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赶紧摆摆手,“不了,太太!我就是口渴,来接水。” 然后拿起自己的水杯喝了一大口,掩饰自己的心虚,“那我先睡了,你们吃完就放着吧,明早我会收拾。” 我冲她笑笑,“好!” 邓佳哲的表情冷冷淡淡的,装的一副高冷禁欲的样子,对赵明贞视而不见。 我在心里暗骂,还真是拔屌无情的畜生。我是真的没想到,身边藏着这两条蛆虫。 突然间我就感觉,眼前的牛排不香了。 邓佳哲喝着红酒,看我放下刀叉追问,“怎么不吃了?火候不对吗?” “嘴里没味,这药喝的,都快中毒了,吃什么都不香!”我煞有介事的说,然后问他,“老公,这会吃东西,不会影响明天的检查吧!” “不会!”他说的很肯定。 我有点质疑,他难道真的会带我去医院? 邓佳哲很体贴的将牛排拿过去,改成了小块,然后看着我吃完,才一脸满足的笑,“真乖!” 此时,我已经明显的看着他的眼皮发沉,我很配合的伸了个懒腰,自嘲的说,“真跟懒猪一样,吃饱了就困!眼皮都在打架了!” “困了?那上楼睡觉,老公也困了!”他说着起身拉起我,牵着我的手一起回到了房间,迫不及待的躺倒了床上,还紧紧的环住我的腰。 这种亲密的举动要是放以前,我会陶醉的觉得好甜蜜,可是现在简直恶心至极,浑身像爬满了蛆。 不过我还是咬牙坚持着,直到十五分钟后,我叫了一声,“老公!” 他跟死猪一般,打着呼噜,头沉沉的压在我的肩膀上。 我不耐烦的将他的头,大动作的推到了一边,“你的头好重!压的我喘不过气来了。” 他毫无反应,我知道,他已经进入了一级沉睡。 我一把将他搂着我的手臂抬起来甩了出去,低声骂了一句,“蠢猪!” 然后翻身下床,穿好鞋子,又看了一眼死猪一般的邓佳哲,悄悄的出了房间。 我支开赵明贞的房门看了一眼,她的状态跟邓佳哲同出一辙。 玛德!一对蠢猪。 我去了书房,在邓佳哲的手包中找到他的车钥匙,直接下楼。 我一直耿耿于怀白天范凯给他的文件究竟是什么?按理说,邓佳哲不可能认识范凯,范凯是很早以前我用过的人,那时邓佳哲还没有接管公司。biqubao.com 今天我看到范凯的那一刻就有些震惊,他们怎么能接触上呢?还真是臭味相投。 打开车门,我坐进车里,翻找了一气,并没有找到我想要找的东西,却在他的驾驶座的夹缝里,看到了邓佳哲的手机。 我一愣,他怎么将手机放在车里了。 不对呀,睡觉前他接过电话的!我清清楚楚的记得,他洗澡出来接了个电话,然后就将电话放在了家居服的口袋里。 那这一部? 我翻过来调过去的查看了一下,这个手机跟现在邓佳哲经常用的一模一样。处于关机状态! 我尝试着开机,电是满格的。 强烈的好奇心驱使我输入了邓佳哲常用的密码,显示失败。我一拍脑门,输入了跟他电脑一致的那组密码,果然画面一闪,直接进去了。 这就很明白了,这是邓佳哲的另一部电话。 我紧张的吞咽了一下,这部手机的应用软件很少,我点开通讯录,名单里的电话并不多,都是陌生的名字,没有一个是我熟悉的人。 这部电话,一定是邓佳哲的秘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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