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秒之后,UCLA还是没能跑出机会来。 这时候就需要靠球员自由发挥了。 “球。” 庄宇来到左侧要球。 此时持球的是亚当斯,看到庄宇要球,他迟疑了一下,庄宇立马瞪眼:“快点,不然打死你。” 亚当斯心里那叫一个怒啊,可是只敢心里愤怒,却不敢真的不拿庄宇的话当回事,他还是把球传了出去。 本书~.首发:塔读*小@说-APP&——免<费无广告无弹窗,还能*@跟书友们一<起互动^。 只可惜等他传出来机会已经没有了。 防守人已经扑到了庄宇的面前,见机会流失,庄宇立刻应变,当即一个加速往前突了一步。 防守他的是东卡罗莱纳大学的替补后卫,叫做洛满,他才刚站稳,见状立刻后撤。 与此同时,庄宇却是不进反退,也来了个后撤,幅度很大,脚尖点动,退回到了三分线外,并立刻出手。 “肯定不会进。”洛曼撇嘴,不以为意。 这并不是一个很好地机会,他不认为这个亚洲小子有命中这种球的能力。 然而下一刻,“唰”的一声轻响,篮球洞穿了篮网,非常漂亮的一个撤步三分,也是庄宇在NCAA正式比赛里的第一次得分。 “好球。” “真棒......” 观众席上,球迷们纷纷叫好。 首发&:塔>-读小说 童倩激动地跳了起来,俏脸发红,兴奋地呼喊着,为庄宇喝彩。 旁边的何光和赵远洋也齐齐叫好。 “呵呵,庄的三分球还是很有把握的。”韦斯利助教在霍兰德教练身边说道。 “嗯,他是一个很好地三分射手。”霍兰德教练点头,眼神里又多了三分欣赏。 这不是一个好的出手机会。 当然,在战术执行失败的情况下,往往也就意味着你不得不在机会并不好的条件下去出手。 这很考验球员的应变能力,个人实力,以及心理素质。 而庄宇做的很棒! “可恶。”洛曼心头恼火。 居然让那个亚洲小子投进了。 原文来自于塔&读小说~& 罗德也是微微蹙眉,冲着洛曼喊道:“防好一点。” 洛曼应了一声,恶狠狠地盯着庄宇。 ...... 东卡罗莱纳大学进攻。 洛曼在后场拿球,迅速推进到前场,然后就想要还以颜色,可是令他诧异得是,防守自己的不是庄宇,而是亚当斯。 再看庄宇,居然去防罗德去了。 “呵,居然让你来防我。”罗德眯起眼睛,心里暗暗冷笑,在右侧四十五度角一只手卡住庄宇,一只手冲洛曼要球,“球。” 洛曼也笑了起来,这亚洲小子居然去和罗德对位,就凭他,这不是找死吗? 当即,他毫不犹豫的把球传给了罗德。 “罗德要单打了。” 塔读@^> 一群UCLA的球迷也是眼睛发亮,心里的担心稍减,庄宇居然防的这么好。 场上的罗德脸色难看,他的眼神里已经没有了不削和轻蔑,多了几分恼怒和迷惑,动作却并不停顿,连续的交叉步,然后猛地一个后撤,然后迅速跳起出手。 然而庄宇早已判断出了他的意图,第一时间飞身跳起,右手高高举起,伸向篮球...... 嗤! 一声轻微的声响,只有庄宇和罗德听到。 那是庄宇的手指触碰到篮球的声音,只是手指尖触碰到而已,但已经足以改变篮球的轨迹。 “不好,抢篮板!”罗德大喊,他低估了庄宇的防守水平,也低估了庄宇的弹速和弹跳。 下一刻,伴随着“砰”的一声,篮球弹框而起。 兰姆卡住对方中锋,两人都没能跳起来,安德森则趁机摘下篮板球,然后立刻发起反击。 这也是UCLA和国内一些比赛不同的地方。 塔读@
国内一些比赛通常是后卫负责控球和推进,内线球员、锋线球员拿到后场篮板之后第一时间找后卫,把球交给后卫,然后才开始反击——这因为内线球员和锋线球员控球技术不好,容易失误。 这样固然可以控制失误,但同时也延误了战机,等球到了前场,对方已经完成退防,布置好了防守阵型。 事实上不只是校园篮球,哪怕是职业赛场,甚至是到了国际赛场上也是一样。 经常看比赛的人就会发现,华夏男篮国家队打国际比赛,很少能看到快速反击和快攻,除非是完成抢断。 反观欧美球队,尤其是米国队,不只是抢断之后,在成功防下,拿到后场篮板之后,他们也经常能打出快速反击来。 当然,哪怕是欧美球队,内线球员能推快攻,打反击的其实也并不多——可人家的锋线可以啊! 一旦人家的锋线拿到篮板球,根本不去找后卫,自己发动反击,速度能不快吗? 在UCLA,教练也强调反击,强调拿到后场篮板之后第一时间出球,而不是把球稳下来,等后卫过来接,拿下篮板球的人需要第一时间找快下的球员,且并不一定要给后卫,谁位置最好,就给谁。 这样一来,不光反击速度更快,也更加富有变化,让对方的防守失去针对性...... 比如此刻,安德森拿下篮板第一时间不是找庄宇,而是自己推反击,一边奔跑,一边观察前场。 原文&来~自于塔读小~说APP,&~更多.免费*好书请下载塔~读-小说APP。 看到庄宇和亚当斯已经一左一右到了前场,安德森双手一推,一个长传给到前场,并且直接往篮下给。 好家伙! 何光和赵远洋瞪大了眼睛,人都还没到呢,甚至连东卡罗莱纳大学的球员的球员都还没到呢,你直接往篮下吊? 这是要给谁? 下一刻,答案揭晓。 一道身影以惊人的速度越过东卡罗莱纳大学的球员,如闪现一般出现在三秒区内,并飞身跳了起来。 “哦,是庄宇。” “是庄,偶买噶,这太快了!” PS:下午看了男篮的比赛,忍不住就想多聊几句,怎么说呢,前三节打的确实不错,但问题依然很多。一些是能够解决的,一些目前看来不太可能解决。习惯的养成不是一天两天,也不是短时间可以改变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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