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叶枭又和柳依依商量了以后的工作事项。 总之一句话,能秘书干的,都不要来找他。 柳依依一开始还觉得自己的工作量太大了,想要抗议,但转念一想,这样一来不就能更好的得到锻炼吗?于是她嘟着嘴,假作不情愿的答应了下来。 就在叶枭安排完柳依依的工作,准备动身回宋氏集团的时候,他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电话是沈千亿打来的。 “叶先生,秦市首想在满汉楼请你吃个饭,当面再感谢一下你,你中午方便吗?”沈千亿开门见山的说明了来意。 他是作为秦海峰的中间人来邀请叶枭的,秦海峰在经过叶枭的治疗后恢复得很快,也是真心想要感谢叶枭,这两天刚把手里的工作忙完,便想要设宴感谢叶枭。 本来叶枭是打算拒绝的,他可不想参加这些无聊的应酬,但是想到秦海峰和周阿姨的关系便答应了下来,毕竟上次周阿姨告诉了他一个重要信息,所以还是要给点面子的。 半小时后,满汉楼外。 巧合的是,今天洪志浩也邀请了宋清雪和黄美娥在这里吃饭。 当日宋清雪在西餐厅遇到刺客,洪志浩一招便被杀手秒掉了,而叶枭却是大显身手救下了宋清雪。 这多少让洪志浩感觉在宋清雪那里丢了面子,但他又不想轻易放弃这个倾国倾城的大美人,于是便想要借助黄美娥的手,让两人缓和一下关系。 对此黄美娥也是十分积极的配合,之前在金河集团招标大会上她发现女儿,对叶枭那小子可能有了某些情愫,这是她绝对不想看到的,叶枭怎么配得上自己女儿? 所以她很是乐意,让女儿和她觉得胜过叶枭百倍的洪志浩多走动,最好是早点确定恋爱关系,让叶枭那癞蛤蟆死心。 上午十一点,宋清雪黄美娥和洪志浩三人,相继出现在了满汉楼门口。 宋清雪的心情极不美丽,她脸上虽然挂着淡笑,却给人一种拒人千里之人的味道。 这顿饭她原本是不想来吃的,可是架不住母亲的一再央求,最后只能勉强答应。 洪志浩没在意宋清雪的冷淡,依旧是热情地说道:“阿姨,清雪,我们先进去吧!我爸忙完手头事后,一会儿也要来。” 听到洪志浩的父亲也要来,宋清雪突然警觉了起来,这洪志浩叫来了两边的家长,这是要干什么? 但此时她也不好再说什么,毕竟洪志浩的父亲洪伯光是江南银行行长,现在宋氏集团还有求于人,总不能给人家甩脸色走人吧! 突然她想到了叶枭,要是叶枭在就好了,多少可以当一下挡箭牌,只是这该死的叶枭,一上午都没有回公司,也不知道去哪里了。 宋清雪没来由的埋怨起叶枭来。 黄美娥倒是没有太大的反应,像是早就知道了洪伯光也要来一样,她笑吟吟地说道:“行,我们就先进去等吧!” 说着话,三人走进了满汉楼,只是刚走到大厅门口三人便同时愣住了,因为他们看见市首秦海峰竟是在大厅里站着,好像是在等候某个人。 黄美娥忍不住说道:“这是什么人这么尊贵啊!居然能让秦市首亲自在这里迎接。” 宋清雪也是微微有些吃惊,难道是上面来的大领导吗?她想要上前打个招呼,可惜她和秦海峰没什么交情,贸然上去人家都不认识自己,就显得太唐突了。 洪志浩自然也看出了宋清雪的心思,他昂了昂脖子说道“黄阿姨清雪,你们等我一下,我过去向秦市首问个好。” 说罢,洪志浩便大步朝着秦海峰走去,满脸堆笑道:“秦市首,你好,我是江南银行的洪志浩,中秋的时候,还向您敬过酒呢!” 秦海峰微微转头瞥了洪志浩一眼,轻轻点了一下头,算是打过了招呼。 什么洪志浩,他根本记不得了。 见状洪志浩尴尬的笑了笑,“秦市首,您先忙,我就不打扰了。”他自然看出了秦海峰眼神之中的不耐烦,是以不敢久留。 当洪志浩重新走回来的时候,黄美娥连忙对他竖起了大拇指,“志浩,你真是年轻有为啊!连秦市首都能攀上关系,以后可要好好照顾一下我们宋氏集团啊!” “哈哈,黄阿姨这都是小事情,要不是今天秦市首在迎接贵客,我邀请他老人家一起吃饭都没问题。”洪志浩也不谦虚,反正吹牛又不需要上税。 “清雪,你听到没有,志浩的人脉关系这么广,你和他在一起绝对是最正确的选择,他肯定能帮助咱们宋氏集团再上一层楼的。” “不像某些白眼狼,进了我们宋家,就只会是个累赘。”黄美娥在夸赞洪志浩的同时,也不忘顺带将叶枭暗讽一通。 闻言,洪志浩的下巴翘得更高了,有黄美娥这个助攻在,拿下宋清雪还会远吗? 宋清雪对此也无可奈何,确实叶枭现在表现出来的实力和洪志浩差距太大了。 她也无法反驳,只得赶紧转移话题,“妈,不说这个了,我们还是先去包间吧!” 就在三人刚转入电梯之时,酒楼门口又出现了两个身影,其中一个正是刚刚黄美娥口中的白眼狼叶枭,而另一个则是沈千亿。 看见两人出现,秦海峰忙满脸春风的迎了上去打招呼,“叶先生,千亿兄!” 叶枭也回以微笑,“不好意思,秦市首让你久等了。”他没有想到秦海峰会这么客气,居然在大厅里迎接自己。 秦海峰打了个哈哈,“叶先生妙手回春治好我的顽疾,别说是让我在这里等,就是让我上门迎接都没问题的。” 他之所以对叶枭这么客气,是因为见识到了叶枭的手段后,觉得很有必要结交叶枭。 上次的事,他猜测是自己的敌人在背后暗害自己,这种事有了第一次就难免会有第二次,若是有叶枭这样的高人相助,以后自己再遇到类同的灾祸,也能使得自己性命无忧啊! 此时,一些在大厅里见到这一幕的酒楼顾客,都是感到不可思议,起先他们也认为秦市首等候的人是某个大人物,没想到来者竟是这般年轻。 这难道是京城来的二代吗?不少人都在心中暗自揣测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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