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陈小凡的骂声,徐斌气得额头青筋直跳:“陈小凡,你骂谁蠢?” “骂的就是你!” 陈小凡掀了掀眼皮,对这个狗皮膏药毫不客气。 “你!” 徐斌刚准备发怒,忽然想到了什么:“哈哈,我知道了,楚叔叔治好王老板老婆的病,按照约定以后不再收你蜂蜜,你的你的蜂蜜卖不出去,所以就恼羞成怒了。” 陈小凡眼神发冷:“用治病来要挟病人,这就是你们所谓神医圣手的做派?” 这一刻,陈小凡明白顾长山为何会和曹承泽决裂。 纵然曹承泽医术马马虎虎,可人品实在是不敢恭维。 楚定风气定神闲道:“病人我治好了,你的生意黄了,我们皆大欢喜。只要能达到目的,用什么手段都无所谓。” 陈小凡看了一眼病人,冷笑道:“你真治好了病人?” 徐斌不客气道:“你瞎啊!病人脸上黑气正在消失,伤口也停止往外流脓血,再有一个小时就能好,是吧楚叔叔?” “半个小时足矣。” 楚定风一脸风轻云淡,世外高人范十足。 “半个小时?” 陈小凡嗤笑一声:“你好好看看病人,有没有康复的征兆。” “什么意思?” 听到陈小凡的话,众人下意识转头看向病床,脸色不由得齐齐变了一下。 只见王占元的老婆脸色乌青,刚才露出的健康红润色,不知何时已经消退了,而且被蜜蜂蜇的伤口,又开始缓缓往外流脓。 显然楚定风刚才用的药没有起效。 王占元急忙跑过去:“楚神医,这是怎么回事,刚才我老婆不是在慢慢好转吗?” 他心情像是做过山车以前,原本以为希望就在眼前,结果一眨眼又跌进了绝境。 “不对啊,刚才药物明明起效了。” 楚定风眉头微皱:“可能是蜂毒太重,我的药量不够,我再加大药量试一试。” “没用的,你的药解不了蜂毒。”陈小凡淡淡道。 “不懂治病就闭嘴,不要在这里说风凉话!” 楚定风烦躁地训斥一句,再次从兜里掏出那瓶药,往孙占元老婆伤口里直接倒了半瓶。 随着药液进入伤口,孙占元老婆脸色恢复一些,不过十分钟后再次变得乌青。 楚定风仍然不死心,将瓶内剩下的药全用上了,可结果病人依然没有苏醒。 “楚神医,我老婆还没有醒!”孙占元看到这一幕,声音已经开始颤抖。 楚定风脸色有些紧张:“不对啊,这药是我师父亲手配的,怎么会这样?” 他以为病人只是中了蜂毒,用完药后很轻松就能治好,溃烂的皮肤也会慢慢愈合,可眼下的情况超出了他的预料。 说话间,孙占元的老婆猛地抽搐了几下,似乎在药物刺激下病情更严重了。 王占元惊慌失措道:“楚神医,刚才不是控制住病情了吗?我老婆怎么突然恶化了?” 楚定风扫了一眼孙占元老婆的伤口,又把了把她的脉搏,皱眉道:“你老婆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蜂毒已经侵入了她五脏六腑。如果我没有猜错,你老婆中的蜂毒非常罕见,应该是某种特殊的蜜蜂……” 王占元忙不迭点头道:“楚神医你猜得太对了!我老婆在研究一种杂交蜜蜂,她说如果能破解繁殖秘密,就可以增加蜜蜂的采蜜速度,提高蜂蜜品质,可是不小心被蜜蜂蜇了,现在她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楚定风摇摇头道:“这种杂交蜜蜂含的毒素很复杂,哪怕西医也没有解毒血清,除非……” “除非什么?”王占元抓住楚定风胳膊,语气充满坚定:“楚神医,无论多少钱我都愿意出,哪怕卖了我的厂我都愿意!” “除非去欧美先进的生物研究室,进行活体换血加上更换衰竭器官手术,否则只能沦为植物人。”楚定风一副无药可救的冰冷道。 “啊!” 王占元眼神瞬间黯淡下来,他带着老婆去市内各大医院都看过,所有医生的说法和楚定风一模一样,他老婆最好的结果也就是植物人。 他原本以为楚定风带着曹承泽的药能治好老婆,没想到还是这种结局…… 想到这里,王占元只觉得眼前一黑,身体不由自主向后倒去。 “小心!”陈小凡眼疾手快,扶住王占元让他坐到床上。 王占元望着昏迷的老婆,脸上露出极度痛苦的神色,整个人一瞬间苍老了十岁。 “王老板,注意身体,别等你老婆醒了,你自己身体垮了。”陈小凡安慰了一句。 王占元摇摇头:“我老婆这辈子醒不了了……” 徐斌盯着陈小凡冷笑道:“明知道她要成植物人了,还在这里假惺惺地安慰,真是虚伪至极!” “谁说她要成植物人了?你们治不了的病,不代表我不能治!” 陈小凡冷笑一声,他用望气术观察过王占元老婆,虽然蜂蜜进入她身体比较深,但并不代表就无药可治。 “哗众取宠!” 楚定风瞥了陈小凡一眼,眼里露出一抹不屑:“你以为你师父是顾长山,就能在这里大放厥词,别忘了你就是个中药材的,真以为自己华佗再世?” 王占元却是看向陈小凡,眼神希冀地问道:“陈老弟,你真能治好我的老婆?” 这时陶若薇劝道:“王老板,陈小凡的医术在我之上,可以让他来试一试。” 不等王占元开口,楚定风冷笑道:“病人被蜂毒侵入体内,已经蔓延到五脏六腑,而且皮肤大面积溃烂,就连我师父的药都没效,你凭什么能治好?” 陈小凡撇了撇嘴:“可笑!你师父治不好,就以为天底下没人能治好了?” “我师父号称活阎王,在温阳市他治不好的病,没有人敢百分百说能治好。” “他的绰号叫活阎王,你真以为他是阎王?别忘了前段时间他输给我秦岭人参王的事。” 听到陈小凡这话,王占元脸上焕发出光彩:“你真的能治好我老婆?她这辈子不用当植物人?” “千真万确!” 陈小凡胸有成竹道:“我不仅能解你老婆的蜂毒,还能让他的皮肤恢复如初。”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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