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比赛的哨声响起,小牛队和马刺队系列赛第3场比赛正式开始。 马刺队获得了球权,托尼帕克控球到前场,这个时候邓肯主动上前给托尼帕克做挡拆。 小牛队全员还以为和上一场一样的套路。 按部就班的防守,可是借过挡拆的托尼帕克并没有进攻,而是第一时间把球传了出去。 另一头,在帕克和邓肯挡拆的时候,丹尼格林主动帮伦纳德做无球掩护。 使得伦纳德在中距离有了接球的空档的同时,还把卡特给挡住了,变成了梅奥去防伦纳德。 帕克的及时传球让陈纳德在接球的同时直接反方向突破了一步之后,急停跳投。 梅奥根本没有给伦纳德太多的干扰,毕竟梅奥1米9,臂展1米98,伦纳德身高2米01臂展,2米21。 “砰” 球打在内框进了。 马刺队的第1次进攻给的居然是伦纳德,这个战术完全就是给伦纳德画的。 苏九云内心一凛,不对啊,不可能的,波波维奇不可能让二年级的伦纳德来主攻。 在如今的这支马刺队里,他起到的最大作用就是在防守端,他的进攻技术根本就没有打磨出来。 难道是自己的到来改变了很多东西吗? 苏九云很快把这些给抛掉,一次进攻而已,算不了什么。 只不过在下一场的进攻中,又是伦纳德,这一次虽然是卡特防,但是伦纳德的身体比卡特强壮多了。 在伦纳德坚决的突破下,他有着碾着卡特,顶进去的味道。 最终造成了卡特的犯规。 “马刺队这一场不出意料的调整了战术,但是谁也没想到波波维奇开场却是让二年级的伦纳德主攻。 如果一个回合是偶然,但是连续两个回合,又是在激烈的季后赛中,那就肯定是有意的战术安排。 从刚刚的两个回合来看,他的技术确实还需要打磨。 不过他的身体天赋确实出众,梅奥和卡特都有点顶不住他的冲击。” 肯尼史密斯很惊讶波波维奇的大胆。 同时他也对这个去年的15号秀感兴趣起来。 这个赛季他解说马刺队的比赛不多,而且也不怎么看马刺队的比赛,对伦纳德最大的印象就是在防守端有成为防守悍将的潜力。 但在进攻上现在还太稚嫩! 去年马刺队为了得到伦纳德,可是把自己培养出来的乔治希尔,以及42号签加上诺贝克的签约权给了步行者队。 要知道乔治希尔进入马刺队的第2年就交出了12.4+2.9+2.6的数据,而且他的投篮命中率是47.8%+39.9%。 很多人都把他当成了托尼帕克的接班人。 可是现在波波维奇已经把伦纳德当成了主力进攻手来使用了,这不得不让肯尼史密斯惊讶。 随着比赛进行,伦纳德的表现不仅让史密斯惊讶,连苏九云也惊讶。 前世不是说伦纳德的进攻技术得到1415赛季才开发出来吗? 可现在看上去是有点稚嫩,但是在拥有碾压的身体天赋的情况下,他却打的极有效率。 第一节5投3中得到了8分。 卡特没法防,梅奥没法防! 其实苏九云不知道的是,马刺队绝对是忽悠了天下人。 其实伦纳德的进攻技术没有想象中的差,没有说到了14-15赛季才开发出来。 虽然前三个赛季他的进攻技术确实是稚嫩,但是并没有那么差,只是因为马刺队给的球权太少了。 伦纳德新秀赛季场均6.3次出手,命中3.1个球,命中率达到了49.3%。 而且他的三分并不差,新秀赛季三分球命中率达到了37.6%,场均命中0.6个三分球。 但是到了本赛季,也就是伦纳德的第2个赛季,他场均9.1次出手,命中4.5球,其中场均三分球出手3次命中1.1个,三分球命中率也达到了37.4%。 所以说,伦纳德不是没有进攻能力,而是真的没有球权。 按时空中伦纳德的第3个赛季,场均出手数也只是从第2个赛季的9.1涨到9.5次,但他的命中率却从49.4%涨到了52.2%,场均得分从11.9涨到了12.8。 在很多人印象中,他是从1415赛季练出进攻的,因为他场均得分来到了16.5。 其实那是因为他的球权增加了。 他从9.84出手,涨到了12.8次。 所以,其实伦纳德前三个赛季的进攻技术远远比很多人认为中的要强。 而苏九云和他的小牛队就尝到了他带来的破坏力。 从第2节开始,卡莱尔就安排马里昂去防守伦纳德,虽然效果好了一点,但是依然成了让小牛队头疼的人。 因为伦纳德的突然发威,使得小牛队不得不把更多的防守精力放在他的身上,导致对托尼帕克的防守有了疏漏。 帕克频频利用挡拆中距离发炮命中。 而蒂姆邓肯还是起到了定海神针的作用,表现依然稳健。 小牛队的防线直接被马刺给扯得到处是窟窿。 要不是苏九云和诺维斯基的配合越来越好,一个弧顶发牌,一个跑位。 是进攻,是传球给队友,都打得很合理。 有时候两人又能独立的强攻对手,这也让马刺队防不胜防。 而且队友这场比赛的手感还不错,这才没有让马刺队拉开太大的比分。 上半场结束,小牛队在主场47:54落后马刺队。 现场的球迷一如既往的支持球队。 虽然球队落后,但是他们加油声一点都没有下降。 而球队最忠实的球迷老板库班也在激情的给球队加油。 而中场休息时,当球场上空的大屏幕上出现了一个人影的时候,吸引了很多小牛队球迷的目光。 因为这个人正是三吉彩花,旁边还有她的经纪人惠子。 球迷们在前段的瓜中,可是知道这个女孩子是他们超新星的绯闻女友,虽然双方都没有承认过,但现在他出现在了球场边,还是吸引了不少球迷的。 ps:错字先更后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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