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透视眼不去赌石,乱看什么呢!_第763章:金花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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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保罗亨特给控制起来,打碎他身上的骨头,全部安装上反骨,然后当做自己的内应。
  这样一来,对方有任何行动计划,自己这边会在第一时间知道。
  那么只要搞定这两个人,明面上他有了靠山,暗地里有了内应。
  时间缓缓到了下午两点,今天的第一场比赛正式开始。
  秦朝阳还是戴着头套入场,看到现场的观众比昨天还要多,露出了财迷微笑。
  现场广告非常之多。
  甚至就连某品牌的饮料,此时都显眼地放在了赌桌子上。
  这饮料已经成为了秦朝阳举办的挑战赛的赞助用水。
  今天的对手,是排名第七的赌王杰森威尔逊,比较擅长扑克。
  同时这人也是查理琼斯怂恿过来的,说白了就是来摸一摸秦朝阳的底。
  “屠神先生,按照比赛规矩,这对赌的方式是由我来提,对吧?”
  秦朝阳原本还想和这位赌王握个手表示友好的,结果杰森威尔逊很是干脆直接。
  “没错,那你今天想赌什么呢?”
  “骰子,我自认不是你的对手,麻将的话,我也不太喜欢,我喜欢玩扑克。”
  “所以,我今天就是来玩扑克,只要是扑克,我无所谓怎么玩,屠神先生请随意。”
  威尔逊说完,还对着摄像头摆出一个非常自信的pose,不过他确实也有高傲的资本。
  因为他的的确确就是靠扑克成为的赌王。
  还位列前十,已经是赌术高手中最顶尖的那一小撮。
  秦朝阳点了点头,既然赌扑克,那赌什么最好?
  秦朝阳捏着下巴想了下,那么就挑自己比较懂的:炸金花!
  因为这玩意秦朝阳在读书的时候就玩过,比较的简单。
  豹子吃顺金,顺金吃同花,同花吃顺子,顺子吃对子,对子吃单张。
  这种玩法规则秦朝阳了解过,和他在国内玩的几乎差不多。
  但是也有一些区别,比如说a这张牌,和任意牌配它都是最大的。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1,2,3顺金,要比j,q,k顺金要大,因为a最大。
  这个规则和秦朝阳在国内玩的不一样。
  另外还有一个规则,也不太一样。
  那就是三个a,是最大的一副牌,但是2.3.4这三张最小的杂牌,可以吃三个a。
  其实在国内有些地方也可以这样的规定,但有的地方没有。
  然后是闷牌,也就是不看牌,你一万,如果看牌的话就是两万,那么你要起牌的话,如果两家的牌一样大,谁起牌谁输。
  其实这些规则都差不多,有的地方有这个讲究,有的地方没这个讲究。
  另外一个就是双方的临时约定也是可以的,比如,秦朝阳和威尔逊现在就是在商量规则。
  这些规则是当着所有观众面前说出来,让大家都能看得明白。
  规则商量完,那么赌局就要开始了。
  蒲桑隐准备洗牌发牌,结果被威尔逊给阻止了。
  “屠神先生,让你们赌场的人来发牌,这好像不太合规矩吧。”
  秦朝阳不是很在意地摆了摆手,让蒲桑隐退后。
  “那你说由谁来发牌比较好?”
  威尔逊指了指坐在观众席上第一排的查理琼斯。
  “我想邀请查理琼斯先生来发牌,这应该没问题吧?”
  秦朝阳笑了,这小算盘打得真响啊,连谁发牌当荷官这件事情都提要求了。
  虽然对他来说没什么区别,但秦朝阳自然不可能答应这种请求。
  “我有意见,查理先生年纪大了,身体不太舒服,我们这个赌局是两个小时的,所以我怕他坚持不下来。”
  “如果累病了,累倒了,到时候我可负不了责任。”
  威尔逊正想开口说什么,就在这时候一个女人的声音传了过来。
  “我来给二位当荷官,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秦朝阳转头望去,原来正是昨天和自己对赌的那个女赌王——乔琳娜。
  她微笑地从观众席走出。
  对此,秦朝阳也是微笑表示欢迎。
  “我没意见,乔琳娜小姐一定能做到绝对的公平公正。”
  威尔逊当然是意见很大的,毕竟之前他们写的剧本不是这样子的。
  按照原先他们商量好的,是在现场施压,让查理琼斯来当荷官。
  如果秦朝阳拒绝,他就接着提议由金左手或者保罗亨特来发牌。
  这样秦朝阳就不好拒绝了。
  毕竟连着提议那么多在圈内有名有姓的高手来做荷官你都拒绝,你这心里不是有鬼是什么?
  可是这半路上杀出来了一个乔琳娜,这是他始料不及的。
  再加上乔琳娜也是一位赌王,威尔逊只能硬着头皮说道。
  “我没意见,那开始吧!”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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