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桑隐还在寻找自己的男人,但旅客实在是太多了。 还是秦朝阳来到她十几米之内才看到。 “朝阳!” 蒲桑隐看到秦朝阳脸上一喜,连忙迎了上去。 “小隐,辛苦你了!” 秦朝阳一把将蒲桑隐给抱在怀里。 这一刻蒲桑隐想哭,秦朝阳这一句辛苦你了,蒲桑隐觉得值了。 主要是这段时间太不容易了。 两个人拥抱着温存了一会之后,这才松开。 蒲桑隐和黄莺是认识的,毕竟以前秦朝阳带着黄莺和方雅去过赌场。 两个女人也拥抱了一下。 这机场叫麦卡伦,出了机场,大家伙一起上了车。 根据蒲桑隐说,这边距离最近的城市酒店开个车没一会就到了,但是要到他们的赌场,开车的话差不多要一个小时。 堵车的话,这个时间可能更长。 好在今天并没有出现堵车的情况,差不多一个小时不到,车子就来到了他们的赌场。 秦朝阳下车一看,满意地点点头。 还是装修得比较大气的,换做是他来游玩,也会愿意进来这里面消费。 蒲桑隐并没有带着秦朝阳他们从正门进入,而是走的后门。 对于秦朝阳的到来,对外界还是不能声张的。 蒲桑隐和爱丽丝,包括罗华等人,除去工作之外,也都是住在这个赌场里的。 秦朝阳和黄莺跟着蒲桑隐来到了她的住处,这接下来肯定是要谈事情。 进了房间,到沙发坐下,秦朝阳就开始询问赌场的近况。 当听到有人过来捣乱的时候,眉头就是一挑。 “知道这个人的情况吗?” 蒲桑隐点了点头,道: “基本上已经摸清楚了,这个家伙叫保罗亨特,世界排名第11的赌王!” “这人的赌术非常高明。” “按理说像这种有名有号的赌王,基本上是不会到常规赌场里面去赌钱的,因为这是潜规则。” “他既然那么嚣张地来了,那肯定是有人指使的。” “所以我们去调查了,最后我们查到了一条有用的消息,这个保罗亨特,是里根杰米请过来的。” “这个里根杰米正是吃掉爱丽丝父亲赌场的那个人,所以根据我的推测,他们应该是想故技重施。” “真正的目的就是想逼着我们跟保罗亨特进行对赌,然后将我们这个赌场给赢走,就像爱丽丝的父亲一样。” 秦朝阳听到这里基本上已经算是了解了一个大概。 正如蒲桑隐说的那样,一般被评为赌王的人,是不会轻易去赌场赌钱的。 因为这会坏了名声,毕竟你都成为赌王了,你还去人家小赌场里面赢钱,你这不是纯纯的去砸人家招牌吗? 还丢面! 所谓的赌王并不是说,他的赌术就是最厉害的,只能说他在某一个国家或者某一个地区最厉害的。 也有可能是在某一届赌术比赛当中拿过冠军,比如张三是前年拿过了冠军,那么张三就是赌王。 李四去年拿过的冠军,那么李四也是一个赌王,所以赌王并不是一个,而是很多。 在拉斯维加斯这座赌城,每隔三年都会举办一次赌神大赛,在这一场大赛当中产生的第一名,才能叫赌神。 赌神是唯一的,如果你打败了赌神,你就是新一任的赌神,至于被你打败的那个赌神,只能称之为前赌神。 但是赌王就不一样了,随便举办一场赌王争霸赛,拿到了冠军就可以叫赌王,而且赌王每年都可以产生。 但是能够进入赌王排名榜的,都是拿过足够多次数赌王冠军的,全世界只有30名。 保罗亨特排名第11名,从这个名次就可以看出来,这个人确实有些本事。 那么这样的一个人按理说是不可能去他们这种刚开业的新赌场赌钱的。 按照惯例,大大小小的赌场每一年都会拿出一笔钱来供着这些赌王们。 你缺钱了,到我这里来好吃好喝的伺候着,临走的时候还可以送你一笔钱。 这就是赌王的优势,他可以不用花一分钱,也不用赌钱,只要在赌场里面转一圈,卡里面就会多出一笔资金。 那么这些人在得到了这样的权利和好处之后,基本上就不会再去赌场捣乱。 但是被别的赌场请过去砸场子,那就另说了。 现在这个保罗亨特应该就是属于这种情况,虽然说对名声确实有影响,不太好听,但估计是钱到位了,这事情对那位赌王来说也是值得去做的。 “这件事情我来处理,我亲自去会会他。” “既然和里根杰米有关系那就最好了,正好把爱丽丝的事情一块办了。” “这样,你先去忙安排一下,然后将爱丽丝给我叫过来。” “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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