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霸道神医_第二百一十章 看演唱会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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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慕白提前打了个电话电话给顾芝兰,一群人吃好晚饭后,从天缘大酒店出来后,直接开车往皇龙体育场驶去。
  当他们来到体育场时,这里已经是人山人海了,好不容易找到了几个车位,停好车子后,来到了入口处。
  顾芝兰已经在这里等待了,跟保安打了个招呼后,马上就让李慕白一行进入了里面,这也引起了其他的人员不满。
  “凭什么他们几个可以进去,我们到现在为止还不能进去。”有人责问守门的保安。
  “你知道刚才跟我说话的那个女子是谁吗?他们几个的门票又是在哪里吗?”保安反问道。
  “这我怎么知道?不管是谁也不能开后门呀!”
  “我来告诉你,刚才那个是林兮儿的经纪人,而进去的几个都是第一排的门票,你说,我敢不放行吗?”
  “啊啊啊……!”
  门口的小插曲,李慕白他们根本不知道,就算是知道,也是一笑而过,对他们没有任何的影响。
  顾芝兰直接带着他们来到了后台,林兮儿正在后台一个人喝着饮料,当看到他们进来,马上站起来迎接。
  “慕白哥,你们终于过来了,我还以为你们不来了呢!”林兮儿兴奋的说着。
  “你都给我们这么多的票,我们不来岂不是太浪费了,我这个唯一的优点是勤俭节约。”李慕白微笑的说道。
  “兮儿,你本人比海报美多了,而且,身材也更加的完美。”李佳琦兴奋的说着。
  “哦!差点忘了给你们介绍了,这个是我妹妹李佳琦,正在复蛋大学读书,听说有你的演唱会门票,就让我过去把她接过来的。”李慕白赶紧解释。
  “佳琦妹妹,你也很漂亮,至于身材嘛!还是全靠你哥给的药,才能达到这个效果的。”林兮儿实话实说。
  “我哥的药效果真的有这么好?他这个小气鬼,也不愿意给我用。”李佳琦叹了口气。
  “哈哈哈……!你年龄还小,还有发展的空间,你哥肯定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不给你的,他可是一个非常大方的人。”林兮儿解释了一下。
  “兮儿,你不要喝饮料了,这是我专门从老家带过来的水果,也是慕白种出来的,味道非常的好,还可以起到润喉的作用。”黄曦月从背包里拿了出来。
  “谢谢,曦月嫂子,你真的是太好了。”林兮儿兴奋的说道。
  “晚上,你可是主角,我们都是你坚强的后盾,为你加油。”黄曦月鼓励着她。
  “谢谢大家的支持,我一定会好好努力的,保证发挥出最好的水平。”林兮儿激动的说道。
  “我们都相信你的水平,等演唱会结束了,我给你庆祝一下,大家都一起聚聚,我明天也要回老家了。”李慕白微笑的说着。
  “谢谢慕白哥,那我就不客气了,你如果要拍广告的话,要提前跟我或是芝兰姐说一声,我好安排时间。”林兮儿提醒了一下。
  “这个没问题,我肯定会提前一个月跟你们说的,现在,还没有这么快,至少,要等工厂全部都建好再说。”李慕白解释了起来。
  “兮儿姐姐,我能不能跟你一起合影呀?你的歌我可全都会唱,我可是你忠实的粉丝哦!”李佳琦兴奋的说着。
  “谢谢佳琦妹妹,这个当然没有问题了,以后,我们就是好姐妹,我们先互相留个手机号码,再加一下微信,以后,我们要经常的联系。”林兮儿毫不犹豫地答应。
  “那太好了,简单跟做梦一样,想不到还能跟你成为闺蜜。”李佳琦兴奋的说着。
  “你可别把我捧的太高了,我也是一个普通的小女生而已,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大家能成为朋友,都是因为缘分。”林兮儿笑嘻嘻的解释。
  李佳琦看到林兮儿没有任何的架子,开心的跟她一起合了好几张影,还向她要了签名照。
  时间过得很快,演唱会马上就要开始了,大家都自觉的走出后台,来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十多分钟过后,林兮儿穿着一身华丽的衣服缓缓的从舞台的顶部降了下来,整个体育馆都轰动了起来。
  大家都站了起来欢呼雀跃,整个气氛马上就活跃了起来,林兮儿先说了几句开场白和祝福语后,就开始了她的演唱。
  一场演唱会真的是考验一个歌星的唱功和耐力,林兮儿除了换衣服的时间,几乎都没有停止唱歌。
  而且,换衣服的速度也是非常的快,就这样唱了一首又一首,整整唱了三个小时才结束。
  好在这期间都没有发生任何的意外,等演唱会结束后,还有许多的歌迷留在体育馆里不愿意离开,等保安过来劝说这才依依不舍的离去。
  李慕白等歌迷们全部都离开后,几个又来到了后台,这个时候,林兮儿已经卸妆,换上了便服。
  “我唱的怎么样?”林兮儿笑嘻嘻的问道。
  “非常的好,表现的很出色。”大家异口同声道。
  “谢谢大家,那我们走吧!”林兮儿轻松的说着。
  这次,李慕白并没有带大家去天缘大酒店,而是来到了一家靠湖边,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酒店。
  林兮儿依然是戴着帽子和口罩,毕竟,演唱会刚刚才结束,许多人也会出来吃夜宵,为了不引起麻烦,也是没有办法。
  “如果是以前的话,这里的投资方老板肯定要搞庆功宴,公司肯定要求我必须要参加,连推都不可能推掉。
  自从芝兰姐给我当了经纪人之后,我都轻松的不得了,只要芝兰姐一句话,再大的老板也只能乖乖的听她的。”林兮儿兴奋的说着。biqubao.com
  “你也不想想,我们芝兰姐是什么背景,老爸是省里二把手,爷爷是戎马一生的老将军,谁敢不给她面子,那是不想混了。”陈小兵调侃了起来。
  “就你小子话多,这么多好吃的东西,都堵不住你的嘴。”顾芝兰笑骂道。
  “原来芝兰是顾省的千金呀!失敬、失敬!那你跟兴荣是什么关系啊?”王思明惊讶的问道。
  “他是我的堂弟,我叔叔的儿子。”顾芝兰随口一说。
  “原来是这样啊!想不到你们都是高干子弟,我一个商人的儿子而已,真的是高攀了。”王思明不好意思的说着。
  “朋友之间不存在高攀不高攀的存在,正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朋友没有贵贱之分,只有投不投缘。”李慕白微笑的解释。
  “好,慕白哥,说的好!这话说到我的心坎里了,我敬你一杯。”顾兴军兴奋的吼了起来。
  “敬慕白哥!”众人异口同声道。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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