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沈括,他正把玩着一个苹果,看着我笑,“你想怎么收拾他!” 我也靠进沙发里,看着客厅里巨大的水晶吊灯,“不急,还没想到适合他的点子。怎么的也得配得上他的方式!” 沈括看着我,邪肆的一笑,悄声说,“我到有个好点子!” 我倏地坐起来,赶紧追问,“什么点子?” 他嘿然一笑,对我勾了勾手指,然后俯在我的耳边说了几句话。 我震惊的看向他,追问了一句,“你说的是真的?” “那当然了!”他得意的抛着苹果,笑的像个傻子。 “得了,就这个招了!”我挑眉冷笑了一声,怎么想都感觉可行。 就在这时,迟溪的手机响了起来,她赶紧拿出了手机接起来,“喂……什么?……那约明天下午1点准时!行……好!” 说完,她就挂断了电话,向我看来,“姐姐,我得出去一趟,邓佳哲在别墅里阻挠看房。刚才看房的没进去!” 我马上坐起身,“还有这事,他胆子还真的不小,耍臭无赖是吧?” “看这样,他是没地方去了!”迟溪冷嗤到,“没离婚前也没见他这么恋家啊!这会到天天回去了!” 我对迟溪说,“走吧,我跟你去!” 魏青川马上大步走过来,“怎么回事?” 我看向他说到,“邓佳哲在别墅里,我要去一趟,正好也有几个没弄明白的问题要问他!你放心吧,我没事!很快就回来!” 我跟他交代的很清楚。 “让陈朗跟着!”魏青川看了一眼沈括,沈括马上给陈朗打了一个电话。 他又叮嘱了我几句。 我安慰式的拍拍他的手臂,“放心,我知道怎么处理!” 然后,就同迟溪一起向外走去,陈朗已经等在那里了。 迟溪冲他一笑,那笑容真的很美,满是羞涩感。 陈朗不行于色的瞄了她一眼,也没个回应,这小子太过刻板。 我们一同坐进车里,车子快速驶离金鼎观澜。 等到了那里,我问了门卫几个问题,他说邓佳哲这段时间到是天天回来这里。 我并没着急进去,而是给刑警队的高大伟打了一个电话,将上次滨海路上出事的事情,我们查到的线索传给了他。并告诉他,此时邓佳哲就在别墅家里,我将这里的位置发给了他。 然后才带着迟溪跟陈朗走进去。 门一打开,浓重的酒气扑鼻而来。 客厅的状况还跟我昨天进来时一样,有过之无不及,满目狼籍,破败不堪。 我顿住脚仔细的扫了一圈才看到,沙发上蜷缩着一个身影,大概是醉的不轻,睡的正香。 我有迈步向内走了几步,大概是听到了我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他扭过头,睁开猩红的眼睛看过来,大概是意识到什么,马上揉了揉眼睛,倏地一下坐了起来,还不忘拢了一下头发。 “老婆……你,你怎么来了?”他心虚的看向我,又本能的扫了一眼他的战绩。 “你失忆了吧?老婆?你也配有老婆?”迟溪怼了他一句。 我的眼睛盯在了他的脸上,半个月不见,他可是瘦了很多,一向有型有款的头发尽管他刚才还拢了一下,也跟鸡窝一样。 身上一向喜欢的真丝衬衫皱皱巴巴的,还有几块酒渍,引以为傲的长鬓角已经跟下面的胡茬连接到了一起,要多邋遢有多邋遢。 “这句话我应该问你,是你闯入了我家才对!别说你砸了这里,即便是你烧了这里,这里的房基地也是我的名字!看到眼前的杰作,你满意了?”我不屑的问道。 “我……我喝多了!我也不想这样的!是我的错,你一个人孤孤单单的在青城,让你无家可归是我的错!”他耷拉着头一句句的低喃。 我盯着他让人作呕的脸,淡淡的说道,“邓佳哲,别再说哪些冠冕堂皇的话吧!我来,不是想听你忏悔的,那些对我一文不值,我只想问你一个问题!”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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