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内很静。 淡蓝色的窗帘拉着,把外面的喧嚣隔绝。 却挡不住九点多点的阳光,透过窗帘。 能让人看到细细的灰尘,伴随着淡淡的甜香,静悄悄地飞舞。 沙发上。 一个穿着白衬衣、过膝套裙、腿裹黑丝的女人,蜷缩在沙发上,轻轻地酣睡。 腰间搭着一条,折叠起来的毛毯。 这肯定是楼晓雅给她盖上的。 那双小皮鞋,也肯定是楼晓雅给她悄悄的脱掉,再把她的脚放在沙发上的。 她的睡相恬静,端庄漂亮的脸上,再也没有了以往的妩媚。 秀发漆黑。 那根束发的白绫,看上去相当的刺眼! 除了影视剧里的人物,和现实中亲人逝去的,没有哪个女人会用白绫束发的。 尤其苑婉芝所用的束发白绫,长度很可以。 都够系在屋梁上,再挽一个能把脑袋探过去的绳套了。 白绫束发—— 抬棺上阵! 崔向东一下子就明白,苑婉芝为什么要用白绫束发了。 他慢慢地关上门,对楼晓雅低声说:“你给我找辆车子,我要出去一趟。我的车子,听听不知道开着去哪儿了。” “好。” 楼晓雅不知道崔向东为什么要出去,但还是答应了声:“你下去就好,我给大勇打电话。” 崔向东快步下楼。 站在大厅门前,点上了一根烟。 天上依旧阳光明媚。 暖风拂面,空气清新香甜。 大院内有很多人,来来往往的。 大部分人不认识崔向东是干啥的,却也有人认出他是几个月之前,让原常务副市长米配城,在大院内丢了大脸的崔向东! 不过。 无论是认识他的,还是不认识他的,都没在经过他身边的时候,多看他一眼。 一辆挂着普通机关牌照的车子,徐徐地停在了他面前不远处。 车窗落下。 开车的萧大勇,冲崔向东笑了下。 因为崔向东外出是办理私事,萧大勇接到楼晓雅的电话后,当然不能开专车,也不会下来给他开车门。 要不然影响不好。 崔向东开门上车,对萧大勇说:“去金街那边。” “好的。” 萧大勇点头,启动了车子。 一路上。 萧大勇都没说话,只是专心的开车。 崔向东也始终看着车窗外,没有要和他交谈的意思。 从这儿去金街,也就七八分钟的车程,很近。 车子经过一个首饰店时,崔向东才让萧大勇停车。 十几分钟后。 崔向东快步走出了首饰店。 十点整。 崔向东再次出现在了楼晓雅的面前。 在他离开的这半个多小时内,始终没人来找过苑婉芝。 崔向东走进了秘书办公室内,从公文包里拿出了一枚白金戒指。 他们当年结婚时,崔向东曾经给她买过一枚金戒。 只是俩人婚变后,那枚戒指就被楼晓雅收了起来,再也没脸戴。 现在—— 崔向东亲手把那枚钻戒,戴在了她的左手无名指上。 楼晓雅轻咬着唇,脸上浮上了妖艳的绯红,娇躯不住地轻颤着。 崔向东抬手,把她拥进怀里用力抱了下,就松开快步出门。 他全程没有说话。 但楼晓雅却知道—— 尽管他们再也无法回到从前,可那个粉妆玉琢的小不点,却把两个人的今生,牢牢拴在了一起。 “我怎么觉得,我现在比婚变之前,还要觉得幸福呢?” 楼晓雅低头轻抚着手指上的戒指,轻声自语:“这是因为我有了点点!我也终于知道,什么才是最值得我珍惜的了。向东这次特意外出,给婉芝姐买了什么?” 市长办公室内。 崔向东蹑手蹑脚的走到了沙发前,慢慢坐在沙发上,打开了包。 从里面拿出了一个,镶嵌着碎钻的黑色蝴蝶结发夹。 款式简洁大方,不怎么起眼,却价格不菲。 他的左手伸到苑婉芝的脖子下,把她的头小心地抬起,解开了白绫。 熟睡中的苑婉芝,还保留着该有的警惕性,察觉出什么后,眼睫毛扑簌了下,睁开了眼。 她的眼里,带着很多的血丝。 因为是刚醒来,眸光明显的呆滞。 但在看清那张脸后,刚绷紧后要迅速起身的神经,瞬间松懈。 慵懒的鼻音:“你怎么来了?” 崔向东却把发夹放在她的眼前,晃了晃。 答非所问:“喜欢吗?” 苑婉芝看着那个发夹,片刻后才笑道:“只要是你送的,阿姨都喜欢。嗯,我会把它戴到棺材里去。” 崔向东解开了那根白绫,随手抛在了案几旁边的废纸篓内:“你虽然是个老娘们,但距离死还早着呢。现在就说棺材之类的话,不吉利。” 苑婉芝—— 真想踢死他! 崔向东也没理她,把她的秀发重新拢在脑后,戴上了那个发夹。 他和楼晓雅在一起后,可是经常给她束发。 听听午休醒来,有时候也会像掉了魂那样地坐在那儿,老半天不动;披头散发的样子,让崔向东实在看不惯,也会主动帮她束发的。 哈欠。 洋洋地盘膝坐起,抬手捂住嘴打了个哈欠:”放心。我虽然没有你想得那样坚强,却也没有你想的那样脆弱!想打垮我苑婉芝,还没有那么容易。“ 崔向东点头。 苑婉芝起身,快步走进了洗手间内。 她得用冷水洗洗脸,清醒下脑子。 足足十几分钟后。 洗手间的门才打开。 眼眸明亮,再也没有丝毫的疲倦,浑身散着强大女王气场的阿姨,踩着小高跟咔咔的地走了出来,坐在了崔向东的对面。 看了眼废纸篓内的那条白绫。 她优雅的架起二郎腿,点上了一根烟:“两件事。” 崔向东点头:“你说。” 苑婉芝吸了口烟,看着崔向东的眼睛:“你实话实说,你觉得,阿姨能撑得住吗?” 崔向东也看了眼废纸篓,回答:“你连死都能坦然面对了,还有什么能打垮你?” “第二件事——” 苑婉芝轻晃着小皮鞋,垂下了眼帘。 淡淡地说:“如果,我必须得再捡起这条白绫。我希望在前夕,你能满足我的夙愿,也不枉我来这个人间,走一趟。”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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