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保罗亨特给控制起来,打碎他身上的骨头,全部安装上反骨,然后当做自己的内应。 这样一来,对方有任何行动计划,自己这边会在第一时间知道。 那么只要搞定这两个人,明面上他有了靠山,暗地里有了内应。 时间缓缓到了下午两点,今天的第一场比赛正式开始。 秦朝阳还是戴着头套入场,看到现场的观众比昨天还要多,露出了财迷微笑。 现场广告非常之多。 甚至就连某品牌的饮料,此时都显眼地放在了赌桌子上。 这饮料已经成为了秦朝阳举办的挑战赛的赞助用水。 今天的对手,是排名第七的赌王杰森威尔逊,比较擅长扑克。 同时这人也是查理琼斯怂恿过来的,说白了就是来摸一摸秦朝阳的底。 “屠神先生,按照比赛规矩,这对赌的方式是由我来提,对吧?” 秦朝阳原本还想和这位赌王握个手表示友好的,结果杰森威尔逊很是干脆直接。 “没错,那你今天想赌什么呢?” “骰子,我自认不是你的对手,麻将的话,我也不太喜欢,我喜欢玩扑克。” “所以,我今天就是来玩扑克,只要是扑克,我无所谓怎么玩,屠神先生请随意。” 威尔逊说完,还对着摄像头摆出一个非常自信的pose,不过他确实也有高傲的资本。 因为他的的确确就是靠扑克成为的赌王。 还位列前十,已经是赌术高手中最顶尖的那一小撮。 秦朝阳点了点头,既然赌扑克,那赌什么最好? 秦朝阳捏着下巴想了下,那么就挑自己比较懂的:炸金花! 因为这玩意秦朝阳在读书的时候就玩过,比较的简单。 豹子吃顺金,顺金吃同花,同花吃顺子,顺子吃对子,对子吃单张。 这种玩法规则秦朝阳了解过,和他在国内玩的几乎差不多。 但是也有一些区别,比如说a这张牌,和任意牌配它都是最大的。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1,2,3顺金,要比j,q,k顺金要大,因为a最大。 这个规则和秦朝阳在国内玩的不一样。 另外还有一个规则,也不太一样。 那就是三个a,是最大的一副牌,但是2.3.4这三张最小的杂牌,可以吃三个a。 其实在国内有些地方也可以这样的规定,但有的地方没有。 然后是闷牌,也就是不看牌,你一万,如果看牌的话就是两万,那么你要起牌的话,如果两家的牌一样大,谁起牌谁输。 其实这些规则都差不多,有的地方有这个讲究,有的地方没这个讲究。 另外一个就是双方的临时约定也是可以的,比如,秦朝阳和威尔逊现在就是在商量规则。 这些规则是当着所有观众面前说出来,让大家都能看得明白。 规则商量完,那么赌局就要开始了。 蒲桑隐准备洗牌发牌,结果被威尔逊给阻止了。 “屠神先生,让你们赌场的人来发牌,这好像不太合规矩吧。” 秦朝阳不是很在意地摆了摆手,让蒲桑隐退后。 “那你说由谁来发牌比较好?” 威尔逊指了指坐在观众席上第一排的查理琼斯。 “我想邀请查理琼斯先生来发牌,这应该没问题吧?” 秦朝阳笑了,这小算盘打得真响啊,连谁发牌当荷官这件事情都提要求了。 虽然对他来说没什么区别,但秦朝阳自然不可能答应这种请求。 “我有意见,查理先生年纪大了,身体不太舒服,我们这个赌局是两个小时的,所以我怕他坚持不下来。” “如果累病了,累倒了,到时候我可负不了责任。” 威尔逊正想开口说什么,就在这时候一个女人的声音传了过来。 “我来给二位当荷官,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秦朝阳转头望去,原来正是昨天和自己对赌的那个女赌王——乔琳娜。 她微笑地从观众席走出。 对此,秦朝阳也是微笑表示欢迎。 “我没意见,乔琳娜小姐一定能做到绝对的公平公正。” 威尔逊当然是意见很大的,毕竟之前他们写的剧本不是这样子的。 按照原先他们商量好的,是在现场施压,让查理琼斯来当荷官。 如果秦朝阳拒绝,他就接着提议由金左手或者保罗亨特来发牌。 这样秦朝阳就不好拒绝了。 毕竟连着提议那么多在圈内有名有姓的高手来做荷官你都拒绝,你这心里不是有鬼是什么? 可是这半路上杀出来了一个乔琳娜,这是他始料不及的。 再加上乔琳娜也是一位赌王,威尔逊只能硬着头皮说道。 “我没意见,那开始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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