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正锦的才华,再一次的让众人深吸了一口凉气。 古有曹植七步作诗,今有这货步都不走,张口就来,而且这厮还搞的那么应景。 里面的丹阳公主,羡慕的眼神看着李乐嫣,然后说道:“乐嫣,恭喜你找到一位如意郎君啊!” 李乐嫣嫣然一笑道:“姑姑也会的。” 长孙皇后这时候笑着说道:“丹阳,去开门吧。” “好的,皇嫂。”丹阳公主说完之后,便打开房门将郑正锦放了进来,待郑正锦进门之后,发现是一位从未谋面的姑娘,很有小家碧玉之感。 郑正锦拿出两颗奶糖对丹阳公主说道:“这位姑娘,沾沾喜气。” 丹阳公主见到郑正锦的第一瞬间便惊为天人,哪怕是她的皇兄,李世民其实也能称的上帅气,但此刻在丹阳公主眼里,李世民就是丑八怪。 她接过两颗大白兔奶糖,然后小脸微红的温声道:“谢谢。” 郑正锦对她笑着点了点头。 这下才看到皇后,对着他微笑。 郑正锦也取出两颗大白兔奶糖,对长孙皇后说道:“拜见皇后,沾沾喜气。”毕竟家乡的风俗还是带着一些的好。 “好孩子,乐嫣今后就交给你了。你一定要善待于她。”长孙无垢知道郑正锦肯定是会善待襄城的,碍于长辈,她不得不再次叮嘱道。 “岳母大人请放心,定然不会让乐嫣受半分委屈。”郑正锦如实说道, 李乐嫣用团扇遮面,回眸一笑,那一眼的温柔犹如千山暮雪。 长孙皇后点了点头,让到了一旁,然后郑正锦说道:“轻罗小扇白兰花,纤腰细带舞天纱。疑似仙女下凡来,回眸一笑胜星华。走咯,娘子,我抱你回家。” 郑正锦上前来到李乐嫣的梳妆台前,将她公主抱起,她羞涩的不行,这可是当着她母后的面啊,而且外面还有她的父皇和皇爷爷呢。 李乐嫣一只胳膊揽住郑正锦的脖颈,一只手任然用团扇遮面。 就这样被郑正锦抱着离开了她的闺房, 丹阳公主没想到郑正锦这货作诗就跟吃饭喝水一样简单。她眯着眉眼,问道身边的长孙皇后道:“皇嫂,襄城的驸马,念诗不要时间的吗?” 长孙皇后点了点头:“可能是吧,这孩子的才华冠绝当世啊。” 与此同时她也想起了郑正锦的诗作,千秋无绝色,悦目是佳人,倾国倾城貌,惊为天下人。 长孙皇后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丹阳公主,说道:“有机会的话,你到本宫的立政殿来,本宫把他作下的诗句都给你看看,你就知道了。” “好的,多谢皇嫂。”丹阳公主觉得有才之人当真是被偏爱的。此人又帅气,又如此这般又诗才。 当郑正锦公主抱着李乐嫣出现在她的宫殿大厅之时,李渊都不得不说一句,她这个孙女儿还真是漂亮啊。 父子两人起身,李世民来到郑正锦面前,笑着道:“小子,朕的乐嫣就交给你了。” “安心。”郑正锦抱着襄城公主,便离开了大殿。、 殿外的一群小不点则是看着她们的乐嫣姐姐被郑正锦抱着离开了。 等到郑正锦离开后,一个小胖子,李泰,对着一个长的挺阳光的少年李承乾说道:“皇兄,你怎么不拦住他,他把我们的阿姐抢走了,不得多留点大白兔奶糖?” 李承乾一副小大人模样:“这样做,有失君子所为。” 小胖子鄙视的看了一眼李承乾,嘟囔道:“切,不就是怕被长乐追着打吗?我要是能跑起来,绝对拦住他,抢他的大白兔奶糖。最多我多分点给长乐不就好了。” 小胖子李泰,想起有一次,李承乾抢了李丽质的大白兔奶糖,被李丽质在后宫追着打了半天。 最后还是长孙皇后出面,才平息了这件事。 后来李泰抢豫章公主的大白兔奶糖,于是更惨,被长乐和豫章双打。他体型胖,根本就跑不起来。 至于其他的像什么李格,李佑这些皇子,根本就不敢招惹长乐,更别说抢大白兔奶糖了,不过长乐也不吝啬,会发给他们甜甜嘴。 抱着李乐嫣不到半刻钟时间,便到了宫门口, 李乐嫣脸上始终带着淡淡的微笑,脸上的笑容那是简直遮挡不住。但始终团扇遮面,显得娇艳欲滴。 郑正锦把李乐嫣温柔的放在了轿子当中。随即郑正锦上马。何勇随即喊了一声,“起轿。” 来的时候人数不多,但返回的时候,人却多了很多,其中一人便是李乐嫣的侍女,彩蝶,她笑盈盈的跟在李乐嫣的旁边,她是李乐嫣的陪嫁,至于后面的那么多东西,则是李乐嫣的嫁妆。 回闲国公府邸的路上,两旁的路人都在夸奖:“哇,驸马爷当真好帅啊,公主好福气啊。” “我大唐的公主就应该嫁与这样的有才之人。” “好帅啊,我双腿有点忍不住怎么办,快,快来个人扶着我。” “公主也好美啊,虽然只能看到眉眼,但凭借在下阅女无数的经验,那绝对是人间绝色。” “别作你们的白日梦了,这可是驸马和公主,不是你等凡人敢想的。” “谁想公主了,我特喵的想驸马不行啊,老娘再怎么说也就二八芳华,要身材有身材,保证能让驸马满意的。” “卧槽,你不是城东的那个陈寡妇吗?” “我去你大爷的,寡妇怎么了,寡妇就不能有男人?寡妇吃你家米了啊?神经病。寡妇经验丰富,可不是小姑娘们能比拟的。” “你说的对,可是你这年纪········” “老娘的年纪怎么了,老娘告诉你,老娘这个年纪和驸马爷配上刚刚合适。” 李乐嫣在轿子里,听到外面那些馋自家夫君的那些女人的虎狼之词,脸蛋儿都羞的微微发烫。还有在议论郑正锦到底能坚持多久的妇女们,李乐嫣是真的觉得浑身燥热,她真的没想到,现在的女人们都这般疯狂的。 不过还好,随着大队伍行径了一会儿。 便到了闲国公府邸门口。 大门口的柱子上,贴着两张,红纸剪裁而成的喜字,更加显得喜气洋洋。 郑正锦下马,来到轿子前,因为郑正锦的家乡,有个风俗,那便是新娘子出嫁,到新郎家里的时候,那脚是不能沾地的。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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