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面积扩大了肯定是好事的,至于探索那是以后的事情,现在他需要做的事,收拾残局。 那一堆翡翠,好多都被吸收了一半,这些都是要挑拣出来的。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它还可以继续吸收,至于翡翠残渣,让它们都随风而去吧。 随便在地上一撒,就像沙子一样。 另外就是体内的这个变化,他还需要研究一下,毕竟这个珠子现在变成了黑白相间的。 那么像以前治病救人,还可不可以? 或者说这个毒素可不可以像以前那样去利用? 这些都需要试验一下才知道。 就在秦朝阳准备想办法试验的时候,天亮了,沈思佳等人也醒了。 他该出去了,不然天亮了之后没办法交代,毕竟别墅里还住着沈思瑶和秦雨蝶。 至于适应一下新的能力,还是等自己有时间的时候再说吧! 秦朝阳将沈思佳给带了出去,吃早饭的时候,沈思瑶一直舔着嘴唇。 这其实在向秦朝阳传达一个意思:口! 而秦朝阳传达回去的意思也简单:否! 秦朝阳没打算再理会这个变坏的女孩,吃过早饭之后,沈思佳几个人就去逛街了,这过年嘛买新衣服,买年货是很正常的。 至于秦朝阳等几个人离开后,再次进入了空间,他要测试一下自己的能力。 首先就是速度,昨天他在空间里用的是瞬移,没有试验速度。 所以,他现在用手机打开计时秒表,然后又选定了一个目的地,也就是1公里的样子。 在秒表一启动的时候,秦朝阳快速朝着目的地而去,等到了目的地立马回头再跑回来。 这一看秒表吓了一跳,自己是全力奔跑,1公里跑一个来回就是2公里,时间居然只用了59秒。 就这个速度谁能比得了? 一千米的男子世界纪录是2分11多,而秦朝阳只用了59秒。 这还是纯靠肉身奔跑。 如果动用体内的灵力加持呢? 比如像上一次背着张杨果儿逃亡的时候一样,那这个速度又能有多快? 恐怕别人根本就没办法捕捉到他的残影! 秦朝阳对此是非常满意的,就这个速度比之前不知道快了多少。 秦朝阳接下来又适应了一下力量和反应速度,一番折腾下来,惊喜是越来越多。 秦朝阳已经非常满意了,因为自己身体的变化只有他自己知道。 反正就是一句话:吊炸天了! 适应完了身体的变化,秦朝阳开始测试自己的能力了,首先他逮到了一只兔子,将这只兔子给弄伤。 然后调动体内的灵力进行治疗,这时候秦朝阳就发现了一个秘密。 在治疗的时候,那条阴阳鱼的白色区域,开始旋转起来。 黑色的部分并没有动,而且治疗的效果要比之前还要好,感觉就像会法术一样,这手一抚摸,伤口立马愈合。 那么接下来就要试验毒了,因为小兔子太弱,所以秦朝阳决定找一个生命力强悍一些的目标。 于是就来到了农场,拉过来一头健壮的公牛,秦朝阳直接屈指一弹,一丝黑气就被射入进牛牛的体内。 伴随着阴阳鱼的黑色区域也开始旋转起来,那么这就可以证明一点。 这两个区域一个是治疗,一个是用毒,它们的功能是分开来的。 也就是说之前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并不存在灵力和毒素混在一起的说法。 毒素刚刚射进公牛的体内,意外的一幕发生了。 牛牛并没有立即中毒的迹象,仿佛根本就不存在中毒一样。 秦朝阳满头问号,难道这个毒素变异了没用了? 怎么不中毒呢? 就在这时,刚刚被射出去的那一丝毒素居然和秦朝阳有了感应,这种感应是很微妙的。 这个毒素就跟一条蛊虫一样,停留在公牛的体内,然后等待着自己下命令。 这一个发现可是惊人的,发射出去的毒素居然还可以由自己随心控制? 秦朝阳的小心脏都开始扑通扑通地跳起来了! 于是,秦朝阳大胆尝试,指挥毒素扩散。 这个念头刚刚一动,这头牛牛就像发了疯似的在原地又蹦又跳,很显然非常痛苦。 秦朝阳连忙下达了停止攻击的命令,这个毒素再一次的回到了原点,然后蛰伏起来。 牛牛仿佛渐渐的就恢复过来了,又重新恢复温驯模样。 秦朝阳笑了,这算得上是晋级之后,获得的最强大的一个能力了。 那就是控毒! 啧~控毒不好听,没什么逼格。 秦朝阳又给取了个名字:控蛊! 因为这个毒素,现在已经变异了,相当于一种蛊虫的存在,自己体内的阴阳鱼区域相当于母虫,被自己射出去的,就相当于子虫了。 这也是自己为什么能控制子虫的原因,那么有了这个能力,像以前很多做不到的事情都可以做了。 如果当初他有这样的能力,直接控制那个刀疤龙或者蜘蛛,那就根本就不用杀那些人。 这个能力在以后绝对会用得到的,年后去漂亮国,这将是他开疆拓土最大的杀手锏。 唯一的有个小缺憾就是这个毒素放出去多少并不能回收多少,中间要损耗最少两成左右。 也就是说,秦朝阳还需要大量的毒素来补充,那么什么地方有大量的毒素? 首先他想到的就是蜈蚣,蝎子,蜘蛛,毒蛇这些家伙,看来以后还要多想想办法试试才行。 因为这个能力太变态了,对手就算再强大,也不可能挡得住这种蛊虫的攻击。 这个蛊虫和苗疆那边养殖的蛊虫完全不一样,他这个蛊虫属于无形的。 所以想要去除掉最起码秦朝阳认为是不可能的,那么以后直接控制住对方的首脑人物,他想做什么不行? 越想越满意! 他将牛牛身上的蛊虫给召唤了回来,毫无意外的,那一丝黑气又损失了两成。 不过这对秦朝阳来说不算什么,这一点消耗完全在接受的范围。 秦朝阳现在有种立即跑到国外大干一场的冲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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