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思佳将茶杯递给梁梦幻,然后大致的将秦朝阳之前说的那些话复述了一下。 “所以你明白了吧,这1000万对于我们来说真的不算什么,朝阳的意思就是想拉你一把,毕竟大家都是同学。” “你也不要有什么负担,更不要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朝阳只是想在未来的路上多一个朋友,多一个能够一起说说过去的人。” “你接下来只需要将公司做大做强就行,首先考虑的就是公司的选址,你那个小店面肯定是不行的。” “另外,业务这方面你不用担心,到时候交给我们就行了,你现在做的就是尽快的将公司给弄出来。” “我看过了,靠近浦口那里有不少厂房出租和转让,你这几天没什么事的话,去转一转,看一看,遇到合适的就买下来一个。” “买下来之后再简单的装修一下,这样公司就成立了,如果说后期资金不够,我们这边还可以追加,股份不变!” 梁梦幻听出来了,沈思佳说的意思已经非常明显了。 首先,梁梦幻也是知道的,秦朝阳跟他合作,其实目的就是想帮助她,这一点梁梦幻非常确定。 只不过让她没想到的是,秦朝阳居然将公司60%的股份给了自己,而且刚刚沈思佳还说了,资金不够秦朝阳还是可以追加的。 如果说秦朝阳是为了泡妞,梁梦幻打死都不相信。 因为不用泡,她白送都是愿意的。 再说,泡妞也用不到这么大代价。 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沈思佳刚刚说的,秦朝阳想拉她一把。 “思佳,其实我真的挺感动的,但是我没那么厚的脸皮呀!” 梁梦幻说了一句实话。 沈思佳笑了笑,道: “梦幻,这个只能说我们给予你的帮助,并不是施舍,也许某一天我们也需要你帮忙,这并不是没有可能。” “这世上没有谁不求谁的,哪怕是圣人他也做不到,朝阳很好,我很幸运。” “这么优秀且善良的人居然让我遇到了,所以我很认同他的做法,所以你只要好好的搞好公司就行!” 梁梦幻最终点了点头,有些事情心里明白就行。 秦朝阳和沈思佳很显然是在帮助自己,那么自己因为面子或者是别的原因如果拒绝了这种好处。 那么可能会适得其反,有时候不要认为自己所谓的倔强就能够挑战生活的残酷。 那样会吃大亏的。 “行,这份人情我承了,其它的事情交给我来办就好!” 时间缓缓来到了九月的最后一天,秦雨蝶和沈思瑶都回来了。 沈思瑶一回来,自动放弃了自己的车子,然后给秦朝阳当司机。 她始终认为自己就是秦朝阳的司机,这也是沈思瑶转变的一个开始。 秦朝阳给每一位员工都发了一个大红包,就连瑞城那边的人秦朝阳也一样让火凤给发了。 值得一提的事,在沈思佳的要求下,所有的员工现在都进了秦朝阳的微信群。 沈思佳很聪明,很想看一下火凤的样子,于是建议每一个人都发一张自拍照。 让大家互相认识一下。 而且必须是现在拍的。 就这样,秦朝阳手机里顿时传来了一大堆美女的照片,那是一个比一个漂亮,一个比一个性感。 沈思佳也终于看到了火凤长什么样,火凤自然也知道秦朝阳的正牌夫人如何。 值得一提的是,秦朝阳并没有将蒲桑隐给拉进群里。 其实关于蒲桑隐,秦朝阳根本就没打算要她的产业,毕竟自己已经占了很大便宜了,再说他也不缺这点产业。 另一边,距离金陵城约二百多公里的苏市,某个豪华的别墅里。 周大福刚刚到家,就看到自家老婆和女儿在做饭。 周大福育有一儿一女,女儿大一些,今年刚刚大四,进入实习阶段。 儿子刚刚大一,还在读书,过节也没打算回来。 女儿周沫雨这次回来可就不打算走了,因为大四就要实习,原本三个月前就要回来的,结果非要去游玩。 这不,最近才回来。 其实周大福知道,自己这个女儿性子要强,这段时间主要是在外面找实习工作。 很显然心高气傲的周沫雨遭受到了社会毒打,对于工作很不满意。 就凭他周大福的身家,周沫雨哪需要找工作? 但周沫雨就是这样,她就不喜欢待在自己老爸的公司。 以前她也去过,一个个的把她当成小公主一样,这让她受不了。 “爸,你回来啦?” 周大福一回来。 洋溢着青春气息的周沫雨连忙迎了上来。 周家的小公主别的不说,这吃喝用度自然都是最好的。 所以人自然也是养得极好,肌肤白白净净的。 虽然俏脸还带着一丝稚气,但这清纯模样谁不爱。 “小雨啊,明天有啥打算啊?” 周大福将公文包放在沙发上,随口问了一句。 “爸,我打算带着你和妈去苏州乐园游玩,你说好不好?” 周大福那里还听不出来? 说得好听是带着老两口游玩,其实就是找一个买单的人。 “明天不行,有一位重要客人会来家里做客,我要招待人家。” 一听说重要客人,周沫雨一下子就开始感兴趣了。 “爸,什么重要客人还要在家里招待?” 周沫雨这话可不是胡乱说的,一般生意上的客人都是在公司招待,然后去酒店吃饭啥的,几乎很少会将客人带到家里来。 “他叫秦朝阳,是金陵那边的。” 一听秦朝阳这个名字,周沫雨可不陌生,这十多天里,她从周大福口中听到最多的一个人名就是这个秦朝阳。 于是一下子就好奇起来。 “爸,这个秦叔叔有什么特别的吗?” 周沫雨之所以称呼秦叔叔,这是因为受固定思维所影响。biqubao.com 首先,周大福经常提到秦兄弟这个称呼,那么她爸周大福都快五十了,称兄道弟的怎么着也有四十出头。 那么出于礼貌称呼秦叔叔自然没问题。 “小雨啊,你这称呼不恰当,秦朝阳也就二十五六岁的样子,我喊他秦兄弟那属于忘年交。” “这也是对他能力的一种钦佩。” 周大福这么一解释,周沫雨就更加好奇了,女孩子其实都是比较好奇的,周沫雨自然也不例外。 “爸,那你赶紧跟我说说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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