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多时,徐爱华也戴着墨镜,花枝招展的走进来,看来这主是睡的不错。 可是一摘掉眼睛,还是有点乌眼青,一看就是休息不好的状态。 迟溪逗了她一句,“你现在的状态,化个烟熏妆正好,适合!” “狗屁,我又不是找生活的,化什么烟熏妆!”她坐到了我的身边,但是背对着3号桌。 我们叫了咖啡,边聊边喝,迟溪轻声的对徐爱华叮嘱了一句,“慎防隔墙有耳,说事,回家说!任何敏感的名字都不能提!” 徐爱华立刻点头,眼睛扫了一下四周。此时的欧尚,还没有几个人。 我看了一下手机上的时间,还有十分钟2点,我心里想,该来的也应该来了吧? 又过了两分钟,我看到,不远处的人行道上,沈丹梅悠哉悠哉的挎着包,缓步走进来。 她穿着一条淡蓝的连衣裙,还带了一个白色的丝巾,头发盘在了脑后。 讲真,猛的见她从远处走来的那一眼,心里猛的一跳,除了身上的衣服有点品味之外,还真的像极了张雪娟。 那张脸可是太有怀旧感了,活脱脱的张雪娟一样。 玉香显也看到了她,都禁不住惊呼了一声,“我的妈呀……” 她叫完一闭眼,有人看向这里,玉香马上就感觉到自己的举动有点失误了。 要不怎么说小丫头特机灵呢,她马上拿着手机对我说,“哇塞,你看看我过关了吧?” 我笑,看向手机,接了一句,“你就这个厉害!” 小丫头笑的灿烂,看向周围。 只见沈丹梅款步走进欧尚,眼睛扫了扫位置,直接奔3号桌。 这个时间,来喝咖啡的人并不多,很多位置都是空的。 她冲着侍者招手,点了一杯美式,就悠然自得的坐在那。她落座的位置是半侧着我们这边的,但很有助于她看向外边的人行路上。 显然,她也在等待着她要等的人。 玉香马上掏出了一只耳机给我戴上,我不解,看向她,她马上说,“给你听听这里面的音乐,我最喜欢了!” 说完她暗戳戳的指了一下沈丹梅的方向。 然后我们一人一只,玉香又点着自己手机的画面,给我看了一下,我才明白,为什么她给我戴上了耳麦。 这小丫头,也太是人精了。 原来,沈丹梅手里提着的包,正是那只有设备的。 我心里暗暗惊喜,我正愁怎么能听清楚,一会她们会说什么呢? 还有5分钟的时候,我突然就看到了,欧尚又走进来一个男人。 咖色的棉t,米色的休闲裤,戴着一副墨镜,头上还带了一顶男款气质的八角帽,整个一个艺术青年的造型。 他进来后,经过了沈丹梅的身边向内走过来,一屁股慵懒的坐到了我们身后的隔了一桌的座位上,那里更偏,是个角落,但是足以能看清楚3号桌。 只是刚才他从我们桌边一过,我就被惊的瞠目结舌,马上看向迟溪。 我心里腹诽,这人……这人不正是,昨晚卫生间里尿尿的那位黑衬衫吗? 迟溪顿时明白了我的意思,漫不经心的又看了我身后的男人一眼。 然后看向我,眼里都是确定之色。 我伸手赶紧将玉香的手机拿下来,扣在桌上。因为她手机的画面里是沈丹梅,我怕后面会看到。 玉香不解,看向我,我压了一下她的手机,暗暗的用另一只手指了一下我们的身后。 她刚要回头,却被我一把拉住,暗示了一下不要看。 好奇心让小丫头反应迅速,她竟然拿出了一个小镜子,照了照自己的脸,微微的侧了一下,照了一下我们身后,然后收起了镜子,随手放到了桌上。 迟溪悄悄的拿起手机故作翻看,我明白,她是在拍照,然后鼓捣了几下后,又放在桌面上。 徐爱华根本就不知道我们三个人的私下小动作,搅着咖啡刚要开口,我怕她说错了话,直接问,“这几天怎么没看到你的跟班的?” 徐爱华倏地看向我,“你说谁?”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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