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行后,我统治NBA一个时代_第104章 因垫脚陨落的准全明星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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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完赛后新闻发布会之后,苏九云直接回家了,而克里斯汀斯图尔特已经在家等着他了。
  一番大战之后,苏九云终于报了她在和他拥抱的时候说他不行的一箭之仇,全面击溃。
  看着身边沉沉入睡的克里斯汀斯图尔特,苏九云一时间反倒睡不着了。
  他打开系统看了看,属性除了体能加了一点之外,其他没有改变。
  而他的"腰腹小马达"现在还处在青铜等级,进度条只积累了一小截。
  对于这些,他也无可奈何,这需要时间的积累。
  不过他发现和克里斯汀斯图尔特呆的这几天,“腰腹小马达”的进度条进度比平时快了一点。
  这什么情况?难道多做羞羞的事就可以加快进度条的成长吗?这也太不正经,太不科学了吧?
  做太多不是腰才不好吗?
  反正苏九云目瞪口呆,这不是鼓励自己多嘿咻嘿咻吗?
  苏九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难道等级成长后这方面会更强?
  他越想越是兴奋,怪不得现在击溃克里斯汀斯图尔特比当初的金姐要省力一点,本来还以为是金姐战斗力太强,现在看来,是自己变强了。
  嘎嘎嘎,苏九云差点就想大笑三声。
  以后就叫我腰王得了,场上是腰王,场下也是腰王。m.biqubao.com
  苏九云意淫了一会才停了下来,看了看怒气值,已经3200多了,可以兑换3点属性点。
  不过他不急着兑换,反正起到的帮助作用不是很大,还不如存着呢。
  现在他的依靠着静态和动态天赋,已经可以混得不错了,等赛季过半,新秀们将迎来新秀墙,如果自己也陷入到新秀墙当中,到时候再考虑怎么使用,使用到哪里。
  这个赛季的小牛队不会有什么作为,现在的自己在小牛队已经可以得到足够的培养和重视了。
  不知不觉苏九云睡着了,第2天起床,他就开始准备客场作战的随身物品。
  克里斯汀斯图尔特也醒了过来,她躺在床上,一只手支着头,看着正在打包行李的苏九云问道:
  “你这是要去打客场了吗?”
  苏九云看着她因为半躺支着头而露出的胸光,咽了咽口水,嗯,风景独美啊,虽然规模不是很大,但视觉效果还是不错的。
  艰难的制止住自己蠢蠢欲动的心后,苏九云说道:
  “是的,要去3天,你是要留在达拉斯还是回洛杉矶你自己看着办吧。
  不过有空记得来看我,毕竟我是没有时间去看你了,等休赛期我再补偿回来!”
  克里斯汀斯图尔特白了他一眼,这家伙懒得都光明正大,不过谁让她喜欢这一款呢!
  “嗯,好,我可告诉你啊,这套房子的床只能是我的,不能有其他女人分享!”
  “好好好,是你的,这总可以了吧!”
  “咯咯咯,这还差不多!”
  ......
  下午,苏九云和队友开启东部两连客背靠背之旅,苏九云再次暗自喷联盟没人性,区别对待。
  第一战就是飞往印第安纳波利斯市挑战步行者队。
  说到这支步行者队,给苏九云印象最深刻的并不是三年级的保罗乔治,而是现如今步行者队的老大丹尼格兰杰。
  对于丹尼格兰杰,有后续记忆的苏九云嘘嘘不已!
  步行者队上个赛季在老大丹尼格兰杰的带领下带队打出了42胜24负的战绩,排名东部第三。
  并且在季后赛中首轮兵不血刃的淘汰了没有霍华德的魔术队,在东部半决赛中,强力狙击三巨头的热火队。
  在前4场比赛中打成了2:2平之后,天王山之战,因为球队老大丹尼格兰杰疑似被勒布朗詹姆斯踮脚之后,最终连输两场遭到淘汰。
  12年季后赛面对热火,赛前就和詹姆斯有过口角的格兰杰,在第五场遭遇重大伤病。
  两人在系列赛早有恩怨,比赛中,步行者领先,然后詹姆斯疑似报复性的垫脚,将格兰杰按回更衣室,第三节带伤上阵又遭遇二次受伤。
  而这次受伤直接让格兰杰的职业生涯进入到了毁灭性阶段,第2个赛季打了5场比赛之后,再度受伤。
  然后曾经打出25.8+5.1+2.7的准全明星球员丹尼格兰杰开始流浪了几个赛季之后,在31岁的巅峰年纪黯然离开了联盟。
  肯定有人说这是黑,但看过视频的就知道这一垫脚的概率有多高了?
  有谁见过扑防的时候,人没有跳起来干扰已经起跳投篮的投篮者,反而是人扎扎实实的站在地上,然后重心远离投篮者,而一只脚则长长的伸出去,放到起跳投篮者的脚下。
  这样诡异的姿势让人不得不抱有怀疑,如果你说不是有意的,那么这时候是可以收脚的。
  但勒布朗詹姆斯没有收脚,而是一个转身到了格兰特的旁边,注意,这个转身从始至终,在格兰杰脚下的那只脚都不带挪动一下的。
  啧啧啧,这有得洗吗?。
  苏九云又想到了三年级的保罗乔治,也是从这个赛季开始,保罗乔治接过了丹尼格兰杰手中的枪,成为了这支步行者队的场上核心,并最终接过了波澜壮阔,虽败犹荣的抵抗热火三巨头的大幕。
  比如球队中的“高圆圆”罗伊希伯特,因为防守太强悍,护筐能力太强,联盟直接为某人在赛季进行期间修改了规则。
  不然那一年季后赛热火能不能4:2淘汰步行者队还是个问题。
  苏九云还想到了逗比史蒂芬森,就是那个能对着詹姆斯耳朵吹气的兰斯史蒂芬森。
  PS:错字先更后改。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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