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州一直是大晋王朝最头痛的一个州。 浙州境内布满大大小小的水泊,高高低低的山头,这样的自然环境成了山贼的天堂。 这里啸集了大大小小的山贼,打家劫舍,拦截客商,治安极为混乱。 浙州靠着大海,跨海而来的樱花盗更是凶残无比,四处抢劫杀人。 最疯狂的时候,樱花盗曾攻破了浙州的好几个县,杀人如麻。 州内还有反贼大军,公然打着反晋的旗号,以推翻大晋为目的。 大晋年年清剿,由于地理环境的因素,总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用几百千把人的小型军队吧,不顶事不说,还被联合起来的盗贼灭了不少。 每次朝廷派出大军,贼寇都会散入山泽大海,退避三舍,大军一走,则恢复原样。 大晋朝廷发狠,连换了好些个总督,都无济于事。 现在浙州最新的总督是晋明侯。 晋明侯升职了,但他没有如愿坐上西北行营总督,反而被扔到了浙州。 最关键的是,他不知道这是辅政王给他穿的小鞋呢,还是真的重视他? 左中正回京当了兵部尚书,晋明侯顺理成章接西北行营总督才合理,结果朝廷却把他扔到浙州当总督。 这事吧,你说是穿小鞋说得通。 但辅政王说,浙州长期以来混乱不堪,已成王朝之患。 换了那么多总督都没用,只有晋明侯这样能剿灭突厥的重臣才有可能扭转局面。 从这点来说,朝廷又是对他寄予了厚望。 所以这到底是重视、还是穿小鞋? 晋明侯和燕王、封云岚讨论了很久都没得出答案。 不过,作为皇族的一员要维护大局,晋明侯还是决定来浙州上任。 毕竟浙州长期这么乱下去,对大晋王朝很不利。 他也想看看自己到底能不能彻底拨乱反正。 不过,他才上任不过一旬,浙州的山贼就给了他一个下马威。 此刻,晋明侯正在嘉阳府下属的乌县刘家镇,他看着镇子里的景象,双手都在发抖。 这个上万人的镇子刚被山贼洗劫过,四处一片狼藉,房屋都在燃烧,老百姓的尸体横七竖八地躺了一地。 一名老妇人抱着一个孩童,跌跌撞撞地向晋明侯走了过来。 三十步外,她就被护卫挡住了。 老妇人趴在地上不停地磕头,大声哀呼。 “大人啊,求求你们,杀掉这些没天良的贼寇畜生啊。” “我家八口人,全被乌山堂的贼寇杀了。” “大人你看,五岁的小孩他们都不放过,我媳妇也被他们糟蹋死了。” “大人啊,他们全是畜生啊。” 见晋明侯的护卫行仗,老百姓也猜得到这是一名大官。 顿时,数百名老头老妇人围拢来,一齐跪下高呼。 “大人,求求你们了,再不把山寨贼寇杀掉,我们就没活路了。” 全场一片哭泣之声。 嘉阳府郡守张超,乌县县令肖成,束手立在晋明侯身边,一言不发。 郑文铎走了过来。 他悄声说道:“晋大人,清点出来了,房屋毁坏三千多间,百姓死伤五千多人,抢走财物不计其数。” “这些山贼强盗简直就像突厥人一样的凶残。” 晋明侯再也忍不住了,他看向了嘉阳府郡守张超。 “张郡守,这是你的治地,为何山贼如此猖獗?” 张超拱拱手说道:“总督大人,嘉阳府常备军不过万人,而义县、乌县两地的盗贼上十万。” “光是乌山堂这一家山寨就有数万人马,卑职实在是有心无力啊。” 晋明侯问道:“就不能动用大军清剿?” “总督大人,这些贼寇异常狡猾,朝廷大军还没到,他们就散入山野,根本找不到他们了。” “那就让贼寇们这么猖獗下去?” “总督大人来我浙州,想必一定有解决办法。” 张超客气地说道。 晋明侯哼了一声,心中很是气愤。 他推开护卫,走到跪在地上的百姓前,一一将他们扶起。 他站到一个高台上,大声说道:“乡亲们,我是新任浙州总督晋明侯。” “你们受苦了,凡是被贼寇所杀所伤所抢者,官府将予以补助。” “乡亲们,我晋明侯对天发誓,不把贼寇清剿干净,下辈子永不为人。” 下面顿时一片议论声。 “听说新总督是大晋皇族?” “人家不仅是皇族,还是靖宁侯。” “听说这位总督把西北的突厥人全灭了?” “左中正荡胡奏你们没听过吗?就是这位晋大人的功绩。” “谢天谢地,那我们浙州有救了。” “......” 晋明侯对郑天铎说道:“郑大人,即日起,你把浙州常备军拉过来,每个镇子驻扎一千人。” 郑天铎点点头。 嘉阳府郡守张超说道:“总督大人,这样也只有解一时之急,何况浙州的常备军不能一直驻扎在嘉阳府各个镇子吧?” 晋明侯说道:“张郡守,我自有主意,你和肖县令把百姓的补助做好就是。” “总督大人,县府和郡府都空虚,哪有那么多金币来补助啊?” “你们只管做好清单,补助所需金币,总督府核实后将如数拨下来。” 张超拱拱手,不再说话,有了晋明侯这句承诺,他就放心了。 新来的总督大人这么有钱,果然是皇族啊。 以往浙州一直搞不好,跟官府缺钱也有很大的关系。 没钱就难以招募青壮,置办军械,进行后勤补给,更无法给予军士足够的赏金。 没钱也不能发动民众,及时提供山贼的情报,这样一来,官府常备军自然士气低落。 晋明侯的确很有钱,扫荡草原后,荡胡军缴获了海量的金币。 除了上缴朝廷的金币,分发给军士的赏金外,还余下数百万的金币都入了他的小金库。 他自己并没有想私吞这些钱,这些钱对他能否治理好浙州至为关键。 浙州嘉阳府义县。 郊外一座名叫马头山的山上,建起了十来间简陋的木屋,中间的院坝上立着一根旗杆,杆子上挂着一面破旧的旗帜。biqubao.com 旗帜上歪歪扭扭地写着“替天行道”四个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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