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句我还咬你,何其了得? 让秦朝阳隐隐有些激动,因为经过半年多的练习,就沈思佳那一嘴的功夫,已经超过很多人了。 目前也只有火凤才能够一较高低,其她人都不行,毕竟术业有专攻,而且还要讲究天赋。 透过现象看本质,火凤那是因为勤加练习才取得的成果,而沈思佳在天赋这一块就要更多一些。 好吧,秦朝阳的思想又如托马斯的小火车——污污污了。 “我们先弄晚饭吃,吃过晚饭之后,你带着她们几个进房去斗地主玩,其它的事情交给我。” “这次是一个机会,一旦抓住了接下来事情就简单多了。” 沈思佳点了点头,然后和几个女人开始收拾东西,准备提前洗澡。 秦朝阳一边做着晚饭,一边想着事情,首先李文静不能住这边,因为很多事情不方便。 小秘书估计受不住自由美利坚的枪声。 另外明天或者后天,他也该去拜访一下海棠的父亲和爷爷了,这事情要同步推进才行。 现在刚登陆漂亮国,想要快速发展,就要利用好海棠家族的能力。 做生意的确很赚钱,但是玩金融更特么赚钱。 曾经秦朝阳看过这样一个笑话,说的是港城的李首富,也就是搞出公摊面积的王八蛋。 说这个李首富他有一个司机,这个司机给他开了30年的车,有一天司机老了,李首富就想着给这个司机一笔钱。 一百万,这个数字也不少了,一个司机开了30年车不假,但是每个月都有工资,每年都有奖金,还交五险一金。 那么退休,他给这个司机一百万也算是非常大的一笔奖励了。 结果这个司机没有要,司机只提出来了一个要求,那就是让他儿子继续给李首富当司机。 李首富这下子就很疑,他说,你给我开一辈子车才能赚多少钱?你儿子就算给我开车,又能赚多少钱? 有了这一百万,你们就可以做生意,总比当司机好。 结果这个司机说的话直接让李首富蒙圈了,司机说,我身上的资产多了不敢说,十几个亿还是有的。 李首富这下子就更奇怪了,他说我认识你都三四十年了,我怎么不知道你这么有钱? 你这么有钱了,干嘛还要当司机? 这是一个正常人的逻辑,但是司机说的话让这位李首富明白了。 司机说,我天天给你开车,你整天打电话跟别人说投资这个项目,投资那个项目,我这听的多了,就学着跟在后面投资一点。 这三十年以来,我就是在您这里听到了一些消息,然后选择了投资,所以我也赚到了钱。 自己去做生意赚不了什么钱的,所以我想我儿子继续给你开车,您只要稍微点拨一下,他就比做什么都强。 当然这可能只是一个故事,但是这里面反映出一个点,那就是玩金融的人,他们是非常具有战略眼光的。 哪怕你只要得到一点点消息,跟在后面吃点逸散出来的屁,慢慢的去投资,这时间长了都能成为亿万富翁。 这这其实也是说明了圈子和阶层的问题。 开出租车的朋友圈里大多数都是司机。 厨师的朋友圈,大多数都是掌勺的。 哪怕在上层圈子只是一个边缘人物也无所谓,只要逮着了机会,就可以起飞。 世界最有钱的人很多都在漂亮国,而漂亮国最有钱的人都在华尔街,海棠的家族就是华尔街的一大寡头。 凭秦朝阳和海棠之间的关系,在漂亮国立足,以目前的态势来看,只要不犯大病,这基本上并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情。 秦朝阳开始做起了晚饭,而另一边,亨特已经在着手准备了。 他今天晚上准备连他自己带十个人过去,目的有两个。 第一:杀了秦朝阳。 第二:将那几个女人给抓了,然后献给他的摩根老大。 按照摩根丹泽尔的尿性,他吃剩下的东西,一般还是愿意赏给手下们的,亨特想的就是这样。m.biqubao.com 别人用过的,不要紧的! “老大,要不我们还是观察清楚一点为好,他们能够住那么好的庄园别墅,这背后恐怕有着不俗的能量。” “万一我们惹了不该惹的人就麻烦了,到时候摩根肯定不会管我们死活的。” 说话之人,是亨特的一名副手,就相当于陈浩南身边的山鸡一样,他是这一群小弟的二把手——福利斯特。 “等不及了,摩根老大只给我三天时间,万一到时候出了意外,倒霉的就是我们自己。” “再说他们是华夏人,除了有钱估计没有别的什么能耐,这里有钱的华夏人多的很,但是有势力,有关系的人能有几个?” “不过以防万一,这次除了那四个女的,其他人一个不留。” “能打又如何,我们带上两把枪,我就不信他能挡得住子弹。” 亨特一边说着,一边将一把装满子弹的手枪扔给了福利斯特。 “老大,可我还是挺担心的,那个华夏人真的很能打……” 福利斯特还想说什么,直接被亨特给制止了,而且他的语气也变得没那么高兴了。 “福利斯特,你怎么越来越胆小了?” “一个华夏人就把你给吓住了?你要是害怕你就不要去了,将位置让出来。” 福利斯特沉默了,他好不容易才坐上副手的位置,怎么可能让出来? 再说就算出了事,到时候也是亨特顶着,想通了这点,福利特斯不再说话,而是开始检查枪械。 亨特很是满意,他们今晚上有十个人,还有两把手枪,而且那个庄园还非常的偏僻,就算开枪,周围也没人能听得到。 “好了,时间差不多了,将车牌给遮挡起来,别留下证据!”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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