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桃突如其来的话,让陈小凡吓了一跳,他没想到杨春桃反应这么大。 “春桃,你误会了,我不是埋怨你哥的意思。” 陈小凡赶紧解释道:“我是觉得你哥这种状态不行。田文亮的养鸡场肯定要倒闭,你哥也没有工作了,你嫂子现在又有身孕,你哥再吊儿郎当下去,怎么养家糊口?”m.biqubao.com “啊?” 杨春桃有些尴尬道:“小凡,你、你不是在生气?” 陈小凡在她丰腴处揉了一把,没好气道:“我和他犯得着生气吗?如果不是因为你,我根本不会和他有交集。” “小凡,是我心眼小,误会你了。”杨春桃猛地搂住陈小凡,羞愧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她以为陈小凡生气说媒的事,却没想到是为她哥考虑未来。 “怎么说他都是你哥,血浓于水……” 陈小凡安慰了一句,接着问道:“你准备怎么办?不帮他肯定不行,不过怎么帮要想好,是直接给他钱做生意……” “不行!” 杨春桃一脸坚决道:“我太了解我哥那人了,根本不是做生意的料,给他钱绝对会被挥霍掉。” 陈小凡赞同地点点头,“咱俩得想法不谋而合,如果你哥的品性不改,就算给他再多的钱,他也掌控不住。” “没错,那该怎么办?” 陈小凡想了想说道:“按照你哥的性格,他肯定还会来找你死缠烂打,等到时候我磨练磨练他的性子。” “小凡,你太好了。”杨春桃依偎在他怀里。 陈小凡见状试探道:“那咱俩的事……” “小凡,我现在配不上你,你再给我一点时间行吗?”杨春桃扬起脸乞求道。 陈小凡心里叹了一口气,伸手抚平杨春桃的眉结。他能感受到杨春桃的自卑情绪,尤其在潘梦颖、谢珊谢瑚和陶若薇面前,杨春桃明显会觉得容貌能力不如她们。 其实这也不怪杨春桃,以前她是寡妇被村民指点,再加上命格不好很少人靠近,导致性格和心理都有些忧郁。而且从小杨春山就对她不好,导致她严重缺乏自信心。 这也是陈小凡让她管账的原因。相比以前,现在的杨春涛好太多了,在村民面前都是话题的中心。 只不过潘梦颖等女太优秀了,让她感觉有点配不上陈小凡。 陈小凡望着熟睡的杨春桃,决定以后多发掘她的优点,最好是能让她独当一面,这样她才会彻底放下心结,同意嫁给自己。 第二天日上三竿,陈小凡才自然醒。 杨春桃已经去外面忙了,被窝里只剩下淡淡的幽香。 陈小凡回味了一番昨晚的疯狂,心满意足地洗漱去厨房吃早餐。 刚吃完饭,陈小凡就感觉到不对劲,古药蚕竟然不见了。 昨晚他怕吓到杨春桃,睡觉前特意放在自己家,结果现在连个影子都没了。 “不会跑了吧?” 陈小凡猛地打了个激灵,古药蚕可是个稀罕宝贝,哪怕千万都买不来,如果丢了能后悔一辈子。 他赶紧在屋内四处寻找,甚至释放一缕黑水真气,都没有吸引出来古药蚕。 “对了,古药蚕喜欢吃名贵药材!” 忽然陈小凡脑海灵光一闪,急匆匆跑到院里的菜园前。 只见一个白胖胖的小家伙,正在灵芝上疯狂大口啃食,旁边的人参面目全非,显然已经被它给糟蹋了。 “这可都是钱啊,你还真下得去嘴!” 陈小凡心疼地冲上去,一把将古药蚕揪了下来。似乎知道自己做错了,古药蚕心虚地蹭了蹭陈小凡掌心。 看了看明显活不成的灵芝,又看了看吃得肚子溜圆的古药蚕,陈小凡咬牙切齿道:“马上给我吐丝,不然我把你喂鸡!” “嘶嘶嘶——” 古药蚕察觉到一股杀气,立马挺起白胖的肚子干活,一根细长绵软的蚕丝从它飘射出来。 陈小凡心头怒火减轻了一些,找来瓷瓶将蚕丝全装了进去,然后又接了半瓶新鲜的药蚕屎。 直到古药蚕肉眼可见瘦了一圈,陈小凡这才将它扒拉到一边,输送给他一缕黑水真气补充营养。 古药蚕陶醉地闭上眼睛,不亚于吃到美味的名贵药材,很快便陷入了短暂的休眠当中。 “萱姨后背伤疤还没痊愈,正好用来做一些美容祛疤膏。” 陈小凡二话不说,找来一些野生药材,按照传承中的古方,开始动手制作药膏。 足足忙碌了半个小时,陈小凡这才停了下来。 在他面前,放着一瓶如同雪泥般晶莹剔透的药膏,散发出一股沁人心脾的淡淡清香。 正是用药蚕丝和药蚕屎做成的美容祛疤药膏。 “成了!” 陈小凡食指蘸了一点,抹在胳膊上蚊子咬的疤痕上,不到三分钟便脱落一层薄皮,露出和周围皮肤一样的新肉。 “效果比上次的还好。”陈小凡心中涌起一阵兴奋,只要萱姨再涂抹一次药膏,她后背的伤疤就能痊愈。 到时候无论是深入合作,还是交换风七爷的情报,都会水到渠成。 “伤疤好治,可石女体质怎么解决呢?” 陈小凡低头沉思起来,这种特殊的体质在先祖传承中,需要真气配合药石和针灸,日积月累才能慢慢恢复正常。 “这个有点难度,以后有机会再说吧,先用药石针灸疏导。”陈小凡叹了一口气,真气对萱姨来说太遥远了。 就在这时,陈小凡兜里的手机响起,掏出来一看是谢珊打来的。 接通后谢珊开门见山道:“小凡,你能帮我在你们村里收购一些土鸡吗?” “很着急吗?”陈小凡听出她语气有些焦急。 谢珊说道:“有点着急,昨天终止了田文亮的养殖场合同,现在餐厅急需一笔土鸡应急。他之前送来的肉鸡太差劲,导致顾客对餐厅有些微词,我想用纯正土鸡挽回口碑。” “你别着急,我们村里有走地鸡,等我收完就给你送去。”陈小凡沉声安慰道。 所谓土鸡就是农村走地鸡,和速成的肉鸡肉质有着天壤之别。土鸡炖汤和烹炒都很美味,价格也比肉鸡贵了好几成。 田文亮之前用肉鸡冒充土鸡,就是想投机取巧赚取差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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