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行后,我统治NBA一个时代_第138章 敲定球鞋代言合同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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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罚款老板帮交了,但是苏九云依然觉得自己缺钱。
  到目前为止,按照他的要求,比尔达菲基本上没有给他接广告代言。
  之前接的一些广告代言都是达拉斯市内或是美国本土的一些小代言,就是为了提高他在美国的人气,代言费并不高。
  要想拿到更多的代言费用,球鞋、可乐等一些国际性的大品牌才是来钱最快的。
  他想到了之前比尔达菲过来和他说的球鞋代言的问题,期间的谈判也和他通过气,但现在还没有结果。
  而苏九云想到现在自己的名气已经起来了,而且也是外界公认的超新星,他的数据,还有他在球场上那劲爆的打法让他获得了远超一名新秀该有的热度。
  现在可以接代言了,他现在的身价已经不是之前的白菜价了。
  不算国内的市场,他在美国本土的代言费用应该能达到准全明星级别。
  如果再加上国内的市场加持,一般的全明星绝对没有他的高。
  他对于阿迪达斯能否给他超过千万的合同并不感到担心,因为当年姚主席刚登陆就能在岳步拿到年薪超过700万的球鞋代言。
  十年过去了,现在的估价可和当年完全不一样,虽然他登录nba没有当年姚主席第一个状元的名头轰动,影响也没有那么大,但是他的球场表现更好啊。
  所以比尔达菲预估他应该能拿到700万左右的年薪的时候,他直接让比尔达菲从千万起谈判。
  想什么来什么,第2天比尔达菲又找上门来了。
  苏九云给比尔达菲扔了一瓶矿泉水后笑道:
  “怎么样,这次来应该给我带来好消息了吧?再没有收入泡妞都没有安全感,毕竟那些妞的收入远比我的高,给我的感觉就像在吃软饭一样!”
  比尔达菲哈哈大笑,狠狠的灌了一口水后,长出一口气道:
  “哈哈,苏,你小子说这话可真够无耻的,也不知道你是炫耀还是说的实话。
  不过说真的,你小子又打架了,哎,公司的公关团队现在是三天两头的帮你在处理,等合同签下来,你一定要请他们吃顿大餐才行。”
  苏九云哈哈大笑道:
  “没问题,只要合同让我满意,我给他们每人包个大红包!”
  苏九云当然知道经纪公司的公关团队在他打架之后肯定会在网上做公关危机,不然批评他的人不会这么少。
  这也是为什么经纪人提成这么多,一般的球星都会请,因为他们确实是物有所值。
  只要你的腕够大,能给他们赚钱,这么说吧,吃喝拉撒他们都能给你安排好,既省心又好用。
  听到苏九云的话,比尔达菲也哈哈大笑起来。
  他拿出一份资料,递给了苏九云,自己却跑去厨房自己弄点吃的,大早上过来,还没吃早餐呢。
  苏九云拿过来文件,细细的看起来。
  不能说是文件,应该是合同,而且是3份合同。
  第一份是耐克的,5年3500万美元!
  1年700万美元,想屁吃呢,以为我是史蒂芬库里啊,我后面十几亿人的大市场,区区700万美元也想捡漏,果然还是一如既往的小看人,以为只要是耐克开出来的,相比其他的公司就更有优势。
  当然,事实上也是这样子,不管在宣传还是对联盟的影响下,确实有很大的帮助,不过对于拥有系统的男人来说,这是事吗?
  扔了.....
  第二份是阿迪达斯的,开出了3年3300万,勉勉强强,但是,接下来的奖励条款就很让人动心了。
  1、最佳新秀奖励50万美元。
  2、合同期内,每次入选全明星阵容,奖励100万美元。
  3、合同期内,每次入选最佳阵容奖励100万美元。
  4、儿童期内,获得mvp或者总决赛mvp奖励200万美元。
  苏九云看到这里可就开心了,自己可是有系统的人,水平绝对不会下降,只会上升,这些奖励条款,也就是mvp和总决赛mvp有点难度,其他的只是多少次的问题而已。
  保守一点算,三年内入选两次全明星没问题,入选2次最佳阵容没有问题。
  那么这就是400万美元,再加上加新秀的50万美元,这份合同就达到了三年3750万美元。
  如果三年都入选最佳阵容和全明星,那么这份合同就是三年3950万美元。
  理论上一年最高1300万美元,最低1100万美元的价格,可以说阿迪达斯是砸了大价钱的。
  不过三年的合同也能看得出来阿迪达斯其实也是在赌,如果苏九云起来了,阿迪达斯在续约上也有优势。
  如果苏九云起不来,那么三年过后的价格也不是这样子的。
  想想也是,阿迪达斯现在在联盟中的门面人物影响力越来越小,在没有扛鼎的人,在篮球鞋这块领域上,他们将会被耐克给压得喘不过气来。
  而苏九云的横空出世,不管是数据还是打法都极具吸引眼球,而且后面还有十几亿人的大市场,可以一搏。
  苏九云继续看下去,阿迪达斯承诺给他出签名鞋,这是意料之内的事,毕竟想在国内卖得更多,只有给他出签名鞋,才可能销售最大化。
  接下来就是一些条条款款,但问题都不大。
  等苏九云看完,比尔达菲已经自己端着早餐来到客厅,一边吃一边问道:
  “怎么样,选择哪一家?”
  苏九云白了他一眼道:
  “比尔,你觉得我是总会跟钱过不去的人吗?”
  “哈哈哈”
  ps:错字先更后改。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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