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此刻知味轩可是有不少人来此喝酒的呢,虽然酒可能有些贵,但长安的富商可不少呢。 如此豪迈的诗句居然让他们楼下一些喝酒的富商们都是眼前一亮道:“好一个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当真是好诗啊。” “是啊,是啊,我都想见见此人,实在是好奇的很。” “额,听这声音应当是我们家闲王殿下诗兴大发所作吧。”有个小二笑嘻嘻的开口道。 当小二的话落,楼下那些富商们,都是一惊,他们没想到,今天居然来吃顿饭,还能遇见将火炕,蜂窝煤在大唐推广,让整个关内道,陇右道这些地方受雪灾的伤害减少了那么多。 但是他们可不敢上前和郑正锦搭讪,毕竟虽然说商人在大唐的地位有所提升,但却是依旧属于最下层的那个阶级。 楼上,郑正锦可谓是不豪迈,半首《将进酒》一出,可谓是石破惊天。 同时他也相信,这首诗用不了一天时间,就可以在长安城的所有学子口中口口相传。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整首《将进酒》一出,让李靖和魏征不得不举起酒杯,道:“敢问闲王殿下,此诗可有名?” “《将进酒》”郑正锦淡淡的笑道,与此同时,也举起了酒杯,喝了一杯。 “好诗,好酒,人生一大幸事啊。哈哈,今日我等倒是要多谢闲王殿下了。”李靖举起酒杯,一小杯酒,仰头豪爽的喝掉。 魏征也不含糊,与此同时,他可是将整首诗都背诵了下来的呢。 三人接下来都没有谈论那些烦心的国事,但也没有谈风花雪月之事,毕竟魏征的那张脸就不适合谈风花雪月。 期间李靖谈的多,基本上都是军营中的趣事,以及行军路上的。 两个时辰后,三人倒是喝了不少酒,倒是都没有喝醉,李靖和魏征两人可是还记得他们接下来要做什么呢, 三人散伙了, 郑正锦慢悠悠的向王府而去。 李靖则是和魏征两人前往了皇宫御书房,他们有事汇报,李靖汇报的是关于郑正锦的那些个战场医疗。 而魏征则是要和李世民等人讨论女子的地位是不是应该晋升一下了。 尤其是在婚嫁和离一事上,毕竟现在只有双方成婚之后,男子可以和离,可以休妻,而女子则是只有被动。 魏征在李世民的御书房中,请求用了一下文房四宝,把《将进酒》默写了出来。看的李世民双眼羡慕的要死,尤其是那句:“魏玄成,李药师,将进酒,杯莫停。” 魏征为此还有些得意。当真是差点将李世民的肺叶子都气炸了。 魏征和李靖两人离开了。 李靖也不由的佩服魏征,胆敢如此让李世民生气,却还没有被砍头的人当真是个人才啊。 李世民气呼呼的从御书房下班,去了长孙无垢那里, 一进立政殿,那温暖的气息扑面而来,同时也让他郁闷的心得到了不少的缓件,但嘴里却是依旧骂骂咧咧道:“该死的田舍翁,气死朕了,这个混蛋就是来气朕的。” “二郎,你这是怎么了?”长孙皇后温柔的说道,她现在肚子大了,怎么都不方便。也随了李世民的意思,不再行礼。 “父皇,您这是怎么了,生这么大的气啊。”李丽质,和豫章也好奇的看着李世民。 对上李丽质和豫章两人那纯净的眼眸,李世民只好淡淡一笑:“没什么大事,就是你们的姐夫,那小子当真是不做人啊,之前下了朝,他便和李靖,魏征两人去了知味轩喝酒,可是喝酒的时候,那小混蛋居然作了一首绝对能够流传千古的诗篇啊。” 长孙皇后笑着,她眉眼温柔道:“既然是千古名篇当然是好事啊,二郎,这和你骂魏征可是有什么关系吗?”长孙皇后自然知晓,李世民骂的田舍翁就是魏征,因为之前就有很多次,魏征当着群臣怼他,关键是人家还怼的有道理。他无法反驳。 “观音婢,你听朕把那首诗念给你听,你就知道,朕为什么要骂魏征那个田舍翁了。”李世民温声说完,便开始念了起来,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 ········ 魏玄成,李药师,将进酒,杯莫停。 ······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长孙皇后何等的聪慧,当然是听出了这篇绝世名篇中有魏征的名字,羡慕罢了。她笑了笑,说道:“陛下,臣妾觉得,这首诗当中,不应该出现你的名讳,当然以那女婿的智慧也不可能将你的名讳著在里面,陛下可以想想,这首诗肯定是要流传开来的,到时候若是每个人都念这首诗的时候,会不会有人念到你的名讳?而那些人又敢念吗?若是无人敢念,那岂不是这首诗就荒废了啊。” 长孙皇后一番温柔小意的劝慰,别说,效果还是真的不错的, 李世民嬉笑道:“哈哈,观音婢说的有道理,就是朕实在看不惯田舍翁嘚瑟的样子。” 李丽质快速的把《将进酒》给写了出来,她和豫章两丫头,虽然年幼,但是本就早慧,这首诗中那扑面而来的豪迈之情,当真是让两人瞪大了眼睛,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但转瞬便是相视一笑,因为在她们看来,如此大才华之人,是她们将来的夫君,她们两就开心。 此刻, 闲王府邸,别墅前。 对郑正锦的媳妇儿们来讲,外面实在太冷了,所以几人都在别墅中, 李雪雁从门外走进客厅,在门口换了一双兔子鞋,她幽幽道:“还好之前我听了夫君的话,把那些菜都给收了,不然的话,这二十公分厚的大雪一旦盖在了上面,估计就没得吃了。” 郑丽婉好奇的问道:“雪雁,你的那个沤肥怎么样,有效果吗?” 李雪雁有些激动的说道:“别说,这沤肥的效果,还真不错,至少能够增加亩产百分之二十多的产量。 等过年的时候,把这项方法,交给陛下,让他下旨推广。” 李乐嫣笑着开口说道:“嗯,这倒是好事。” 郑正锦回来之后,笑着问道:“都在说什么呢,笑的这么开心,说与为夫听听可好。”他坏坏一笑的来到鱼幼薇和郑丽婉身边,将两人一一揽入怀中。 芋头,彩蝶,地瓜,三丫头则是满眼星星的看着坐在沙发上左拥右抱的郑正锦,并且眸中有期待,也有憧憬。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0_160572/761800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