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邓佳哲已经看出了骆琦的不识时务,不想再给她留面子了。 这还真的让我刮目相看了。 骆琦大概也没想到,邓佳哲会这么不给她脸,脸上青白交替,进退两难! 邓佳哲回头看向邓佳明,意味深长的说了一句,“佳明,送骆小姐回去,她有点喝多了!” 邓佳明马上应了一声,“好的!” 说完他就抬腿向骆琦走过去,伸手示意,“骆小姐,我送您回去吧!” 骆琦躲开去拉她的邓佳明,眼睛直勾勾的看向邓佳哲,眼角瞬间猩红,嘴角抽搐了一下, 但还是保持着优雅,“邓总,你这是从何说起……我根本就没喝酒,怎么会多,你这就……” “骆小姐,聪明人该懂得进退!”邓佳哲说罢正欲转身,却被骆琦一把拽住。 “我只想让她喝杯酒而已,你也太护着她了!那我呢?我今天可是为你而来,我才是今天的主持,我……” “够了!”还没等她说完,邓佳哲猛然甩开了她的手,厉目看向她,“好自为之!” 骆琦不依不饶的一把抱住邓佳哲的手臂,“别走!” 邓佳哲扫了一眼周围,冷着脸子甩开骆琦的纠缠,看向邓佳明冷声吩咐,“还不送她回去!” 邓佳明也看出了势头不对,伸手掐住骆琦纤细的手臂,只听骆琦一声惊呼,“你弄疼我了!干什么?” 众人都向着邓佳明掐着骆琦手臂的那只手看去。 邓佳明眼镜后面的那双眼睛,冷的让人不寒而栗,我还是第一次看到,邓家的老三也有这般阴森恐怖的时候。 但当所有人都惊诧的看过来的时候,他的脸上又瞬间恢复成了文质彬彬的模样,甚至还有种对这个女人束手无措的感觉。但他手上的力道似乎并没减,因为可以清楚的看到,骆琦被掐住的上臂,泛起一圈白痕。 我突然就有些看不明白了! 按理说,骆琦是见过大场面的人,应该修炼的处事不惊,应对突发的变化,应该应对自如,不能失态,那才是她的基本功。 可今天她的表现,我实在是不敢恭维,怎么看都感觉透着一股子小家子气。 要说她暗戳戳的来与我挑衅,都是无可厚非的,我都可以理解。毕竟人家是红人,有粉,端着些高大上,这一点毛病都没有。 但是不依不饶的纠缠,还是在这样的场合下,就有点过分了,与她高雅体面的人设,实在是不符。 我静静的看着,总感觉哪里不对,即便是她自作自受的,喝了给我准备的东西。但目前来看,她应该还是清醒的。 可我这样的想法马上就被否定了。 骆琦大概是因为手臂不适,挣扎着看向邓佳明,“你知道我是谁吗?你这样对我……” 她说这话时的声音一点没有震慑力,反倒透着一股子邪魅,眼眸迷离,还抬起另一只手撕了一下自己的领口。 这个动作让周遭的声音骤停,都盯着骆琦看。 我暗自腹诽,看来酒真的是被她自己喝了。 “别走,我不走……你让我抱抱,你好爽……” 骆琦呢喃着,继续撕扯着自己的领口,已经露出大片雪白,可却依旧不罢休。 “……好热!” 她一个回身,突然就缠住了邓佳明的身体,身体柔软如蛇般贴近邓佳明的身体,那表情那形状简直震碎了我的三观。 另整个大厅里人都惊的瞠目结舌,顿时鸦雀无声。 而此时在场的各路媒体记者可来活了,他们怎么可能错过这么精彩的镜头。 噼里啪啦的一顿拍。 不但是记者们拍,在场爱玩手机的人士,也都忙不迭的举起了手机,生怕错过了每一个细节! 可骆琦这时已经完全的失去了自控能力,尽管邓佳明已经怒了,猛的甩开她蛇一样缠上来的手,可下一秒她又跟吸盘一样粘过来,嘴里含糊不清的叫了一句,“阿峰……你抱抱我……” 我猛的一惊,她叫的是什么? ……阿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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