毕竟每一张卡它都有一定的限额,不是你想转一个亿就能转一亿的。 你要是存一亿,那你就是大爷。 甚至派专车接送都没问题,但是你想取钱,只能呵呵了。 所以为了防止意外,多准备几张卡是有必要的。 秦朝阳有时候也会感慨,他没想到自己居然可以身家破十亿。 就连沈思佳,她的个人资产才多少? 这个秦朝阳从来没有问过,估计也不会多,两三个亿应该还是有的。 毕竟她爸是沈建成,多多少少捞一点好处,还是可以的。 这些天其实秦朝阳挺累的,白天忙也就算了,晚上还得交公粮耕地。 一到晚上,沈思佳不知道有多么疯狂。 秦朝阳也乐意配合。 拉着咱们的沈大精理,在阳台,在梳妆镜前,在洗手台上。 又谈成了好些价值几个亿的大项目。 用沈思佳的话说,临走之前就是要吃几顿饱饱的。 最关键的是,还能防止秦朝阳在外面忍不住,乱搞啥的。 先把他榨干净了! 8月10号,秦朝阳终于带着黄莺和方雅上了飞机。 金陵城想要去瑞城,首先得坐飞机到芒市。 就算到了芒市,再去瑞城的话,坐车还有100多公里。 上了飞机,上面的乘客并不是很多。 三个人于是坐成了一排,其实秦朝阳的意思是,这么多座位一人一个也行的。 毕竟现在这个季节,从金陵到芒市的人并不是很多。 反之,从芒市到金陵的人要相对多一些。 但是,黄莺和方雅非要挤在一起。 不过也无所谓,根据行程计算,全程也就四个多小时。 这是秦朝阳第一次坐飞机,会感到一些新奇。 所以他坐在窗户边,往外面看着。 其实看了一会也没啥好看,一开始还能看到一些山脉,到后来看的就是云层,甚至还有一点恐怖的感觉。 结果没一会,他感觉到头晕,甚至还有一些反胃的迹象。 “朝阳,你没事吧?” 方雅就坐在秦朝阳身边,发现到秦朝阳的不对劲。 秦朝阳摆了摆手,然后就靠在座位上,眼睛紧闭着,一副很难受的样。 “朝阳,你不会告诉我你晕机吧?” 黄莺不确定都问了一句。 “我看八成就是这样了,你去找乘务员弄一药过来,我来看着他!” 黄莺答应一声,她正好想去上个厕所。 秦朝阳知道自己可能确实如黄莺说的那样,晕机了。 “朝阳,你没事吧?” 方雅伸手将秦朝阳的脑袋放在自己的肩膀上,结果一个没放好,脑袋直接滑了下来。 好巧不巧的,正好滑到她高耸的位置。 听着秦朝阳重重的喘息声,方雅突然觉得身子好痒,俏脸一红。 于是,方雅只好伸手,将秦朝阳这么抱着。 她也不在乎秦朝阳占他便宜了,就现在这样,恐怕就是让他占便宜,他也没那个能力。 几分钟后,黄莺带了一名乘务员过来了,给秦朝阳吃了两片药,这才好受一点缓缓睡了下去。 也就是说,秦朝阳的第一次坐飞机,居然是在睡觉中度过的。 等他清醒过来的时候,飞机已经着落了。 不过他的脑袋还是非常的疼,晕晕乎乎的。 好在一出飞机场,就有人过来接机了。 来的人是一个30多岁的男人,个子不高不矮,皮肤有些黝黑。 正是沈建成给秦朝阳安排的向导,名字叫张远。 简单的介绍过后,也算是认识了。 “秦先生,要不我们就在这边住一晚算了,明天一早再去瑞城如何?” 秦朝阳摆了摆手,有些不好意思道: “远哥,让你看笑话了!” “我现在已经好多了,我们还是先去瑞城吧,到了那边先住下来洗个澡,睡一觉就好了!” 秦朝阳也算是在社会上闯荡了好几年的人,不管对方是干什么的,先称呼一声远哥那绝对是没错。 起码这个张远很是受用。 “那行,我们就先去瑞城吧!” 张远开的是一辆面包车,看样子有些破旧。 不过坐人还是没问题的。 考虑到秦朝阳现在头晕脑胀的,所以张远开的车速度并不快,等到了瑞城那边足足用了两个多小时。 房间是方雅开的,她开了三间。 按照黄莺的意思,开两间就够了,因为两个女的可以开一个标准间。 但是方雅却开了三间,可能是因为她不习惯跟别人住一个房间吧。 张远等安排好了之后,也就离开了。 毕竟就今天这个样子,他也没办法跟秦朝阳交流,一切还是等明天再说。 黄莺在跟沈思佳反映这边的情况,另外还就是给她的父亲打个电话。 至于方雅自然在照顾秦朝阳,秦朝阳其实现在已经好多了,毕竟他的体质在这里。 方雅很会伺候人,她将秦朝阳的衣服给脱了,只留下了一条短裤,然后还接了一些热水,给秦朝阳简单的擦拭了一下身体。 又帮他洗了一下脚,这才用薄被子给他盖上,然后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方雅也累的够呛,她也需要洗澡,然后休息一下。 方雅离开后,秦朝阳感觉想要上厕所,迷迷糊糊的爬了起来,刚刚来到厕所门口,他意识到一件事情。 他记得上次喝酒喝多了,用体内的灵力可以去除那种负面状态,那么这种眩晕的状态可不可以呢? 想到就去做,小便之后,重新回到了床上,然后开始引导体内的灵气游走全身,尤其是他的脑袋部位。 只运转了一个周天,秦朝阳眼睛就是一亮,果然有效果。 随之而来的就是一阵懊恼,早知道可以这样他也就不用受这么大的罪了。 想到这里都想给自己扇一巴掌。 与此同时另一边,就在秦朝阳下榻的酒店斜对面的一家酒店里,武少军一脸阴霾的听着一名男子诉说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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