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凤心里顿时冒出来了两个词。 装逼,嘚瑟! 瞧给你能耐的! 不过还是按照秦朝阳的要求,开启了几个移动靶子,甚至还将难度给增加上去了。 就是靶子的距离,又增加了100米! 很显然,对于这种移动靶子秦朝阳是有些难度的,脱靶的几率大大增加。 火凤这一下子心里平衡了,看来这个家伙还没有脱离正常人的范畴。 但是这种想法仅仅维持了不到一个小时,秦朝阳再次刷新了她的认知。 不管离靶心有多远,晃动的幅度有多大,秦朝阳都可以枪枪命中。 最后火凤得出来两个字总结——变态! 感觉到差不多了,秦朝阳将所有的子弹和枪送回了屋子。 然后悄悄放进了他的空间里。 另外还有手雷,手枪这些东西,也全部塞进了空间。 等一切忙完了,才跟着火凤来到了龙爷这里。 “秦先生,身体恢复怎么样啊?” “我听说你练了一夜的枪法,感觉怎么样?有没有进步?” 秦朝阳笑了笑,不过他还得谦虚一下。 “还行,基本上还挺满意的!” 龙爷笑呵呵地点了点头。 “秦先生,现在我们所面临的局势你也知道了,既然秦先生愿意过来,就说明秦先生是带着十二分的诚意想跟我合作的。” “而我也是带着满满的诚意,这一点我相信秦先生能感觉的出来。” “但是合作之前我们还必须得将麻烦给拔除掉,所以秦先生还得在这边多待一段时间,不过秦先生你放心。” “如果秦先生喜欢美女,我们寨子里多的是,看上谁直接说一声就好了,如果秦先生觉得无聊,可以去我们的后山那边!” “我们后山目前还有许多原石堆积在那边,如果秦先生有兴趣可以随便解着玩,解出来的翡翠就当是我送给秦先生的见面礼了。” 秦朝阳眼睛一亮,通过这一次的死里逃生,他深深的认知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实力能决定一切。 自己的实力还是太弱了,如果自己再强一些,比如修炼到金刚不坏,刀枪不入的境界。 那么别说一百多人,你就是人员再多也无所谓,完全可以拿着砍刀横冲直撞。 想要提升修为的最好的办法,自然就是吸收翡翠里的灵气。 别的不说,既然龙爷说了随他解着玩,那么他还客气什么? 大不了解出来的翡翠自己吸收一半,再留一半好了。 他现在体内小鼎里面的灵力是绿色,也就是第四阶,按照颜色的升级变化,下一个应该是青色。 但是秦朝阳知道一个道理,随着自己等级的提高,它需要吸收的灵气会越来越多。 这也是他要来这个地方的最主要的原因之一。 搞到一条矿脉,大量的吸收灵气,让小鼎内的灵气升级。 不过这个不能说,另外他也不能在这里白吃白喝,总归要做一些事情。 “龙爷,你说的这个我自然明白,我也非常感谢!” “不过这次的事情是因我而起,野狗也是我给废掉的,虽然说这家伙是听武少军的话来对付的我,我才将他那玩意给废掉。” “所谓是在江湖上要有江湖上的规矩,就算两个人有仇,你总不可能牵扯到家人或者是别的。” “这一点我希望龙爷能明白,另外一点,既然龙爷也是带着诚意想跟我合作,关于这件事情我自然也不能袖手旁观!” “龙爷应该知道,虽然我的势力很弱小,也就三十来个人,但是我也想出一份力,我们只有将黑龙寨和野狗彻底消灭了,才能安心的合作。” “所以,我想听一下龙爷的意思!” 秦朝阳这话说的是有些水平的。 首先,他将和野狗的仇恨,转嫁到武少军身上了,这样无形中就将龙爷给摘开了。 总不能说,龙爷是你派野狗来杀我,所以我杀野狗很合理。 如果真的要这样说的话,那么两个人都会很尴尬,在接下来的合作中肯定是非常的不顺。 但是将野狗摘出来,推到武少军那边去,这就不同了。 因为这件事情跟龙爷就没关系了,正好野狗叛逃,反而成为了他们两个共同的敌人。 另外还有一点,秦朝阳故意提到了他组建的小队,这多少有一些秀肌肉的意思。 不然你一个孤家寡人在这里,说自己多么牛逼有什么用? 毛用都没有,在这个地方讲的就是实力。 谁的拳头硬,就谁说了算。 那么,带着陈虎等人一起参加接下来的战斗,这就很有必要了。 第一是秀肌肉,第二就是展现实力,第三是在接下来的资源分配上面,他也可以捞多一点好处。 你龙爷吃肉,我也要吃肉。m.biqubao.com 还是大块的。 龙爷是何许人? 他一下子就听出来了秦朝阳话里的意思。 首先他也不得不佩服秦朝阳很会说话,而且很会做事。 他之前还想着如何解释一下关于野狗的事情,现在好了,秦朝阳都直接帮他的理由想好了。 另外还有一点,秦朝阳有一个小队的事情他是知道的,秦朝阳这次提出来帮忙的目的,他也是知道的。 不过这无所谓,攻打黑龙寨这场仗并不好打,黑龙寨是一块硬骨头,如果好打的话他早就打下来了。 那么秦朝阳带着三十多个人过来帮忙,这绝对是好事,他没有理由拒绝。 “秦先生够意思,佩服!” “不过这件事情暂时不急,首先秦先生的伤还没有养好,其次,这两天我们正在重新布防。” “秦先生也知道,野狗这个家伙忘恩负义,居然叛逃,那么我们这边的情况,对方肯定会非常清楚,所以重新布防是势在必行的一件事情。” “等我们这边重新布防好了之后,再制定一个完美的计划,直捣黑龙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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