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行后,我统治NBA一个时代_第17章 炸翻全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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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才队是小牛队夏季联赛中的第一个对手,去年在常规赛中仅仅打出20胜46负,排名东部倒数第二,也是全联盟战绩排名倒数第二。
  满怀希望的想抽中状元签,拿下安东尼戴维斯这个建队基石,但奇才和战绩联盟倒数第一的山猫成为了最后的输家,状元签被当时排名联盟倒数第三,还没改名为鹈鹕的黄蜂队给抽到了状元签。
  而奇才只抽到了探花签,然后在第三顺位选中了来自弗罗里达大学的得分后卫布拉德利比尔。
  所以今年夏季联赛,奇才队中最引人注目的当然是探花郎比尔了。
  小牛队更衣室内,苏九云正拿着手机查看比尔的资料,因为只是无足轻重的夏季联赛,所以根本不会有常规赛一样,在赛前就有助理教练给球员送上将要对位球员的优缺点,建议如何防守等等资料。
  苏九云根本就不知道今天自己会出现在什么位置上,所以只能研究分卫上的对手了。
  比尔年少成名,高中时期入选了2011年的麦当劳全明星以及《parade》杂志的全美年度高中最佳阵容,那一年他的场均数据为32.4分5.7篮板2.8助攻2.7抢断,可谓攻守均衡。
  高中的优异表现,让比尔在升学之时收获了几所ncaa名校的offer,最终他选择了佛罗里达大学,虽然只在大学效力一年,但是场均14.8分6.7篮板2.2助攻的表现,让比尔在当年入选了东南赛区最佳阵容一阵,也入选了东南赛区最佳新人阵容。
  尽管只在大学打了一年,但是当年比尔展现出来的得分能力,以及外线投射能力让他成为了选秀大会前媒体与球队所造势的最热门的新秀之一。
  espn认为比尔具备了一个得分后卫的技巧与天赋,行动迅速并且敏捷,虽然爆发力不强,但是终结能力还是不错的,尤其是在投射方面具备不错的实力。
  球商很高,能够为球队创造得分机会,而且能够在防守端为球队做出贡献。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他要比联盟中传统的得分后卫低一头,都说身高不足弹跳来凑,但是爆发力不足让比尔并没有这个能力。
  苏九云看着比尔的资料,脑中里已经在分析比赛中该如何对付他了。
  奥布莱恩进入更衣室后,也没有太多废话,直接宣布了今天的首发,昨天的蓝队4新秀加一个上赛季饮水机管理员。
  苏九云被放在了控球后卫的位置上,这让他心中窃喜,他喜欢控球,喜欢掌控的感觉。
  比赛场地肯定不能和常规赛的比,但现场还是来了不少人,按照苏九云的估计,大几千人还是有的。
  这样的场面并没有让苏九云感到紧张,还没有到大学时期的观众多呢。
  热身的时候,苏九云看到了比尔,怎么看上去很瘦小呢?确定有193身高和92公斤的体重吗?怎么感觉自己可以把他给撞飞呢?
  不过想想不是自己的对位对手,还是交给康宁汉姆吧,反正两人身型看上去差不多。
  比赛很快就开始了,小牛队跳球取得球权,苏九云控球面对奇才队不知名的控球后卫,一个胯下运球后,突然启动往左手边杀过去,奇才队控卫连忙移动,想堵住苏九云突破的路线。
  “砰”
  肌肉碰撞的声音,苏九云突破的速度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一步直接突进内线,合球、起步,脚狠狠地踏在地板上,整个人直接飞了起来。
  奇才队的内线因为刚开场,根本就没有想到苏九云这么简单就突了进来,虽然跳起封盖,但是他始终慢了半拍,虽然有207的身高,但苏九云充分起跳,那助跑弹跳超过1米的弹跳能力充分展现了出来。
  现场的球迷看到一个黄皮肤的家伙开场的第一个回合显示用奇快的第一步抢到身位,然后用更强壮的身体把对手抗开后突破进内线。
  不仅不降低速度,反而是迎着奇才队的中锋跳了起来,那高度让现场的球迷发出一声惊呼。
  然后就在这一惊呼声中,身穿14号球服的苏九云右手抓着篮球高高的举在脑后,就像一张拉满的弓,然后瞬间释放,那只抓着篮球的手就是一支利箭,轰向篮筐,直接迎着对方中锋来了一个隔扣。
  “砰”,篮筐炸裂的声音。
  “轰”,现场球迷的欢呼声。
  连小牛队的替补席的所有人都激动的站了起来。
  这个球苏九云展现出来的气势实在是太强烈了,一瞬间直接轰进了现场所有人的脑海中。
  现场的dj都楞了一下,然后才惊呼道:
  “哦嚯,我的天啊,是苏,小牛队的苏在第一次进攻中就给我们带来了一个视觉冲击点满的隔人暴扣,小牛队今年的41号秀,太疯狂了。
  身穿14号球服的苏在隔扣的一瞬间就像死亡之神,带给对手死亡的厄运之箭......”
  现场球迷从dj口中知道了苏九云居然是41号秀,嘴巴都长大了,我去,这突破能力,这炸裂的身体居然只是41号秀,太假了吧。
  然后又是给苏九云送上欢呼声,毕竟他们只是来享受篮球比赛的,不是哪支球队的球迷,所以哪个打得好就给那个人加油。
  比尔看着从篮筐上落地的苏九云,眼中即是震撼,又是羡慕,他身体素质一般,对于这种靠着身体天赋为所欲为的人还是很羡慕的。
  落地后的苏九云感受到全场的呼声声,他血液开始沸腾,要的就是这种感觉,炸翻全场的感觉。
  ps:错字先更后改。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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