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坊, 郑观音孀居的宅子中,郑观音坐在美人榻上,拿着《雪中》话本看的津津有味,时不时的对李长歌道:“长歌,你觉得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仙吗?” 李长歌语气不确定的说道:“应该是有的吧。阿娘怎么了?” 郑观音笑了笑,摇头道:“没什么,就是有点感慨而已。” “不得不说,这话本写的事当真精彩啊,天下第一美人,雌雄难辨,南宫仆射,白狐儿脸,手白,脸也白。”说道这里,郑观音有点说不下去了,她突然有点想那个流氓的那句:“好白”了。 “西楚亡国公主居然是因为人屠对西楚皇室的承诺而接到北凉王府当做侍女养了起来,倒也不曾亏待她。”看着看着,郑观音又开口点评道:“低头不见脚尖,便是人间绝色,鱼幼薇,这不是闲王的女人的名字吗?这人倒是有意思啊。把自己的女人写进了话本子里。 啧啧,这什么,少女情怀总是诗,少妇情怀总是湿,这写的什么流氓话呢,简直就是登徒子,我呸。” 李长歌看着自己的阿娘一边笑着,一遍骂人家闲王流氓,登徒子,她都感觉自己的阿娘好像魔怔了。 但她不敢说。不过《雪中》话本确实够好看,引人入胜,书中的江湖那简直就像极了江湖。 郑观音看着书中对红薯的妙描述,心中不得不感慨一句,她倒是和红薯的描述有那么点像,有着先天体香,也体态丰盈,肌肤雪白,声音也好听,但是她却是个寡妇, 倒是鱼幼薇,却是让郑观音觉得,此人的原型就是鱼幼薇本薇了,青楼出身,低头不见脚尖,嗯,她站了起来,低头看了下,也不见脚尖,然后坐下。 在一旁看书的李长歌被自家嫡母的举动搞的张二的脑袋,摸不着了。 李长歌在一旁看着书,有意无意的说道:“阿娘,李世民那厮把李丽质和豫章都赐婚给了郑正锦了。” “噗呲,你说啥?”郑观音闻言,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 “李丽质啊,李世民和长孙无垢的嫡女,还有养女豫章。”李长歌嘴角掀起一抹玩味的笑意。 “畜生啊,原本还以为郑小子不错,却不曾想到居然这般禽兽,长歌,去把玲儿带回来,以后不让玲儿在去闲王府了。”郑观音黑着脸说道。 “啊?阿娘为什么呢啊?”李长歌有点懵逼的问道。 “你想想李丽质和豫章两个丫头才多大一点,这么小的姑娘,李世民那厮简直不当人子,就赐婚出去。”郑观音觉得李世民脑子铁定有大病,就好像是谁不知道他和长孙无垢是在人家长孙无垢十三岁的时候将人家给娶了的一样。 “阿娘,你这就冤枉人家了,李世民那厮的圣旨上写了,现在赐婚,闲王自己领回家,自己养,到了及笄之后才可以圆房。”李长歌解释完。 郑观音便鄙视的说道:“李世民倒是会做生意啊,把自己的女儿给别人当童养媳,当真是有意思的很啊。” 其实郑观音对李丽质,长孙无垢倒是没有恨意的,毕竟,她倒是不会牵连旁人。而且李丽质长的乖巧,可爱,她也挺喜欢的。 郑观音此刻在想,若是某天她出现在闲王府,然后到时候李世民知晓了,会不会气的吐血。 至于伦理纲常,李家有吗?当初李建成那个只会睡女人的混蛋玩意儿不也是将李渊的女人给睡了两个吗? 而且,李渊的女儿,淮南公主,李晨霞不也在闲王府,成了闲王的女人,她现在倒是对闲王郑正锦此人越来越好奇了。 李长歌道:“阿娘,这话本里面的武学招式倒是十分的高明啊,就是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李长歌喜欢的事江湖,而郑正锦的这个话本当中江湖要占大半的笔墨。 “你若是觉得有空,那就去找闲王讨教几招呗,顺便看看对方是不是银样镴枪头。”郑观音半躺在美人榻上,看着话本的精彩之处,啧啧称奇道。 “这什么断了一只手的糟老头子,居然是春秋十三甲的剑甲,这也就太过离谱了吧。”李长歌不由的低呼出声。原本剑九黄的身份爆发,她已经很是吃惊了。却不曾想到还有如此精彩的一剑仙人跪,两袖轻蛇,剑开天门。 郑观音却是缓缓说道:“这裴南苇倒是个可怜人啊,就是世子殿下将她带走,会不会有一个好结局了啊。徐脂虎也是个可怜人,为了自己的弟弟,甘愿联姻,却不知道为何,命不好,成了江南一带有名的俏寡妇。” 很显然,李长歌与郑观音两人的关注点是不同的。一个关注的事江湖,一个关注的却是话本中那些美人的下场。 郑观音觉得自己和《雪中》徐脂虎的命运有点相似,都是为了家族,而联姻,但是都是运气不好,成了俏寡妇。 她最终悠悠一叹,心想:“那小道士等了上千年,也不知道最后会不会与那一袭红衣相遇,这话本当真是把情之一字讲诉的明明白白啊。” 李长歌向往江湖,她自己则是幽幽道:“世间汉字八万个,唯有情字最伤人。哎。” “这闲王倒是一位秒人啊。为了自己的媳妇儿闲的不那么无聊,竟然写出这么精彩的话本,让她们打发时间,倒是一位趣人。”郑观音脸上带着微微的笑意,脑子中对郑正锦这货是越来越好奇。但一个女人对男人开始好奇,那么就代表着这个女人距离沦陷不远了。 闲王府邸, 湖心亭当中,郑正锦抱着怀中的小玲儿对众人道:“这城外山脚下的桃花似乎正在盛开,要出门去踏青一番吗?” 长乐,豫章抢先道:“姐夫,姐夫,我们要去,我们要去。” 李乐嫣,李晨霞,李雪雁,鱼幼薇,郑丽婉,等人都是十分开心,点了点头,毕竟她们也想要外出去看看是个什么情况。 玲儿趴在郑正锦怀中眼珠子咕噜噜的转着。眸子中的狡黠隐藏不住的问道:“阿耶,你们什么时候出城啊。” 郑正锦刮了刮玲儿的小鼻尖轻笑道:“阿耶准备带你的姨娘们明日出城去看看桃花。”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0_160572/761800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