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娣,你怎么自己回来啦?你嫂子呢?” 阎解娣口气跑回自己家,心还砰砰直跳呢? 少女怀春一点也不假。 女孩子大部分时候都比男孩子成熟的要早。 理智开的也早。 虽然她还不到结婚的年纪,可是她已经开始能理解男女之事了。 而且这个年代里,童养媳的年代并不久远。 还有外室,娃娃亲,什么的? 至于什么老夫少妻,这都是基本操作。 看起来刘洪昌都快比她大一半都多了。 但是再过十年以后呢? 刘洪昌只比她大十几岁而已。 我再过40年呢? 女人一般情况下比男人要老的快。 女人要生孩子很伤元气。 你看看三大爷,三大妈,一大爷一大妈。 女人都比男人显老。 而且我爹是个抠门儿的。 每天连饭都吃不饱。 虽然他爹不重男轻女,但是工资低呀! 刘洪昌一个人。 据说还守了自己的老婆七年没碰。 不是爱情是什么? 这么深情的男人。 如果看上自己,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可毕竟太羞人了。 面对大哥阎解成的话,阎解娣一句话没说,直接回了屋里。 “你这是怎么了啊?难道是被欺负啦?” 阎解成大惊,追着问。 “没人欺负我,我只不过是想起来还有一门作业没写完,如果不抓点儿紧的话,肯定又要写到很晚,这不是浪费电吗?” 阎解娣的脸原本就不怎么白,在灯光的照耀下,看不到那么红了。 阎解成觉得不是那么回事儿,但也没有太多的怀疑。 进这个节骨眼上,大家伙儿不是吃饭,就是在凑热闹。 现在的天又不是三九天。 不管是院里的小孩还是老人,大人都愿意出来吹吹牛。 料想不会有什么大事。 阎解成凑到大门口小媳妇中间占便宜。 真正的便宜是占不着的,不过口头上的便宜却不少占。 时不时有人说一些虎狼之词惹得大家伙儿哄堂大笑,阎解成也跟着附和。 但他这个人不怎么会说话,也没什么大主意,可就是喜欢凑热闹。 于莉回来的时候也已经有些凉了。 人该走的也差不多要走了。 “于莉怎么才回来?对了,有没有说通刘洪昌?” 三大爷阎阜贵一直在家里等着于莉。 于莉脸有些红,不过好再天够黑,没有人发现他的异样。 “爹,别提啦,那就是一头犟驴,不管我怎么说,他都不愿意跟冉老师见一面。” 于莉一脸惋惜道:“不过他让我给他收拾房间,这不还拿来了些没吃完的剩饭?” 刘洪昌是知道该怎么拿捏三大爷家的。 只要你给他们一些便宜,他们就会利令智昏。 人家就是这样明码标价的,真小人。 只要我能获得好处。 我就既往不咎。 “哦。找到这小子虽然抗拒相亲,但是还懂得感恩。” 三大爷阎阜贵拿着剩饭进屋。 于莉赶紧回自己屋,自己屋里赶紧打了盆凉水,洗了洗脸,震静了一下自己的心神。 这个刘洪昌真是太大胆了。 他就不怕被人给发现了,身败名裂。 于莉洗了又洗,慢慢让自己的心情平复下来,然后看着自己口袋里的10块钱,不知想着什么。 刘洪昌则躺在床上,玩空间。 西瓜已经被收割,现在他已经开始种麦子了。 等收了麦子,忽然发现空间里面竟然有一处泉眼。 泉眼不大,却的往外冒着水。 一旁的鸡,猪都喝泉水。 别人粮食生长的速度好像都有些快了。 难不成自己空间里的泉水也是好东西。 刘洪昌一个念头赶走鸡跟猪,自己把新涌出来的泉水,掬了一捧喝了一口。 泉水清清凉凉,还有一丝丝的甘甜。 关键在这初夏的夜晚,还能去暑,真是好东西呀! 这空间竟然还会自动升级。 不知道以后它会变成什么模样。 刘洪昌种了水稻,然后就睡觉了。 一觉醒来,在空间里炖了一只鸡来。 已经是六五年了。 低调一点儿没坏处。 何况他还想跟轧钢厂做生意呢? 用泉水炖出来的鸡汤特别的香,而且喝下去身体暖洋洋的,有一股热气直往上顶。 就连鸡肉吃起来也特别的肥美? 用新打下来的稻子蒸了米饭,鸡汤往上面一淋。 不就是现成的黄焖鸡米饭吗? 哎呀,妈,真香。 刘洪昌在自己家里偷偷的吃黄焖鸡米饭跟喝鸡汤。 一只三四斤重的鸡,竟然被他一个人给吃完了。 只觉得自己浑身充满了力量。 甚至还出了汗,身上有一层黏黏的。 刘洪昌干脆用泉水的水洗了个澡。 自己从空间里出来,就看到门被人推开了。 这就是一声喊叫。 刘洪昌直接愣了。 对方下意识的捂住了自己的嘴。 不是别人,正是于莉。 一大早就被三大爷阎阜贵催着来刘洪昌这里收拾。 其实三大爷还有一个意思,那就是拖住刘洪昌。 王翠兰有早晨来这里给刘洪昌送饭的习惯。 只要把刘洪昌拦住,自己碰到王翠兰。 这亲,刘洪昌,就算是不想相,也得相。 你的媒礼我吃定了。 “早晨的你怎么不穿衣服呢?” 于莉埋怨道。 昨天晚上太黑,没看的太清楚。 毕竟太紧张了。 可是整个四合院最热闹的时刻。 可这回是看仔细了。 看看那肌肉的线条。 再看看刘洪昌的脸。 她忽然发现了刘洪昌好像比之前变大。 这是真的吗? 男人不应该越老越小吗? 怎么还来个逆生长? 于莉一时间看傻眼。 不自主的就跟自己的老公对比一下。 阎解成几乎可以用枯瘦如柴来形容。 因为小时候吃不太饱,整个人有些营养不良。 身材干巴巴的。 再看看刘洪昌,有血有肉,有鸡肉。 还充满力量。 于莉到自己也有满腹精轮的时候。 那两个人尴尬的不知如何的时候,外面传来脚步声。 于莉惊慌失措的道:“你傻站着干嘛?还不快点穿衣服。” 刘洪昌也没有废话,赶紧穿衣服。 在这年头搞破鞋那也是一件大事儿。 弄不好都要进去。 刘洪昌刚刚穿好衣服,房门被人推开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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