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清雪大眼睛忽闪忽闪的,虽然她不是很懂天珠,但是叶枭手中这颗天珠所散发出的宝芒,就足以证明一切了。 这家伙究竟是从哪里搞来,这么珍贵的天珠啊! 和叶枭的天珠一比,她自己手里价值几十万的的玉佩,都有些拿不出手了。 宋子豪只感觉自己的脸火辣辣的疼,他怎么都没有想到,叶枭一出手就是十眼天珠,这还怎么挑刺,鸡蛋里挑骨头吗? 这时候叶枭看向宋子豪,戏谑道:“怎么样,宋经理,我这份礼物可还行,还要不要来帮我指点一下送礼之道,我洗耳恭听。” 他毫不掩饰语气之中的嘲讽意味,不是要看小爷的礼物吗?不是要跟小爷过意不去吗? 来啊!来攀比啊! 宋子豪顿时脸色被涨的通红,就如同烧熟的茄子一般,双眼似乎都要冒着出火光来了,他现在是又恨又气,恨叶枭这小子到底走了什么狗屎运,居然弄来了一颗十眼天珠。 气自己现在拿叶枭是一点办法都没有,难道他还敢说人家这十眼天珠不好吗?这可是价值五千万的东西啊! 见宋子豪不说话了,叶枭又朝着刚才奚落过他的宋家亲戚扫去,后者也都一一低下头去,恨不得将脑袋埋进裤裆里。 叶枭呵呵一笑,就喜欢你们这种看不爽我,又踩不下我的模样。 “哈哈哈!”突然一阵爽朗的大笑声,从宅院内传了出来。 只见宋老爷子宋启功身穿一袭红色唐装,在宋冠城和黄美娥的跟随下,满面春风地走了出来。 “小叶啊!你送的这份礼物我很喜欢。” 三人早就听到外面动静了,只是三人谁都没有出来为叶枭解围,宋老爷子是想看看叶枭如何破局,而黄美娥则是想要看叶枭出丑。 在她看来,宋子豪羞辱叶枭越狠越好,最好是能将叶枭直接弄得灰头土脸负气而走,然而出乎她预料的是,叶枭这小子居然拿出来一颗十眼天珠,这东西恐怕一颗就可以顶老爷子,这回收到的所有礼物价值了。 这让她不得不怀疑起叶枭这天珠的来历,难道是女儿花钱给这白眼狼买的吗?这种可能性很大啊!叶枭现在的收入也就几千块,哪里买得起几千万的天珠。 是以她看向叶枭的眼神,没有一丝欣赏和嘉许有的只是鄙夷不屑,靠自己女儿花钱撑门面,还那么洋洋得意的显摆,太没脸没皮了。 看到宋启功走了出来,众人纷纷上前问好,叶枭也朝着宋老爷子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了,对这头老狐狸他实在是尊敬不起来,但要说讨厌也算不上,只是当个普通的长辈来对待。 宋清雪也走上去挽住了爷爷的胳膊,以用来掩饰她内心之中的震惊。 宋启功伸出手往下压了压,“各位,今天我很开心,借着这个机会,我向大家宣布一个消息。” 见宋启功说得这么正式,众人都朝着宋启功注目往来,想要听听宋启功想要说什么。 “叶枭和清雪已经订有婚约,所以现在叶枭就是我宋家的准孙女婿了,我希望大家以后都不要将叶枭当外人,因为这个孙女婿我很满意。”宋启功侃侃而谈道。 “啊!”听得这个消息的众人,皆是张大了嘴巴,在他们看来叶枭只是宋清雪的一个保镖啊!何德何能娶他们宋家的女人? 不过也有很多人从中想明白了很多事,怪不得上次他们来逼宫的时候,宋老爷子会任命叶枭做董事长助理,也怪不得叶枭这次会送这么珍贵的礼物,原来叶枭和宋清雪已经订婚了啊! 此时黄美娥紧紧的皱起眉头来,她一向是极力反对这门亲事的,之前还好,就他们几人知道她相信只要自己多做做老爷子的工作,就能让老爷子取消亲事。 但现在老爷子当着所有宋家亲戚的面宣布这门亲事,显然决心很大,这就让她劝说的难度大大增加了。 她甚至也都在怀疑,这十眼天珠就是老爷子,事先和叶枭排练好的一出双簧戏了。 宋清雪此时也有些猝不及防,她明白爷爷这么做就是在给自己和叶枭施加压力,若是在一个月前她会毫不犹豫的跳出来反对,但是现在,她心里竟然没有那么抗拒了。 只是订婚而已,不是还可以退婚的吗?对,今天是爷爷的生日,我不应该让他老人家生气。宋清雪在心里这么宽慰自己,解释自己不反对的原由。 叶枭瞥了眼宋启功,老头子,以为这样就可以让我屈服了吗?不要说你当着宋家人的面宣布,就算你将这个消息顶上新闻头条,小爷我还是只认和你的赌约。 而且他也坚信自己和宋清雪不会有什么的,原因无他,只要彼此瞧着丑,友谊天长又地久。 宋启功自然是注意到了叶枭的眼神,但是他只是回应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意,小子,不要太过自信,我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饭还多。 “好了,大家也别在这儿站着了,都进去吧!”宋启功淡淡说道。 就在众人要朝着里屋走的时候,突然门口传来一个声音,“宋老,我江氏集团江炳坤,特来给你贺寿。” 话音落下,就见身穿一套白色西装的江炳坤,走了过来,在他身后还跟着新收的狗腿子徐虎威。 江炳坤? 见到此人,宋清雪顿时秀眉紧拧,就在不久前她还和江炳坤发生了一些矛盾,没想到今天这人居然来给爷爷贺寿,这明显是黄鼠狼给鸡拜年啊! 但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她现在也不好说什么。 叶枭撇了撇嘴,他就是用膝盖想都知道,这两只阴比又准备玩什么花样了,难道自己上次给的教训不够深刻? 听说对方是江氏集团的少东江炳坤,宋子豪瞬间像是苍蝇见了翔一般跑过去,谄媚笑道:“早就听闻江少大名了,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凡响,江少你能来给我大爷爷贺寿,真是令我们宋家蓬荜生辉啊!” 宋子豪对待江炳坤和叶枭的态度迥然不同,在他看来即便江炳坤手中不带任何礼物,都比叶枭那废物尊贵百倍,这样的人才值得他跪舔啊! 然而江炳坤只是轻轻扫视了一眼宋子豪,便不再去管,他知道这人在宋氏集团基本没有实权,还不值得他正眼去看,而当他看到叶枭时,眼中却是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阴狠,但掩饰的极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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