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打掉,这是什么意思? 难不成是打胎? 不应该啊! 刘洪昌今年30岁。 那个时候帝都还不算特别安宁。 这么一说也情有可原。 没想到刘洪昌还有这样的一幕。 于海棠看着刘洪昌,突然想起了一句话: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不堪回首的秘密。 “你还不走,等着留下吃饭吗?” “呃?我,我这就走。” 于海棠恋恋不舍地看了眼芝麻酱,咽了咽唾沫,对刘洪昌道:“你都,你都这把年纪了,还。还非要娶雨水吗?” “我都这把年纪了,你为什么还来跟我相亲?” 刘洪昌放下书,道:“就是abc一起玩出去玩儿,只有ac羊回来,b羊死了。” “b羊为什么就死了?” 于海棠还不明白b羊为什么死了? 其实她的大脑还停留在金黄的抹干,黄黄的芝麻酱跟绵白糖的组合。 “还用说吃,馍,干,死的。” 刘洪昌一字一顿,于海棠却羞愧的拔腿就跑了。 可她这种跑只是因为被刘洪昌说破了心思。 根本就没明白吃,馍,干的精髓? 我不就是多看了一眼,至于这样寒颤人嘛? “海棠你去哪儿了?我正说要跟你一起出去吃饭呢。” 何雨水原本正在想事儿,可忽然听到凌乱的脚步声,抬头就看到了于海棠,赶紧道。 “出去吃干嘛?我们在家吃馍干儿就行了。” 于海棠直接摆手道:“那金黄的毛干儿撒上一层厚厚的芝麻酱,然后再撒一层绵白糖,那味道才是真的绝了。” 这要求应该不过分吧? 刘洪昌是厨子,你哥原先也是厨子。 刘洪昌现在是班长,你哥以前是班长。 你们家不会连这点儿材料都没有吧? “海棠,我们还是出去吃大肉包吧!什么魔杆儿呀,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虐待你呢。走走走,馍干儿哪有大肉包好吃?” 其实何雨水这是在给傻柱留脸呢? 因为傻柱带来的调料儿什么的,全部都进了秦淮茹家里。 家里有点儿芝麻酱跟白糖。 可那都见底儿了。 “我不,我就要吃馍干儿。出去买什么大肉包,那不是浪费钱吗?于是我告诉你,该省省,该花花。” 于海棠虽然这样说,可是牙齿咬得嘎吱嘎吱响。 你不请老娘吃馍干儿,自然有人请老娘吃馍干儿。 何雨水见于海棠如此模样,知道于海棠肯定是受刺激了。 “刚才去谁家了?” “还能去谁家?不就是刘洪昌家吗?我原本是想跟他说清楚,让他不打你的主意,可……” 可没想到我被他教育一顿,还硬生生的上了堂课。 何雨水眼睛一凝,果然就是刘洪昌家。 “厨房里的袋子里有馒头,要不然你蒸两个馒头。我去上个厕所,肚子有点疼。” “好,知道你是千金小姐,不会做饭。我就是个伺候人的命。” 于海棠说着屁颠屁颠去做饭。 何雨水被迫无奈,只能去刘洪昌家借芝麻酱跟绵白糖。 何雨水打开门的时候,就看到刘洪昌正在看书,她一时之间愣在那里。 其实她心里之所以不愿意答应,其实归根结底是因为刘洪昌是个大老粗,而她是个高中生,有少女爱幻想的毛病。 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小资主义。 可她万万没想到刘洪昌竟然也爱学习,看的书还是俄文版的。 一个爱学习的人,肯定跟自己有话谈吧! 而且也爱看外国的小说,说不定也是个文青。 “Тытожелюбишьсталь?” 何雨水直接说出来小说俄文版的书名。 “-Да。” 刘洪昌脱口而出,抬起头就看到了站在门口的合议室。 何雨水长得不是特别漂亮,只不过胜在年轻时内,而且小脸瓜子属于越看越耐看的类型。 于海棠的脸给人一种高冷范儿,因为营养不良,吃不饱饭。 她的脸有一层蜡黄,甚至皮包骨,但不妨碍她的脸型好看。 “你也懂俄文?” 你跟于海棠。你们俩是同学。 于海棠不会说俄文,而你却会说。 果然同学跟同学之间差距很大。 “懂一点,没想到刘师傅你也懂俄文?” “这不是厂子里上的设备都是老大哥那来的嘛,你要是不懂一点儿,怎么看设备?” “但你不是个厨子吗?还是班长,我哥就一点儿也不懂俄文呀。” “一个不想当厂长,不想进步的厨子,一定不是好厨子。我经常给领导做饭,开小灶儿。有时候会请一些老大哥的专家来。如果你能听懂他们说的话,是不是就会给领导眼前一亮的感觉,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 换而言之就是说,所以你个傻柱永远都是厨子,现在还进了精神病院。 而我呢?成了班长。 何雨水这时候忽然觉得傻柱被赶出食堂,经常将他取而代之,不是阴谋诡计,而是人家刘洪昌愿意学习。 “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说的真好。” “雨水,你来找我。不会是为了检查一下我会不会俄文吧。” 刘洪昌看着何雨水道。 “哦,哦,不,不是。” 何雨水赶紧,道:“我这不是拿到钱了吗?所以我想跟你谈谈房租的事儿。” “这个其实也不急。” 刘洪昌纯止是看她不容易。 一个高中女同学。 虽然马上毕业了,但是还没工作呢? 怎么逼着人家给房租,不利于名声。 “我我有钱了。” 何雨水却误会了,红着脸低下头。 为什么不急着要房租? 是不是心里笃定我一定会嫁给你。 我要是嫁给你。 夫妻两个人?还还,还会要房租。 我可没有说要嫁给你。 “好吧!要是坚持给的话,我要是不要,不就是太驳你的面子了吗?” 呃? 何雨水被整的麻了。 也不是说之前不急吗? 这会儿怎么又开始要了? 难不成你刚才的话只是嘴上说说? 不是想给我留下一个深刻的好印象。 连对自己的老婆都这么抠,以后我跟你过日子会好过。 “你知道我的钱都在存折里,要不然你跟我们一起去取吧!还有,你家里有芝麻酱跟绵白糖吗?” “有。”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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