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政殿, 李世民和长孙无忌踏步而来, 郑正锦起身道:“陛下,长孙大人。” “闲王殿下,”长孙无忌也回礼道,虽然郑正锦这个王爷是真的水,但该有的礼节还是要有的。 李世民顿时说道:“不必多礼。” “父皇,舅舅,”李丽质和豫章两人连忙称呼道。 随后两个小丫头又大大方方的一人一颗大白兔奶糖, 长孙胖子本就爱吃甜食,大白兔奶糖的美味简直让他觉得这香浓的甜味不是人间的吧。 李世民看着自己的两个女儿眉眼弯弯的样子,尤其是李丽质,那香腮中大白兔奶糖都给她撑大了不少。 这时候他说道:“等会儿就在宫里用餐吧,朕根据你的炒菜的锅让御膳房改良了一下,虽然和你家的差了点,但朕觉得还可以了。” “陛下,倒不如这样,我去下厨吧,毕竟我知道您宴请客人的都是上好的食材,若是浪费了,挺可惜的。”郑正锦道。 “如此更好,那就有劳你了。”李世民笑眯眯的说道。 郑正锦就挺无语的,他想着,自己好像被李世民给套路了。不过也无所谓,他是真的喜欢做美食。 但郑正锦是什么人,他可是第一次见面就把李世民气的破口大骂的人呢。 郑正锦刚要问话的时候,长孙皇后和李乐嫣两人从寝殿中出来,只是此刻长孙皇后的一脸也是羞红,风韵犹存,加上如今怀上了孩子,体态也变的丰腴了不少。 母女两都红着脸蛋儿出来,至于在寝殿当中发生的事情,确实是让人遐想。 郑正锦见到长孙皇后也出来了,他便想到长孙皇后也是当事人,于是便问道:“长孙大人,其实我一直有个问题想要问问你,只是之前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今日可否为在下解惑?” 长孙无忌笑呵呵道:“殿下请讲,老夫一定知无不言。” 郑正锦笑了,心想:“恐怕,等下你就不会这样说了吧。” “长孙大人,当初陛下十五岁的时候,是否为了追求长孙皇后翻你家院墙,然后被你放狗追了两里地?”郑正锦话音刚落,他身边的李乐嫣便拽了拽郑正锦的衣袖,小声道:“夫君,别胡说!” 长孙皇后则是噗呲一声笑了出来,心想,本宫的女婿当真是有意思啊,竟然对这个问题这么执着,只是随即想到:“这可害苦了兄长啊。” 长孙无忌立即对郑正锦说道:“这是子虚乌有的事情,而且,陛下怎么会翻我家的院墙呢。” 李世民倒是不怎么在意,反而说道:“你这小子,朕不是想让你在御膳房表演一下你的厨艺吗,你这搞的,我都不知道该说你什么好了!” “呵呵,开个玩笑而已。还请三位不要介意。我这就去趟御膳房,”郑正锦说完就起身准备离开, 李乐嫣也赶紧笑着说道:“儿臣也陪夫君去帮忙。” “父皇,母后,儿臣也去帮姐夫!”李丽质和豫章两个小可爱也追了出去,。 长孙无忌尴尬道:“陛下,老臣保证这事当初就只有我们三人知道,臣和臣妹是不可能泄露的啊。” “行了辅机,别紧张,这混小子就不是我们大唐的人,之前这小混蛋就用这事洗刷过朕呢。”李世民觉得这个他被狗追了两里地的事情肯定要被郑正锦给取笑一辈子。 长孙无忌有点懵,他问道:“那他是?” 李世民没好气的反问道:“你觉得我大唐或者这方世界有人能够一人一刀砍了十多万突厥人吗?那场面你又不是没见过。” 长孙无忌倒吸了一口凉气,想了想,然后明白了。便不再说话。 郑正锦出了立政殿便牵着李乐嫣的小手,李乐嫣悄悄的问道:“夫君,你说的是真的吗?父皇当初追母后被舅舅放狗追了两里地?” 郑正锦摇了摇头,心想这是李世民的糗事,可不用说那么多。 “姐夫,阿姐,等等我们啊。”长乐,豫章两个小可爱跑了出来,那粉嘟嘟的脸蛋儿,格外的好看。 郑正锦这时候正巧看到王德,然后说道:“王公公,能否安排个人传话,告诉宫门口等我和乐嫣的何勇让他先回王府,就说我和乐嫣在皇宫用膳。” 王德笑嘻嘻道:“好的,王爷请放心,奴婢这就去安排。” “多谢了。”郑正锦是真心感激王德。 李乐嫣带路,郑正锦跟随,长乐和豫章两位小可爱则是姐夫长,姐夫短的,说了个不停。 至于君子远庖厨,那是什么懒棒,为了偷懒而曲解了圣人的意思。 郑正锦走进厨房,一看食材,好家伙,当真是好家伙,居然有熊掌,然后郑正锦问道御膳房的大厨,道:“你们这里有蜂蜜吗?” 郑正锦已然想到了一道菜,那就叫蜜汁蒸熊掌。 那御膳房的人知道这位是闲王之后,恭敬的不得了,毕竟这位爷可是在战场上把突厥人杀的闻风丧胆,闻声色变的存在啊。突厥大军二十万人,逃跑回去的,估计也就几十人了。这种事情是人能做的出来的。 立即便有厨子说道:“有的,有的。小的马上就给您带来。” 郑正锦点了点头。 李乐嫣想要进厨房,但被郑正锦给拦了下来,让她先去太安宫去向李渊老头子请安,虽说李乐嫣之前在李渊眼前不怎么打眼,但此刻的李乐嫣已经嫁给了郑正锦,这自然就不同了。顺便让他一起品尝美食。 李丽质和豫章跟着李乐嫣去了太安宫,但是她们去,却是请了个寂寞,现在李世民和李渊的关系自然好了,那李世民便率先去人邀请了,而现在李渊都已经前往李世民那里的路上了。 郑正锦让李乐嫣她们离开后,又开始返回御膳房,开始对那些人指导起来。 在郑正锦一阵火花带闪电的操作下,御膳房的人都服了,炒菜的锅里燃起的火,感觉都无比的大,吓的他们是冷汗粼粼,但却每个人眼睛都亮晶晶的盯着郑正锦操作。 这可是大本事,手艺啊,学会了,无论是到哪里,都不会饿着肚子的呢,何况若是做菜好吃了,到时候得了宫里贵人们的赏赐,这是泼天富贵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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