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自己都做不到那凭什么要求别人? 沈建成哪里还不知道这些人的想法? 因为马上要到年关了,这些人都在等着公司的分红,如果这时候采购大量的翡翠玉石,这过年分红就分不到什么东西了。 但是购买这批翡翠的话利润又很大,多了不敢说,赚个七八亿还是没问题的。 就算除掉资金积压和利息等等,那么中间还是有的赚,而且赚的数字还不小。 最关键的是帝王绿所代表的是什么他们比谁都清楚。 帝王绿首饰,不仅仅是能赚钱这么简单,主要的是还附带一种宣传作用,它能够带动其他首饰的销售,也能够将他们公司的名气给打出来。 简单的理解为,这些人又想占便宜又不愿意拿钱出来。 “我同意购买!” “毕竟这一批翡翠质量都是中高档以上,这对我们接下来年底的活动有着很大的推动作用。” “另外,如果我们不将这一批翡翠给吃下来,那么别人就会得到这一批翡翠,此消彼长之下我们的损失将会更多。” 说话之人,正是另外一位股东。 “我也赞成,不管怎么说,我们也不能资敌。” “对,我也同意!” 秦朝阳并不知道这些,他看了一下时间,吃午饭时间到了,最主要的是他下午还有事情。 这边这么多人来道贺的,自然要请他们去吃饭,人数多到整整坐了十桌,恭贺的红包都拿到了手软。 午饭吃完,秦朝阳带着沈思佳回到了家里,因为秦朝阳要出发了,沈思佳总归要帮忙收拾一下。 主要是还想在临走时吃顿饱的。 秦朝阳将该交代的事情也都交代了,然后将喂饱的沈思佳送到了公司。 原本秦朝阳是不需要来公司的,但是他两个月没用过的那辆厢式货车了。 车还在沈思佳的仓库里放着呢。 秦朝阳是下午三点出发的。 三点二十分,方雅上了车,四点出了省。 五点到了晥城省会附近。 秦朝阳开着车子来到了上次和林千寻吃饭的地方,吃过晚饭,车子继续上路。 车子还是走高速,晚上九点,出了晥城,然后在方雅无数次的暗示下,住进了酒店。 …… 金陵城,林千寻下了班又来到了原石店这边,秦朝阳不在,其实这很正常。 原本她也没在意,可是无意中听到了蒲美琪说什么老板要外出几天。 这下子林千寻来了兴趣,稍微一打听就知道秦朝阳去斗南了。 林千寻想起了那次她和秦朝阳斗南的日子,后悔自己居然不去提前问一下。 不然的话,她一定想办法跟着一道去的。 郁闷的林千寻回到家之后开始给秦朝阳打电话发消息。 但是秦朝阳早有准备,只要他一离开金陵,这电话微信就全换了。 除了沈思佳和妹妹,以及几个店员知道外其他人都不知道。 如果说有,那也就是黄莺和火凤等少数几个。 起码林千寻不在知道的范畴。 这下子林千寻郁闷坏了,她已经尽量的控制了,秦朝阳居然还是…… 与此同时秦朝阳正在跟沈思佳在通话。 其实方雅就很聪明,她一进入酒店,就让秦朝阳给沈思佳报平安啥的。 秦朝阳就是和沈思佳聊了一会,主要是刚刚才分开确实没啥聊的。 也就是说了一下路上的情况,以及京城那边总公司的事情。 总共通话时间不超过十分钟。 挂了电话,来到了隔壁房间,这里是方雅住的。 没错,为了避免视频查房,秦朝阳还是决定一人一个房间。 “朝阳,电话打完了?” 方雅一边说着,一边将打包回来的食物摆上了桌子,还开了一瓶红酒。 “方姐,这酒咱就不喝了吧?” 方雅白了秦朝阳一眼。 “今天这机会我都等了好久了,以前在瑞城,黄莺总是晃来晃去的。” “回来后那就更不方便了,这次我要好好的疯狂一把,今晚我要通宵!” 方雅一边说着一边给两个杯子倒上了红酒。 方雅将秦朝阳拉着坐在椅子上,然后自己则一屁股坐在秦朝阳的大腿上。 她直接环住了秦朝阳的胳膊,端起酒杯,示意和秦朝阳碰杯。 秦朝阳摇摇头,然后张开了嘴巴。 方雅以为这是要她用嘴喂给他喝。 方雅笑了,先是喝了一口,然后就这样嘴对嘴给喂了过去。 秦朝阳原本的意思是,让方雅端着酒杯喂他,结果方雅来了这么一出。 于是就这样,唇舌激烈地交缠在了一起。 “唔唔唔~” “呼!!!” “先吃饭,吃饱饭才有干劲!” 方雅就在秦朝阳准备伸出咸猪手的时候,从大腿上站了起来,然后坐在秦朝阳的对面。 二人就这样面对面而坐,秦朝阳因为洗完澡,身上穿的衣服很随意。 此时细看容貌,谈不上多么英俊,气质非凡,但小帅还是有的。 方雅则身穿一件低胸的睡衣,原本就成熟美丽的她,由于刚刚洗完澡的原因,看起来十分迷人。 她的笑容温柔动人,眼神中透露出一丝狡黠和聪慧。 仿佛在酝酿着一场阴谋。 秦朝阳端起酒杯,轻轻地摇晃着杯中的红酒,他的目光落在方雅身上,眼中闪过一丝欣赏和欲望。 方雅微微一笑,举起酒杯与秦朝阳碰杯,他们的目光交汇在一起,似乎在进行一场无声的对话。 终于,秦朝阳开口了: “方姐,你现在这个样子好骚啊!” 方雅白了秦朝阳一眼,刚刚酝酿出来的气氛,被他这句话冲击的荡然无存。 不过方雅今天非要制造浪漫不可。 于是开始将话题朝着二人认识的那时候牵引,还别说很有效果。 秦朝阳是记得的,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见面,可以从秦朝阳找店面开盆栽店那次说起。 二人一边喝着酒,一边聊着,聊的很开心,很快一瓶红酒就干没了。 方雅的目光变得迷离起来,她再一次坐在了秦朝阳的大腿上,轻轻地靠在秦朝阳的肩膀上,秦朝阳则温柔地拥着她的腰肢。 在这个温馨的时刻里,他们仿佛忘记了周围的一切,只感受到彼此的呼吸和心跳。 夜已深,他们终于离开了餐桌,他们手牵着手,慢慢地走着,然后来到床边。 他们先是拥抱,然后亲吻,仿佛是两个相互依偎的灵魂在缠绵。 这个夜晚,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个难忘的回忆。 因为方雅说了。 她要包鸡通宵!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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