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中,已经是五点多钟了,父亲坐在外面院子里树下,一个人抽着闷烟,小黄狗围着他摇摆着尾巴。 “爸,我回来了!” “回来就好,洗下手待会吃饭了!” 李炳辉头也没抬,继续抽着烟,李慕白并没有打扰他,走进了很多年前建的两层楼房子。 来到厨房里,母亲陈雅丽正在烧菜,而妹妹李佳琦正在往灶里塞柴火,抬头看到了李慕白。 “哥,你终于回来了,我本来还想去找你呢!” 李佳琦开心的站起来,跑过来捥着李慕白的手。 “你哥我又不是小孩子,哪里会迷路不成。” “你的腿不是不方便嘛!我担心你……!” “佳琦,住嘴!” 陈雅丽赶紧阻止道,她怕触动儿子内心的痛处。 “老妈,小妹,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我的腿已经好了,你们看。” 李慕白为了证明自己没有骗他们,在厨房里来回走了好几次。 “天呢!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医生不是说了,再厉害的医术也不可能治愈。” 陈雅丽激动的泪如雨下,边上的李佳琦也陪着她哭,这可把李慕白弄的束手无策。 “怎么了?怎么了?出了什么事情了?你们两个哭什么?” 李炳辉从外面冲了进来,看到眼前这一幕,赶紧问道。 “炳辉,你快看,儿子的腿好了,儿子的腿真的好了。” 陈雅丽一边流泪,一边语无伦次的说着。 “儿子,赶紧走几下给我瞧瞧。” 李炳辉听了自己老婆的话,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赶紧示意李慕白走几下给他看看。 李慕白只好继续的来回走了几次,大家都松了一口气,确定李慕白真的好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李炳辉看着李慕白好奇的问道。 “我在水库边太阳晒的太困了,不知不觉的睡着了,后来,在梦中见到了一个说是我祖先的人,等醒来腿就好了。” 李慕白可不敢把自己掉进水库的事情告诉大家,不然,家里人又要担心了。 他也没有把铁拐李传授医术的事情告诉家人,本身,这个事情太玄幻了,自己都没有弄清楚怎么回事?家人怎么可能相信? “真的是祖宗保佑,炳辉,我明天就去买些元宝、蜡烛等东西回来,给祖先上香,感谢他们的保佑。” “这个想法不错,既然,儿子你的腿已经好了,那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李炳辉想着家里欠下的巨额债务,心里又担心了起来,毕竟,现在还有一个女儿已经高考结束了。 如果,考上了大学,难道不让她上?他从来没有重男轻女的观念,所以,不让女儿继续上大学,他心里也过不去。 可这么多钱该怎么办?村里人不可能借钱给他们家了,亲戚借的钱还没有还,怎么好意思开口再借。 而一家人的一年收入,吃过用过后,还多不出两万。 “爸,我本身就是学中医的,学了四年,基本上该学的都学会了,只不过就差了一张毕业证书。 治病救人我都会,所有的药材我也都认识,明天,我打算进山里看看,能不能采到一些名贵的药材。 如果有,那就可以拿去县城的药店里卖,这样,就可以缓解一下家里的压力了。” “好,不过,千万要小心点啊!不要往深山老林里去,那里有许多的毒蛇、猛兽,只要人没事,我们再困难也能度过。” 李炳辉皱着眉头,担心的说道。 “我去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爷爷奶奶他们。” 李佳琦兴奋的说道,转眼间,就消失在众人的视野里。 “还是一个冒冒失失的丫头,啊!糟了,我只顾的跟你们讲话,菜烧糊了。” “哈哈哈……!” 陈雅丽不管他们父子的笑声,赶紧掀开锅盖,加了些水进去,翻炒了几下后,就把菜盛了起来。 没过多久,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人急匆匆的跑了进来。 “乖孙,你的腿好了?” 老人紧紧的抓住李慕白的手臂问道。 “爷爷,我的腿好了,已经痊愈了,连跑步都没问题,您把手放开,我走几步给您瞧瞧。” 李慕白话音刚落,李佳琦扶着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妇人走了进来。 “老头子,你赶紧放手,千万不要把我的乖孙抓疼了,让他走几步给我们瞧瞧。” “好,好,这就放手!” 这个老人叫李鸣山,已经八十五岁了,他的妻子王美英也七十八岁了,是李炳辉的父亲,生了两个儿子,三个女儿,李炳辉排行老四。 当两个老人看到自己的孙子已经行动自如,再也忍不住了,老泪纵横,这段时间,他们老两口太痛苦了。 唯一的一个孙子成了瘸子,对他们的打击非常的大,一度被气的大病一场,差点醒不过来。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怎么钓个鱼就把腿给治好了?” 李鸣山疑惑不解地问道。 “爷爷,我们的祖上是不是有一个叫李玄的人,是在元朝时期的。” “元朝距离现在都有七八百年了,这个还真的不太清楚,难道是……?” “对,就是这个叫李玄的祖先在梦中治好了我的腿。” “天呀!明天我就去给这位祖先立长生牌,感谢他救了我的孙子,也救了我们一家人。” 王美英激动的把拐杖都扔了,一把拉住自己的老头子说道。 “佳琦,去爷爷的房子里打一壶酒过来,今天太高兴了,我们一起喝一杯。” 李鸣山开心的笑道。 “今天确实要好好的庆祝一下,好久都没有这么开心,我陪爹好好的喝几杯。” 李炳辉开心的跟孩子一样,这也是因为这几个月下来,心情非常的沉重,心里的烦恼一直被压抑着。 一家人久违的笑容,终于在这一刻全部释放了出来。 陈雅丽又赶紧去菜园子里摘菜,为了庆祝李慕白的腿痊愈,她要多烧几个菜庆祝一下。 而李慕白也是非常的高兴,拉着爷爷奶奶一起坐下来拉家常,而两个老人的笑容都没有停下来过,眼睛一直盯着李慕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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