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思佳没有心情看那些长篇大论,而是点开了那个视频。 视频正是秦朝阳一个人坐在那里喝酒,很显然,此时的秦朝阳有点喝多了。 其实秦朝阳就是喝多了,他没有用自己的外挂去解酒,他就想大醉一场。 沈思佳看着这个样子的秦朝阳,心里就是一痛。 秦朝阳和苏美珊分手都没有这么痛苦,她也知道秦朝阳是爱自己的,就像自己爱秦朝阳一样。 男人好色,这是天性。 十个男人九个色,还有一个特别色,这并不是一句玩笑话。 那些不好色,嘴上说的冠冕堂皇的,要么就是没能力,要么就是虚伪。 如果男人不好色,人类估计都快灭种了。 因为男人承担了家庭大半的压力,如果男人不好色,他一个人过多好? 根本就不要女人,孩子这种累赘。 沈思佳无非就是想要一个态度,其实她早就有了秦朝阳在外面找女人的心理准备。 一个男人外面没几个艳遇,说明这个男人不够优秀,男人身边女人越多,说明这个男人越有价值。 她想要的无非就是让秦朝阳对她服个软,许个承诺和保证,再哄一哄自己,然后自己借坡下驴。 再提高一下自己家庭的地位,最后警告一下,不要泛滥成灾,然后半推半就的这件事情就过去了。 但沈思佳是了解秦朝阳的,这个男人非常优秀,但是也有缺点,那就是不怎么会哄女人。 说白了,人挺好色的,但不太会说甜言蜜语。 沈思佳拿着钥匙,提着包,就准备去找秦朝阳,结果走到门口她又停住了。 有些事情,不能冲动,男子汉大丈夫受点委屈怎么啦? 再说,这不是自找的吗? 就应该让他长点记性,不然以后还不知道外面搞多少女人。 还有一点,自己可是说了要三天时间的,现在过去了那还要不要面子? 想到了这里,沈思佳又将钥匙放回了原位,很多事情想通了,反而就豁达了。 秦朝阳有女人就有女人吧,自己吃不完施舍一点给别人也无所谓。 想通了这些,沈思佳心情反而大好了,甚至开始规划以后的生活。 那个空间她见过,占地面积如此广阔,自己以后是不是就可以成为里面的女皇了? 女皇不太恰当,应该是皇后才对。 到时候再找几个佣人,应该说丫鬟,每天跟着自己,然后巡视着领地,再生两个孩子。 其实这种日子想一想真的蛮开心的,不怕容颜衰老,在里面呆闷了,还可以出来走走,逛街购物。 越想沈思佳越开心,至于秦朝阳,已经被她抛到脑后了。 现在的主动权是在沈思佳手里,她一定要好好的利用一番。 突然她又想到了一个问题,貌似自己的好闺蜜兼同学黄莺,对秦朝阳也算是垂涎已久。 要不要给这个女人一个机会呢? 还有,那个不要脸的林千寻,也是虎视眈眈的,秦朝阳的空间想建设起来就需要大量的资金。 之前她可是听秦朝阳说过,以后还要在里面建造发电厂,另外还有许多设施。 以沈思佳的经济目光来计算,这笔资金没有个几百亿是不行的。 而且这只是前期的投资,如果还要继续发展,几百亿换成美金还差不多。 反正这个家伙已经有这么多女人了,多几个也无所谓。 黄莺,林千寻,方雅,可都是有钱的主。 每个人也不要多,拿出个100亿,那合起来就是300个亿,这前期投资基本上就差不多够了。 想要跟她男人上床可以,首先你得拿一点好处过来,不然想都别想。 沈思佳想到了这里,觉得这个计划真的不错,等过两天,她让秦朝阳建一个群,将那几个女人全部给拉进来。 她来做群主,然后履行群主的职责,征收床伴费。 谁要是想白嫖,直接踢出群,永久拉黑。 沈思佳甚至连群名字都想好了——朝阳炮兵营! 这个名字绝对霸气。 秦朝阳可不知道沈思佳此时的想法,他现在想吐。biqubao.com 就是喝酒喝多了之后,那种想呕吐的感觉。 “朝阳,别喝了,我扶你上床睡一觉吧!” 秦朝阳其实脑袋清醒的很,再说他现在的身体素质,一般只要不是喝的太多,也能扛得住。 不过今天晚上确实喝了不少。 这也算是对自己的一个惩罚,既然惩罚过了,自然就不会再受这个罪。 这也算是他的一个优点,不会纠结某一件事情太长时间。 于是让方雅扶着他去了卫生间,想掏出作案工具小解。 不过这一晃一晃的就没掏出来。 方雅一阵无语,只能帮忙。 秦朝阳开始运转体内的灵力,没一会身上的酒精就被秦朝阳给排了出来。 “朝阳,你喝的是酒还是酒精啊?” “这怎么一股酒味?” “哎呀,你别动,全弄我手上了!” 放水完毕,秦朝阳一下子就恢复到了巅峰状态,趁着方雅不注意,一把将她给抱了起来,然后就朝着房间走去。 他什么时候怂过? 该出鸡的时候就要出鸡,这一点是不带犹豫的。 “朝阳,你快放我下来,你喝的太多了!” “你别撕啊,这衣服挺贵的,哎呀,这内衣还是你送给我……” “啊~” 这一晚,方雅愣是没主动过。 全程被秦朝阳压制。 在被征伐的过程中,方雅暗暗咋舌。 她感到自己的床垫好像都要塌陷下去了。 次日一早。 沈思佳收拾完毕之后,就准备上班了。 这门一打开,就看到一个穿着西装,打着领带,头发梳得蹭亮,手里还捧着一大把玫瑰花的臭流氓。 这个臭流氓还对着自己笑。 “思佳,这个送给你!” 沈思佳心中一喜,她还以为秦朝阳能憋两天,结果也就憋了一晚上,还不乖乖的来到老娘面前? 你再牛气哄哄又怎样? 还不是拜倒在老娘石榴裙下了! 不对,沈思佳今天穿的是包臀裙。 “我不是让你给我三天时间吗?” 心里乐归乐,不过这面子还是要的。 此时的沈思佳面露寒霜,一副你欠了我几百万的样子。 “思佳,俗话说的好,这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们虽然没有一天,但也有一夜了。” “我就算打个折,一秋还是有的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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