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天后演唱会:分手快乐_第1184章 137:怀中人儿的娇羞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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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张三的带领下,袁天罡身穿一身道袍,来到凉亭处,见到郑正锦,便躬身作揖道:“贫道袁天罡,见过先生。”
  “行了,不必客气,今日前来,是有什么事吗?”郑正锦如此问道。
  “贫道昨晚想了许久,都未想好如何编辑话本,所以今日便来求教先生。”袁天罡的话让郑正锦差点气个仰倒、
  李雪雁将手中的白蛇传话本合上,然后看着郑正锦,笑道:“公子居然还可以教人编辑话本啊?”
  郑正锦没有搭理李雪雁,只是翻了个白眼,随即将芋头放在他凳子旁边的白蛇传丢给了袁天罡,然后说道:“这是白蛇传,你若是有时间的话,倒是可以自己看看。”
  地瓜看到那本属于她自己的书被郑正锦丢给了袁天罡,顿时委屈的不行,但是她又不好开口,只是替郑正锦揉捏肩膀的力度大了那么一点。
  “好了,芋头,一本书而已,本少爷回头再给你一本就行了。你也不用如此报复本公子吧。”郑正锦躺在椅子上和芋头对视,他的脑袋此刻正好在芋头的小腹处,让芋头娇羞的同时,又羞怯,郑正锦是真的帅。
  “好的,多谢姑爷,嘿嘿。”芋头可是聪明人呢,她的一句姑爷,让在和鱼幼薇合作谱曲的郑丽婉小脸羞红一片。
  袁天罡此刻见到几女的面相,他顿时惊的说不出话来,但是他随即想到了郑正锦,毕竟是逆天改命啊。
  随后袁天罡便找了一个放在凉亭外的位置,靠在哪里,翻看起了《白蛇传》看的很是入迷,
  郑正锦也就无语了,但是却没有搭理袁天罡。
  毕竟郑正锦邀请过了袁天罡进湖心亭小住,可是他自己不愿意罢了。
  看了半个时辰之后,袁天罡喜笑颜开的说道:“多谢公子赠书,贫道感激不尽。”虽然袁天罡没有看完,但是当他看到法海那个秃驴出现之后,再看对方的行为便知道了,这书若是让那些说书先生去讲,定然会让众人厌恶那些秃驴的。
  “这都是小事,但是袁道长,我想告诉你一件事情,那就是你若想要道门兴盛,那么自然的就别搞什么长生不老丹之类的出来祸害他人,否则的话,到时候可别怪本座不给你的面子了。这事,我知道你袁天罡做不出来,但是会有很多的术士会打着道门的旗号搞这样的事,这相当于给你提个醒。因为那些术士会打着道门的旗号,败坏道门的名誉。”biqubao.com
  郑正锦想到术士,不由的想到了秦始皇,千古一帝,却被徐福骗的那么惨。
  关键的是,徐福此人还成了小日子过的不错的那群人的祖宗,就特娘的离谱。
  “贫道知晓,既然如此,贫道会向整个大唐的道门都发一则公告,凡是炼制丹药之人皆非我道门之人,而是江湖术士!天下共诛之。”袁天罡是聪明人,当然知道那些所谓的术士炼制出来的什么狗屁丹药,说是什么长生不老丹,其实就是毒药。
  袁天罡高高兴兴的带着《白蛇传》返回国师府去看书去了,等他看完了,然后还得让一些书说先生来看,将话本交给他们,让其在长安城中,有名的酒楼中说书。到时候佛门那群败类,还不得气死。
  袁天罡其实遇到郑正锦这人算的上是比较讨厌佛教的人了,也许是受到《天龙八部》等电视剧小说的影响,让郑正锦对那群道貌岸然的秃驴没有半分好感,有的只是厌恶至极。
  时间犹如从指缝中溜走,
  新婚剩下的几天时间,郑正锦都尚未与李乐嫣见过面,倒是经常将郑丽婉,鱼幼薇,李雪雁三人调戏的一塌糊涂,其中郑丽婉最为羞涩,每次当她与郑正锦两人独处之时,她就想逃离。可身体却是很老实的坐在了郑正锦的大腿上。
  新婚前的一晚,鱼幼薇和李雪雁两人晚饭后,在院子中散步,而地瓜,芋头两人则是跟随在了两人身边。
  凉亭里,此刻就只剩下郑丽婉俏脸通红,欲要滴血的模样,她被郑正锦抱在怀中,坐在他的腿上,羞涩的不行。
  “公子,明日便是迎娶公主之日,您此刻应当好生准备一番才行啊。怎可如此!”郑丽婉对郑正锦这般说道!
  “等郑仁基大人返回长安,如此我便向他提亲,如何?有一点你可以放心,在我府上,可没有什么小妾一说,都是我郑正锦的妻子。”郑正锦将下巴放在郑丽婉的香肩上,嗅着她的气息,总觉得心头有点躁动。
  “公子~~~”郑丽婉羞的不行。她的俏脸就犹如残阳如血,同时心中也有着甜蜜,只要一碗水端平,那么她倒是没有任何怨言的。
  “其实本公子猜的到你,比较有志向,但奈何是女儿身,无法施展罢了,为夫到时候或许可以帮你。”郑正锦一本正经的说道,
  现如今大唐的选官制度一片混乱,到时候郑正锦向李世民推荐一下。科举制度,应当开始实行了,而且等襄城嫁过来之后,也可以给自己的四个夫人开始讲讲未来的知识。
  “既然公子这般说,那丽婉也就不再有所隐瞒了,是的,只是因为我是女儿身,所以没有办法入朝为官,否则的话,我阿耶可能都会亲自举荐我了。”郑丽婉憧憬的说道。
  “志向倒是远大。”郑正锦抱着她的腰肢,夸赞道。
  郑丽婉却感觉自己的腰间酥酥的,被郑正锦的咸猪手,抱着,特别的舒服。
  “公子~~”怀中人儿娇羞的唤了一声。
  “娘子,这是怎么了?”郑正锦在郑丽婉那晶莹剔透的耳垂旁边呵着热气。
  郑丽婉是真的快受不了郑正锦的这般挑逗了,就如李乐嫣一样,黄花大闺女何时受过被男子这般挑逗,而且还是自己的心上人。
  娇躯酥软的她只能靠在郑正锦的怀中。
  “对了,丽婉,你和荣阳郑家,是他们的分支吗?”郑正锦好奇的问道!
  “若是按照五服来计算的话,还真是,只是我们这一支脉比较偏远罢了。”郑丽婉不知郑正锦为何如此问,但是她还是知无不言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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