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 你的腰带解不开了? 我让你拿钱,你解腰带干啥? 崔向东被闵柔那句话给整懵了,刚要再问什么,却看到她急得竟然轻轻跺脚,长长的眼睫毛上,有泪珠挂了上去。 崔向东恍然大悟! 他怎么会忽略了当前年代,大部分的乡下人出远门时,都会在贴身裤衩上缝上个小口袋,用来装钱的习惯呢? 如果他早就想到,闵柔也可能会用这种方式,随身携带那两千块钱的话,崔向东就不让她带钱了。 可说啥都晚了。 闵柔在熙熙攘攘的市场内,藏在崔向东的怀里拿钱时,因又羞又紧张,一时间把当腰带用的布条,给系成了死扣。 这事搞的! 就算暂时不给她买衣服,可她也得解开腰带的。 不然怎么解手? 可到处是人,也不知道厕所在哪儿。 崔向东很是头疼,只能柔声安慰她别紧张,慢慢解,不着急的。 白搭。 就算闵柔不怎么紧张了,可那个死扣太紧,怎么也解不开。 卖衣服的老板,又一个劲的催:“喂,我说你们究竟是要啊,还是不要?不要赶紧的去一边,挡着我的摊位算怎么回事!” “叔叔,帮我。” 闵柔额头顶在了崔向东的心口,带着哭腔,不住的轻轻跺脚。 “唉,你都解不开了,我怎么解?” 崔向东叹了口气,却也只能抬着头的盲解。 怎么着也解不开。 烦了! 直接伸手贴着闵柔的小腹—— 闵柔觉得自己要死了。 只等崔向东终于找到那个,藏在最安全的地方的钱包,支付给老板的钱,拿着衣服拽着她走出老远后,她才渐渐的回过了神。 崔向东倒是一脸的坦然淡定。 有道是在医生的眼里,从来就没有性别。 那么在崔向东帮柔儿取钱包时,也不会太在意什么。 只要君子坦荡荡,这个世界上就没有龌龊事! 十点多。 崔向东才带着大包小包拎着的闵柔,回到了车队前。 检出几个包,丢给了老楼:“老楼,你去旁边树林里,把衣服换上。小心点,别把墨镜给掉了。” “还有墨镜?” 正要埋怨前女婿啰嗦这么久才来的老楼,顿时龙颜大悦,包着那几个包,屁颠屁颠的跑进了小树林内。 老楼的身材个头,和崔向东差不多。 都是玉树临风形的—— 崔向东就按照自己的身材,帮老楼置办了一身,花钱不多、看上去却很上档次的行头。 他又让闵柔去车上换衣服,自己走向了王朝的箱货。 崔向东再次和王朝商量了下,具体的卖鱼计划。 就是他和闵柔、老楼三个人先去水产市场找买家。 找好买家,谈好价格后,再回来找王朝。 这样可以避免,买家看到他们车上装了这么多的货,会趁机压价(不及时卖出去,会有大批的黑鱼死去)。 “哦,对了,老王。” 崔向东又递给王朝一根烟,说:“无论今天能不能全部出手,你和兄弟们都在这边多耽搁一天。我准备买点货带回去。耽误的误工费和车费,一切都好商量。” “行,没问题。” 王朝笑道:“崔镇,我怎么感觉你不像是个当官的,反倒是像个商人呢?在我的印象中,当官的虽然特希望,商人能去他的辖区投资,看上去也很尊敬这些商人。但骨子里,却看不上他们。更是很少有当官的能像您这样,不顾自己的镇长身份,自己跑这么远来卖鱼做生意。” 士农工商的思想,在这块大地上传承了几千年。 商人的地位卑贱,当官的最为清高这种观念,早就刻在了人们的骨子里。 虽说商人的地位,现在越来越高。 几十年后,更是这爸爸那爸爸的,抢尽了整个世界的风头。 可当官的一句话—— 看看为崔家确保优越物质基础的苏琳,现在崔家的地位怎么样,就知道了。 “呵呵,镇长啥身份啊?任何的职业说白了,都是为了养家糊口,让老婆孩子热炕头罢了。” 崔向东随意笑了下,转身看向了小车那边。 王朝也随着他的目光看了过去。 然后俩人一起愣住—— 一个秀发高高的挽起、脸上戴着大墨镜、素面朝天朱唇一点、白色衬衣灰色西装、灰色裙子黑丝裹腿;脚踩水晶细高跟皮凉鞋、神色淡然、浑身散出强大总裁范儿的都市丽人,款款从车上迈步走下。 “她,她,她是您带来的那个乡下小丫头?” 王朝瞪大眼,抬手指着闵柔,磕磕巴巴的问。 “啧啧,还真是人靠衣裳马靠鞍。” 即便是崔向东,看到按照他的严格要求,精心包装过自己的闵柔后,也是感慨万千。 这样的闵柔,绝对吻合崔向东希望中的美女老板的形象。 要不是确定这就是闵柔,就算打死崔向东,也不敢相信这就是“爱咬人、年仅十八岁的小矫情”。 “等我的好消息。” 崔向东拍了拍王朝的肩膀,快步走到了闵柔的面前。 满脸赞许的样子,围着她转了起来:“走几步,对,走几步。昂首挺胸,神色傲然。要摆出目空一切的样子,把所有人当做垃圾来看待。” 闵柔小声回答:“叔叔,您不是垃圾的。” 崔向东—— 算了。 和一个小矫情较什么真? 他又从一个袋子里,拿出了一个“名牌包包”,和一个大哥大(塑料模型,也价值十块钱了。简直是太坑爹)。 闵柔左手挎包,右手拿着大哥大后,更像是美女总裁了。 就连换好装的老楼,跑过来看到她后,都大惊小怪了半天。 其实。 老楼西装革履的一妆扮,腋下再夹着个黑色公文包的样子,也特像港台剧里那些斯文败类老总。 “行,就这样了!” “记住啊,从现在你就是彩虹渔业的楼副总。” “你就是彩虹渔业的闵总。” “我呢,就是你们两个的司机,兼闵总的秘书。” “去了水产市场后,你们两个要始终摆出当前的范儿,不能让人看出破绽。毕竟很多人都先敬衣服,后敬人的。” “闵总要少说话,只负责嗯啊之类的点头,摇头。” “楼副总帮闵总拿着保温杯,有什么事,我这个秘书来应酬。” “都记住了吗?” “好——” 崔向东打开车门,弯腰抬手对闵柔说:“闵总,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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