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修仙之大道兴隆_第101章 写作有感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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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写小说,字数超过20万,虽然成绩不忍直视,评论区也不忍直视。但不管如何,也算是一个不小的成就。
  可能有的读者朋友会说,才20万字有什么了不起的。
  在这里,作者想说的是,能够独立完成一本小说,应该是每个喜爱小说的读者的最大梦想。作者有固定工作,写作只是兴趣而已。写小说也只是想圆自己的梦。
  之前写过一些小说,但都只停留在10万左右,很难更进一步。
  因为每次的写的时候,想的都是,这一本我随便写写,下一本认真点,始终没有认真对待过。所以很难突破10万字的大关。
  包括这一本,大家从书名也能看出来,起的有多随意。我都后悔死了。因为一开始,也就是随便写着玩玩,也没有写大纲,就是想到哪里写到哪里。
  直到作者生活经历了一些挫折,内心非常沮丧,当时想的是,整天写这些东西,有个屁的用,把大把的时间都浪费了。还不如找份兼职,多赚点钱贴补家用,毕竟,在这个社会,男人没有钱,就像是断了脊梁的狗。
  当时一怒之下,差点所有存稿全都删了,想着以后再也不写了,浪费老子时间。
  可是过了没多久,内心那份创作欲望又燃烧了起来。
  我想很多朋友也有这种情况。
  每次都是这样起起伏伏,兴趣来了,可以熬夜写个没完,兴趣没了,半天也敲不出一个字。就上一本而言,中间断断续续更了几个月,才写了十几万字,就是这种情况。
  后来,一件事彻底改变了我的认知。
  我当时意识到一件事,从写作这件事上,反映出我性格上的一个缺点,那就是缺乏毅力,做事总是靠激情,靠感觉,当激情褪去,感觉消失,也就没了动力。
  如果我一辈子都这样下去,碌碌无为,一事无成,就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我想要改变。
  但是,我需要一件事情来鞭策我,从行动上去改变自己,磨炼自己的意志力。
  于是我选择了健身和写作,至今已经坚持了一个多月了。
  在这期间,无论工作有多忙,我都会抽出固定的时间,去锻炼身体和写作,而且健身的地位,还在写作之上。毕竟,身体是男人的本钱。
  这就是我写作的最初目的,当然我也希望写作能赚到一点外快。
  但是目前来看,这个想法基本落空,因为现在基本靠爱发电。一天两三个小时的写作时间,赚个八九块,有个啥用?我想,随便一份兼职,工资也比这个高吧。那些以衣食父母自居的读者,请自动闭嘴好不好。m.biqubao.com
  我现在还在坚持写这本小说的目的,有如下几方面考量。
  第一,磨炼自己的意志力,这是首位的。
  第二,在写作过程中收获了一些支持我的粉丝,出于对粉丝的支持,我会坚持写下去。
  第三,圆自己一个写作梦,以后在人前装十三,多一个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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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对一些恶意的差评,我不想多说什么。你们开心就好,但有些问题,还是要说一下。
  第一,关于圣母论调,今天在推荐榜看到一本书,写得很不错,评分只有6.5不到,打开评论区,找到二星差评,清一色的圣母流读者。
  不知道是知识的匮乏,还是出于愤世嫉俗,评论一部作品,除了圣母,就想不出第二个词了么?对于剧情桥段,主角体现出一丝的仁爱之心,就会变成圣母流读者的集火点。你写的好的地方,他们就当双目失明。看一本书,哪来的那么大的怨气?不喜欢就不看喽。
  第二,关于剧情人设,很多读者自认为很聪明,对主角的各种行为指手画脚,我就问一句,现实生活中,你是不是和看小说的时候,一样未卜先知,智谋无双。
  一部小说,主角肯定是随着剧情的发展,不断成长的。很多小说,主角一出场,就碾压那个,碾压这个。一看年纪才十几岁,然后有些读者便说,他经历了好多事情,所以才那么牛叉。
  我想说的是,把一个正常的成年人,丢在wkl半年,你猜他是变成兵王回归,还是会疯掉。你那么大一点年纪,不犯错就已经很不错了,还和活了几百年的老怪物斗智斗勇,你开玩笑呢。
  内心的蜕变,是需要过程的。经历太大的刺激,人会疯掉,而不是变得更聪明。
  第三,关于问题更正,对于剧情中存在的毒点,作者会虚心接受大家的意见,及时进行更正,解答,没有人第一次写,就不犯任何逻辑,剧情上的错误。
  第四,关于写作风格,现在网络小说充斥着一股阴郁之风,文风偏向暗黑,可能和生存环境有关吧。但是,千人千面,作者不想写太阴暗的,因为上一本(作者的创作栏的另一本十几万字的书)暗黑流写作法,已经把我整崩溃了。我觉得还是轻松,愉悦,搞笑一点,毕竟生活已经很累了。实在没有必要整天算计这个,算计那个的,太累了!
  最后再说一句,这本书会一直坚持写下去,因为每一次突破,都让作者觉得很骄傲。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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