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一晚林阳也在考虑,要不要出手救治秦家的人,这对他来说,也许会卷入危机,但也许是个机会。 因为他早晚都是要走出洛城,走出南都的,而作为龙国南部四大家族之一的秦氏,倒是很适合做跳板。 洛城终究是太小了些,他既然得到了药圣的传承,身上自有使命和责任,有些事,虽难却必做。 林阳接了电话,但电话里传出来的却不是慕容韵的声音。 “你就是那位林神医?”电话里传出一个男子的声音。 “你是谁?为何拿着慕容韵的手机给我打电话?” 林阳看了一眼手机屏幕,确定来电显示是慕容韵。 “奉阳秦氏,薛鹏举!慕容韵在我手里,她也染上了血痈毒疹。听说你们俩是朋友,你如果不想她死,就赶紧滚到医院来治病。” “你若治得好,皆大欢喜,我会给你好处!你若治不好,那慕容韵就得陪葬。” 对方说完,直接挂了电话。 林阳的眼眸中顿时露出了浓浓的杀气。 他本来已经打算吃过早饭便去医院治病,没想到对方居然做出此等事情来! 林阳顾不得吃饭,换了一身衣服便直接下楼。 “大少爷,吃饭了。” “我有急事,不吃了!” 林阳飞快冲出家门,开着车直奔市一院! 洛城市一院。 秦怡灵的病情再一次恶化,林阳的药方能缓解血痈毒疹发作,但并不能完全遏制,而且随着时间推移,血痈毒疹有了耐药性后,蔓延发作的势头便逐渐加剧。 秦怡灵陷入了痛苦中,另外三人中,秘书李妍的病情比其他两人都严重一些,毒疹扩散溃烂,持续高热,非常折磨人。 李妍已经用汤药擦拭了全身,并且也喝了不少,但无法阻止血痈毒疹的发作。 “慕容韵,现在你也得了血痈毒疹,如果那个姓林的医生再不来,或者是来了治不好我们的病,你也活不成!” 李妍被折磨得痛不欲生,对慕容韵破口大骂。 李妍之所以敢如此,是因为秦氏家族又派人来了。 秦正坤派来的两个人,一个是秦怡灵的表哥薛鹏举,另一人则是武学宗师。 薛鹏举一大早抵达医院了解清楚情况后,直接对慕容韵发难了。 “既然有能治此病的医生,为何不第一时间请过来诊治?这洛城,不是你们慕容家的地盘吗?请个人都请不动?废物!” 薛鹏举厉声责骂。 “林先生是神医,神医自有神医的地位,不是我能随意勉强的。” 慕容韵不卑不亢的说道。 “那就是你和你们慕容家无能!什么了不起的神医?若是在奉阳,我秦家一声令下,最顶尖的神医都要俯首帖耳。” 薛鹏举冷哼道。 “薛少爷,这慕容韵从一开始就推三阻四,她不仅无能,还故意拖延,就是想害死怡灵小姐。” 李妍在病床上说道。 “行!既然如此,那我让你也尝尝这血痈毒疹的滋味!” 薛鹏举说罢,对旁边的宗师使了个眼色道:“徐宗师,取一些毒血过来,让她也感染血痈毒疹。” “这是个好主意!薛少爷高明啊!” 李妍顿时叫好。 慕容韵闻言,皱了皱眉头,冷声道:“薛少,你这样做,未免太欺负人了吧!你真以为我慕容家是软柿子吗?” 薛鹏举轻蔑笑道:“别说是你区区一个慕容家的分支,即便是难度的慕容宗族,也没有被我们秦氏家族看在眼里。欺负你,又如何?” 慕容韵知道薛鹏举带了一名武学宗师在身边,这是慕容家完全对付不了的。 薛鹏举硬要把毒血往她身上弄,她也没有办法,只是被人这般欺负,慕容韵心里十分愤怒。 “薛少,请三思啊!” 韩立群硬着头皮劝阻,而慕容韵的秘书江琳也是赶紧站出来护着慕容韵。 “韩院长,你也想试试血痈毒疹的滋味?” 薛鹏举冷冷的瞥了韩立群一眼,威胁道。 “薛少,慕容小姐一夜没合眼,一直守在医院,已是尽心尽力了!况且,她和林神医是朋友,您若这般对她,只怕适得其反,林神医知晓后,一怒之下,绝不会出手为秦小姐治病的。” 韩立群说道。 薛鹏举起身便直接给了韩立群一巴掌。 “你敢拿一个医生来威胁本少?他若不肯治,我便杀了他!” “薛少威武!没错,神医又如何?他若敢不治,就宰了他!在秦氏面前,神医算什么?” 李妍痛得不断呻吟,却又忍不住跟着叫嚣。 宗师徐飞鸿已经从李妍身上取了毒血过来。 “韵总,你先走!” 江琳挺身而出,英勇护主。 江琳不仅是慕容韵的秘书,也是贴身保镖,实力虽然谈不上顶尖,但也有后天四品,对慕容韵一向忠心耿耿。 只不过,后天四品的江琳,别说对付宗师徐飞鸿了,就连薛鹏举都比她强得多。 “倒是个忠心护主的奴才,那就看你有没有护主的实力了!” 薛鹏举单手成爪,直接朝江琳抓来。 “江琳,小心!” 慕容韵惊呼一声,江琳也出手反击,但完全不敌薛鹏举,当即就被薛鹏举擒下,右肩被薛鹏举的指劲抓出几个血洞,鲜血顺着手臂流下来。 薛鹏举掐住了江琳的脖子,轻蔑道:“区区四品,也敢在本少面前造次,找死!” 江琳闭上了眼睛,自知是必死无疑了。 “住手!不要杀她!” 慕容韵惊呼一声。 薛鹏举这才没有捏断江琳的脖子,但江琳的生死,也在薛鹏举的一念之间。 “慕容韵,我现在给你两条路选。第一,做我的女人,跟我去奉阳。等我玩腻了,自然就放过你。第二,我让你染上血痈毒疹。” “到时候如果你能把医生叫过来,他若能治得好,皆大欢喜,我也不再为难你!若治不好,你就只能给我表妹陪葬了” “你是个聪明的女人,我相信你如果不傻,会选择第一个选项。” 薛鹏举刚到医院,第一眼见到慕容韵,便被慕容韵的气质和容貌吸引。 如今,他也只是找个借口发难而已。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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