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席美萍几乎使出了浑身解数。 甚至让妲文淑去勾引秦朝阳,结果秦朝阳就跟唐三藏一样,丝毫不为所动。 永远就是嘴上占便宜,却不会付出实际行动。 秦朝阳又不傻,这女人一看就是有目的,不单纯。 他只是合作赚钱而已,他缺女人吗? 不说火凤就在他身边,除了火凤他还可以去找蒲桑隐,没必要为这两个带有目的的女人伤害到自己的利益。 一旦和这种人有了太深的关系,接下来的交易想都不用想,自己会吃很大的亏。 时间转眼到了九月三号,秦朝阳决定离开这里了。 不过在他临走之前,还是去了一趟蒲桑隐那里,交代好了事情。 然后就是在赌场的休息室里,将女人弄晕了好几次。 直到装满了实在是装不下了,才离开。 值得一提的是,秦朝阳之前的翡翠原石已经安全到达了金陵城。 押运原石的人也回来了。 秦朝阳没有选择早晨走,而是选择了夜晚离开。 主要是火凤建议的,毕竟秦朝阳在这边待的时间也不短,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万一大白天离开这里,被人惦记上可就不好了。 秦朝阳只带了两个人,剩下的几名队员,秦朝阳让他们先一步和陈虎集合去了。 火凤也让手下的人先一步回去了,于是一行四人开着一辆越野车出发了。 之前说,按照直线距离的话,从这里去缅北没有多远,但是在地上走路和天上飞是不一样的。 再说这里可没有国道,有一条县道已经非常不错了,而且他们还不能直接从边界线走。 简单点来说,秦朝阳连护照都没有。 所以他们只能开着车子来到华夏边界最偏远的一个村庄,到了这里将车放在某一户人家。 再给他们一笔钱,帮忙照看着就行。 因为此时还没有天亮,所以四人也就在这户人家借宿一晚。 “火凤,你说万一龙爷要对我下手该怎么办?” “你是帮龙爷还是帮我?” 两个人做完一次疯狂的作业之后,开始闲聊起来。 “放心吧!” “龙爷可不是傻子,他聪明的很,不但不会杀你,甚至还会将你当成座上宾。” 火凤说完,伸出舌头在秦朝阳耳垂上舔了一下。 像只乖巧的小猫猫。 “那如果万一呢?” 火凤停止了动作,她开始思考这个问题。 “你是我男人,我肯定帮你,大不了就是一死。” “到时候我掩护你,你直接离开,有我在是不会让别人伤害到你的!” 这话不管是真是假,最起码秦朝阳听起来心里是很舒服的。 “行,有你这句话,我决定一辈子都不会抛弃你。” “等我下次回去,给你在京城买一套房子,你就住在那里,我也学学那些有钱人,来一个金屋藏娇!” 咯咯咯! 火凤一听这话笑了起来。 “就你还金屋藏娇,我看你接到那个叫什么沈思佳的电话,吓得跟孙子似的,就你还敢金屋藏娇?” “你最多就会藏个几把!” 秦朝阳这个气呀,他竟然被这个女人给鄙视了。 作为一个男人,怎么可能会忍受这种鄙视。 这叔叔能忍,婶婶也不能忍! 于是猛的一个翻身,将火凤也翻转过来。 “朝阳!” 火凤一声娇呼。 她感到自己的车灯被大力地握住。 指甲深陷到肉里。 然后就是接连几声脆响。 啪啪啪!!! 臀儿上,一块又一块的巴掌印被粗暴地留了下来。 “啊~朝阳!” “驾驾驾!” 秦朝阳红着双眼。 发疯地把马儿往死里骑 …… 另一边,缅北,龙爷的地盘。 此时某一个房间中,有两个人。 一个躺在床上,正是之前被秦朝阳废掉的那个野狗。 另外一个人长得贼眉鼠眼,一看就不是好人,他叫侯三。 也有人叫他三猴子,主要是因为他排行老三,又是姓侯。 “此话当真?” “龙爷真的要跟那个叫秦朝阳的合作?” 野狗听到这个消息之后,脸色变得非常不好看。 “狗爷,我哪敢撒谎啊!” “这事千真万确,火凤已经过去了十几天了,根据最新情报,也就是这两天时间,火凤就会带着那个秦朝阳过来。” 野狗从床上坐了起来,掀开被子,他的伤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只不过走路的姿势有点别扭。 “这个秦朝阳一定得死!” “居然让我做不成男人,那我就让他做不成人!” 侯三吓了一跳,连忙小声说道: “狗爷,您可千万别乱来!” “这事情是龙爷亲自交代的,而且对这个人特别重视,一旦这件事情要是被龙爷知道了,别说是我了,恐怕就是狗爷你也吃罪不起!” 野狗脸上出现了狰狞之色,他要变成疯狗。 “侯三,你的命是我救的对吧?” 侯三一听这话连忙点头。 野狗很是满意。 “龙爷为了自己的利益,居然和我的仇人合作,这是不顾江湖道义,那么我凭什么要服他?” “你现在去黑龙寨,帮我送一个消息过去,就说我野狗愿意跟他们合作。” “另外再召集一帮兄弟,天亮以后我们就动身,这次我一定要灭掉这个秦朝阳!” 侯三吓了一跳。 所谓的黑龙寨,就是龙爷最近正在对付的敌对势力。 两边都在抢一条原石矿脉。 现在听这个野狗的口气,很显然跟对方有了勾结,这是要背叛龙爷的节奏。 这消息要传出去,就算是100条命都不够被杀的。 “狗爷,万万不可啊!” “黑龙寨不是龙爷的对手,被灭也只是迟早的事情,我们没必要为了这件事情犯险。” “俗话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们……” 候三极力劝阻着。 “够了!” 侯三的话直接被野狗给打断了。 “你知道我为什么叫野狗吗,动物世界你有没有看过?” “野狗是一种臭名昭著的动物,狠起来连狮子都怕,黑龙寨的势力的确要差一点,但是,你别忘了。” “一旦我带着人加入进去,那么这实力就差不多了,如果我顺手再将火凤给灭了,到时候你说谁强谁弱?” 侯三直接张大了嘴巴,他简直难以相信,野狗的胆子居然这么大! “好啦,你赶紧去办,等这件事情成了,到时候给你一个大队长也不是什么问题。” “人在这个世界上就要拼命,有的时候该赌的时候就要赌,前程都是拿命换来的,别想太多,快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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