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虽然刚刚秦朝阳虽然没注意看对方是如何出千的,但是他相信自己的能力。 秦朝阳没有声张,而是看向了桌子上的赌注,这一看顿时明白了。 因为这一次买小的人数量比较多,如果对方不出千,就要赔钱。 “356,14点大!” 毫无疑问,秦朝阳这把输了,大多数人都输了。 不过秦朝阳却笑了,因为他想到了一种稳赢的方法。 看着输钱还笑的秦朝阳,火凤有些不理解,不过她也没说话。 这点钱真的无所谓,就当来玩一下。 第三把开始,这次秦朝阳没急着下注,他在看。 看赌桌上的比例,如果说赌桌上的比例不大,荷官一般是不会出千的。 因为出千就有风险。 如果比例太大,荷官就会考虑出千。 就比如这一把,买大的明显比买小的多,而且还多不少,所以骰盅里面的点数又变了。 而这次秦朝阳看的是清清楚楚,这个荷官他只是轻轻的用手指碰了一下骰盅,骰子就变了。 秦朝阳趁着这个空挡,果断的扔了20万在小上面,火凤这次没来得及,所以没下注。 “124,7点小!” 果然,秦朝阳这个方法有用! 火凤就在边上看着,她自然看不出来荷官出千做手脚,但是火凤能看出来秦朝阳脸上的变化。 或者是嘴角的变化。 于是这次她学聪明了,看着秦朝阳手上捏着二十万筹码,她也捏着二十万。 看到秦朝阳下注她也下注。 正如她所料,这次买中了。 火凤眼睛越来越亮,这个人不仅会赌石,居然还会赌术,而且还非常厉害的样子。 差不多玩了半个小时,秦朝阳的筹码已经堆叠到了500万,火凤跟他的差不多,少二十万。 秦朝阳端着筹码来到了柜台这边,将筹码全部兑换掉,然后拿着手机离开了这里。 临走时负责人给了他一张名片,有了这张名片,下次就可以直接进来。 “朝阳,可以啊!” “没想到你居然还是赌神,你怎么不多玩一会?” “凭你的本事,赢个几千万绝对没问题。” 秦朝阳笑了笑,道: “这家赌场不干净,我看了几种玩法都有出千的现象,赢多了到时候不一定能走得了!” “就算你能走得了,也会引起别人的注意,我缺钱的时候过来赢几百万就行了,没必要将一只羊的毛给薅光了。” “我每个赌台严格一两百万,隔三差五来一次,别人也不会注意到我,这叫细水长流!” 火凤深以为然的点点头。 “今天沾你的光,赢了这么多我请你吃饭吧!” 秦朝阳现在非常头疼一件事情,这个女人天天缠着自己,也不见有深入的行动。 每天就过来抱着他的胳膊蹭啊蹭的。 有本事你别蹭胳膊啊,你蹭秦天柱行不行啊! 到时候指定把你蹭得嗷嗷叫! 秦朝阳在心里坏坏地想着。 二人来到了一家餐厅,要了一个包间。 点了几个菜,二人就开始吃了起来。 “朝阳,你这些本事是跟谁学的?” “我感觉你真的好厉害,要不你教教我如何?” 火凤一边吃着,一边说着。 秦朝阳放下筷子,开始说起了他的亲身经历。 “那是一个夜黑风高,不对,是一个大雨倾盆的夜晚,三岁的我又饿又累蜷缩在一间破庙的。” “当时我还发着烧,就在我以为快要死的时候,来了一位五十多岁的男人,他将我给带了回去。” “然后教我功夫,还教我……” “我用了两年半的时间,学会了打麻将,我第一个对手就是赌神高进。” “我又用两年半的时间,我学会了千术,出山我就打败了千王之王周星星。” “我十岁的时候,两个师姐为了争夺跟我在一起大打出手,最后我师娘带着我……” “后来我受不了我师娘对我的摧残,毅然决然的去了金陵,再然后……” 火凤一开始以为是真,结果他妈的,越听越离谱。 连赌神高进都出来,还有千王之王周星星,十岁的时候两个师姐争夺他大打出手? 十岁的时候还是一个小屁孩好吧。 “朝阳,你不吹牛能死啊!” 火凤终于听不下去了。 “会疯!” 秦朝阳说完,拿起筷子开始吃了起来。 “朝阳,我要是有你这个本事,我才不会什么细水长流浪费时间,我直接一次性赢到位。” “这就跟切石头一样,有些人切石头慢慢切,然后还磨啊蹭的,蹭个鸡毛啊,要是我就一刀下去,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 秦朝阳被这个女人的话给逗乐了,不过经过几天的相处,秦朝阳发现这个女人确实是这样的性格。 简单干脆,不喜欢拖泥带水。 “我认为你这话说的不对,一上来就用力过猛的人啊,走不了太远,因为一上来就过度关注结果,那每一个细微的阻碍,都会成为你心灵的重负。” “它会不断地消耗你的身心,所以要慢慢来不急不躁的干,反而更容易坚持,我们在战术上要全身心投入,在战略上要保持超然超前。” “方法上要深入实际,心境上要学会抽身观望,切记慢慢来才能高效,因为沉稳的步伐胜过急躁的冲刺!” 火凤就这么听着,感觉这话总有那么一点怪怪的。 但是她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朝阳,下午我们干嘛?” 秦朝阳伸出一根手指,左右摆了摆。 “那是下午你干嘛,而不是我们干嘛!” “你看着外面的雨越下越大,除了睡觉还能干什么?” “如果你要是愿意带我去你住的房间,我倒是很乐意做一些我们都爱做的事情。” 调戏,这绝对是调戏! 火凤敢确定,秦朝阳就是在调戏她。 做爱做的事情~ 火凤的面色有些微红,狠狠地瞪了一眼这个出言轻佻的男人。 “没看出来啊,看你长得斯斯文文的,没想到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我家在缅北,你要是有胆量就跟我回家,到时候随你怎样都行,如何?” 秦朝阳心中一喜。 这只骚狐狸终于露出尾巴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0_160120/686418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