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行后,我统治NBA一个时代_第11章 既分输赢,也分老大、小弟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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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苏九云和球队赶往了拉斯维加斯参加夏季联赛。
  专机上,苏九云左看看右看看,一个都不认得,毕竟不是新秀就是落选秀、发展联盟球员或是饮水机管理员,他肯定不认得啊。
  正当他无聊的坐在那里看着窗外的风景的时候,突然身边的空座有人坐了下来,香水味伴随着声音传来:
  “hi,苏,我们又见面了?”
  苏九云转头看过去,一张黑黝黝的脸,他有点想不起来他是谁了?
  “你是?”
  “我靠,苏,你居然不记得我了,我们在ncaa可是交过手,我,马奎特大学的杰克劳德,当初把你防得14投5中,你忘了?”
  一边说,脸上得意洋洋的表情怎么也藏不住,苏九云一懵,然后记忆涌出,他终于想起来了。
  “放屁,那是你一个人防的吗?在说了,是谁被我直接给盖翻到地上去的,是谁直接被我撞飞的,是谁全场才得4分的,也好意思在我面前嚣张,你知道死字怎么写的吗?
  告诉你,现在我打爆你分分钟的事。”
  一边说一边昂着头,让杰克劳德无语,然后灵机一转道:
  “哼,就你还分分钟打爆我,当然,你上热搜的能力是可以打爆我,篮球场上嘛,嘿嘿,我33顺位,你41顺位,你说呢?”
  “我......”
  苏九云无话可说了,这tm怎么还嘴啊。
  周围的人用既羡慕又好笑的眼神看着他们俩。
  羡慕是因为他们俩身上有保障合同,而他们为了一份合同正到处漂泊的努力着呢。
  而好笑的是两人吵架起来感觉好像两个小孩子。
  有人在旁边煽风点火道:“我建议训练的时候你们俩斗牛,谁赢了谁是老大,怎么样,这提议不错吧?”
  克劳德和苏九云眼睛一亮,然后齐齐看向对方,眼中冒着绿光。
  苏九云哈哈大笑道:“好,就这么办,嘿嘿,我先收个小弟哈,等进队了,大佬们让我提包的时候,我就可以让小弟提了,嘎嘎嘎。”
  新秀进队被恶整、提包那是nba的传统,没看控卫之神58炮差点被包给压垮的图片嘛,那就是资历的问题。
  苏九云已经意淫起来了,他那表情和那嘎嘎嘎的笑声让克劳德很不爽,但却让参加夏季联赛的人都笑了起来。
  突然苏九云灵机一动,站起来喊道:“我们来到拉斯维加斯,虽然可能去赌城玩的机会比较少,但我们可以自己娱乐娱乐助兴啊。
  来来来,33号秀挑战41号秀,斗牛分输赢,也分老大、小弟,赔率都是1:1,有谁要下注的没有?”
  飞机上的人都惊呆了,这是什么操作,这也可以开盘口的吗?
  克劳德更是不忿,什么叫做33号秀挑战41号秀啊,我不要脸的吗?难道不是33号秀顺位更高吗?
  叔叔可忍,嫂子不能忍啊,克劳德拿出1000美金递给他道:
  “哼,嚣张的小子,我买我自己赢,你等着赔钱吧。”
  有了克劳德自己买自己开头,接下来多数人都下注了,100几十块的,助助兴啊。
  苏九云既愤怒又美滋滋的数着钱,愤怒是因为买克劳德赢的占三分之二,只有三分之一买他赢。
  美滋滋的是只要自己赢了,嘿嘿,可以小赚一笔,蚊子肉也是肉啊,而且这是凭自己能力赚来的,香啊。
  带队打夏季联赛的是新进攻教练奥布莱恩,他看着后面的球员们说说笑笑,精神状态很好,看来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又继续低下头研究他的进攻战术,那就是所有人都作为进攻发起点运球组织的打法。
  旅途一切顺利,入住酒店的时候,好死不死他又和克劳德分到同一间房。
  “喂,杰,你晚上睡觉打呼噜吗?如果打呼噜,那就去洗手间睡,不要影响到我的睡觉,不然那就是你的罪过了。”
  克劳德脑子有点突突,这家伙的脑子是怎么长的,一会一套的。
  “哼,你以为我和你一样是头猪啊,你敢打呼噜我绝对一个拖鞋飞过去。”
  “切”
  苏九云收拾收拾着行李,突然贱兮兮的问道:
  “杰,我们得约法三章,晚上你绝对不能再房间里左右互搏。”
  克劳德有点懵,什么叫做左右互搏啊,疑惑的问道:
  “什么是左右互搏啊?”
  苏九云给他解释后,克劳德直接气呼呼的道:
  “苏,我有的是女人,嘿嘿,我现在可是nba球员,找的都是白人模特。”
  看着得意扬扬的克劳德,苏九云撇撇嘴:
  “那些人没眼光,怎么会找这么丑的你上床呢?哎!”
  “我去,苏,我要和你决斗?”
  “你确定?你硬卧是多少?你知道我在橄榄球队是多少吗?”
  “呃...”克劳德直接底气不足,没办法,力量还真的没有这家伙大啊,毕竟橄榄球队那帮都不是人的。
  “哼,苏,我是斯文人,我对打架不感兴趣,等着吧,下午训练课我要打爆你。”
  “切,吹牛谁不会呀?”
  说着脱掉外套,准备去洗澡,克劳德无意看到穿着四角裤的苏九云那一坨轮廓,有点不敢相信。
  我去,这是黄种人吗?
  在低头看看自己,连忙穿上宽松的运动裤。
  如果这一幕让苏九云看到,他绝对来一句少见多怪,哥是主角,有系统的,天生就是去征服,征服球场,当然也要去征服女人啊,硬件不够怎么征服啊,这就是主角光环。
  嘎嘎嘎!
  ps:错字先更后改。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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