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序,你既然喜欢林以沫,怎么不跟她表白呢?” 林阳问道。 “她又不喜欢我,我去表白不是自取其辱吗?”郑南序说道。 “你不表白,怎么知道她不会喜欢你呢?你这胆量都没有?” 林阳调侃道。 “有些喜欢,放在心里就好了,不是非要有结果的。不说破,我们还是同学,说破了,可能连同学都没得做。我会祝福林以沫的,但是她跟窦俊那种人谈恋爱,我心里就很不爽。” “窦俊虽然比我有钱,但论人品,他比我更配不上林以沫。” 郑南序笑道。 “随你吧,你也不是小孩子了,感情的事,你有自己的打算就行。” 二人走进电梯,直接来到凤凰宫ktv。 郑南序确实是这里的老顾客了,一进去便有个浓妆艳抹,扭着水蛇腰,穿着高开衩旗袍的妈咪走过来,亲热的跟郑南序打招呼。 见过了慕容韵穿旗袍的气质,这种风尘中的的旗袍装,林阳看着便有一种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感觉。 进了包厢之后,妈咪很快便安排了一群长相年轻貌美,衣着性感,身材高挑的女郎进来,一字排开,从左往右开始自我介绍。 “阳哥,你先选。” 出来玩,逢场作戏的事,林阳倒也并不抵触。 林阳目光扫过,这些女郎都赶紧挺了挺胸,双目放光,水汪汪的盯着林阳,只有一个人,低着头,手放在身后,并未看林阳。 得知林阳是第一次来商务场娱乐,妈咪在一旁小声给林阳解释道:“阳哥,手放在前面的妹妹,都可以出台,而且很会玩,乖巧听话。手放背后的,就不能出台。” “原来如此,我知道了。” 林阳微微颔首,妈咪突然说道:“薇薇,你低着头做什么?把头抬起来。” 薇薇依旧没有抬头,妈咪生怕得罪了顾客,冷喝道:“你给我滚出去!” “不用了,就她吧。” “阳哥,这丫头刚来没两天,还有点玩不开,我怕她把你伺候不好,要不你另外选一个?”妈咪说道。 “不换,就选她。” 妈咪对薇薇说道:“你没听见啊,坐过来,好好给我陪着阳哥,一定要陪好,要是再敢得罪顾客,我让你知道我的手段。” 薇薇低着头,似乎有些不情愿,显得有点反常。 按理说,进入凤凰宫的女郎,都是经过培训的,哪怕客人再丑,只要被选中,都得热情的伺候着,这是职业道德。 “磨蹭什么?我让你过来,你聋了吗?” 妈咪起身,妩媚的眼神顿时变得凌厉。 薇薇这才慢慢走过来,坐到了林阳的身边。 “阳哥,这妹子一看就是个新人,你再挑两个,玩得尽兴一点,不用给我省钱。”郑南序说道。 “好啊。” 林阳又挑了一个,妈咪说道:“阳哥,你眼光真不错,她叫心心,是我们凤凰宫的头牌之一。” “我两个就行了,南序你挑吧。”林阳说道。 郑南序也挑了两个,一左一右的伺候着。 与心心的热情妩媚不同,薇薇坐在一旁一动不动,不给林阳敬酒,也不吭声。 林阳一只手搭在她的肩膀上,把她吓了一跳。 “你是怕我,还是讨厌我?”林阳问道。 “我……没有……” 薇薇低声道。 “阳哥,换一个吧。咱出来玩,就是要开心尽兴,你看看她,搞得好像她是客人一样。” 郑南序说道。 “无妨,我就喜欢这种。” 林阳说道。 一旁的心心主动点歌,倒酒,敬酒,喂零食水果,非常热情,手上的小动作不停,时不时的在林阳的敏感部位撩拨一下,眼里的小眼神时不时放电勾魂。 不愧是头牌之一,确实让人无可挑剔。 林阳也绝非是什么正人君子,初入这样的场合,确实觉得有趣。 郑南序是老手了,玩得自然是更加娴熟,一只手已经伸进了一名女郎的胸衣之中,肆意把玩,一边拿着话筒唱歌。 “薇薇,给阳哥倒酒啊,你愣着做什么。” 心心说道。 “算了,不强人所难,就让她在那儿坐着吧。” 林阳说道。 心心的暗自疑惑,花了钱把薇薇点了,却又任由她坐在一旁什么事都不做,这可不像是顾客的样子。 来凤凰宫玩的顾客,非富即贵,大多脾气都不好,难伺候。 薇薇这种样子,遇到厉害一点的顾客,恐怕直接大耳光就抽过去了。 大家唱了一会儿歌,又开始玩起了各种香艳的游戏,只有薇薇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没有参与游戏,而林阳也不生气,完全不管她。 就连郑南序都忍不住问林阳咋回事,要不要换一个。 而林阳却坚持不换。 凤凰台楼上的凤凰大酒店,林以沫出了电梯后,在走廊里犹豫了好久,然后手机收到一条消息,她看了一眼,然后把手机放进包里,这才走到了其中总统套房外,用房卡开了门。 “怎么现在才来?我等你好久了。” 房间里,魏大刚穿着睡袍,手里夹着一只雪茄,面前的茶几上放着一瓶红酒,以及一大束非常漂亮的花。 “我……路上遇到点事,耽误了。” 林以沫双手互相搓着,显得十分紧张。 “来了就好,我送你的花,喜不喜欢。” 魏大刚灭了烟,拿起花走了过来。 “喜……喜欢。” 林以沫违心的说道。 “这花里还有惊喜。”魏大刚说道。 林以沫从花中找到一个盒子,打开后,里面是一条钻石项链,看样子就价值不菲。 “这条蓝钻项链我花了两百多万买来的,我觉得你戴上,肯定很美,跟你很配。来,我帮你戴上。” 魏大刚取出项链,上面的钻石闪烁着漂亮耀眼的蓝色光芒,哪个女人见了能不喜欢这种亮晶晶的东西呢? 这条项链确实价值两百多万,但魏大刚并不是特意为林以沫买的,而是他每一个贴身秘书的。 等玩够了,给一笔钱让人滚蛋,项链收回。 林以沫不是它的第一个主人,也不会是它最后一个主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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