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什么日子啊?怎么有红烧肉吃?” 何文达放学回来,直接把脖子上的书包往旁边一扔,小跑着来到桌子前,伸手就要去拿红烧肉。 “什么什么日子啊。什么日子都不是,吃吃吃,就知道吃,学习怎么样?” 何文远看到何文达的模样,忍不住训斥道。 不过她并没有何止何文达的举动。 任由何文达用手抓着红烧肉就放进自己的嘴里,看着这狗崽子被烫的呲牙列队,忍不住笑出声。 何文惠也微微的一笑,不过她的笑容很快就僵住了。 因为她想起来以前的一幅场景。 以前一旦刘洪昌做了好吃的,何文远、何文达姐弟三个就跟小猴子一样围过来,也都是这样,把书包往旁边一扔,然后不洗手就开始准备吃肉。 刘洪昌就会拿着一个筷子分别打开他们的手,呵斥道:“不洗手就吃肉,脏不脏啊?而且我平时怎么教你们呢,要尊老爱幼。现在连妈都还没吃呢,你们急什么呀?赶快去洗手,然后坐在餐桌旁边等着开饭,开饭的时候大家伙儿一起吃,都有。” 这时候何文惠就会在一旁打圆场,道:“小孩子爱吃肉是人之常情嘛,他们想吃,你就先让他们吃一块儿。先解解馋,等吃饭的时候再正式吃。提前吃一口,妈不会生气的。” 何文惠说这话的时候,往往就会夹起一块肉喂给何文达。 而何文远跟何文涛就会趁刘洪昌数落自己姐姐的时候,趁机一人偷抓一块儿跑出去。 刘洪昌顾此失彼,追着姐弟俩要打的时候,何文惠又接着拦着。 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场面是何等的和谐啊! 再看看今天,已经没有了刘洪昌的身影。 小小年纪的何文达吃了一块儿,接着又抓起一块儿塞进自己的嘴里。 趁人不注意的时候又塞了一块儿,没多大功夫就吃了四五块儿。 “你个小猴子,想把这碗肉都吃了啊!家里不仅只有你,还有你哥哥文涛跟生病的姐姐,还有妈呢。以前怎么教你们的,要尊老爱幼?” 何文远看到这一幕却忍不住了,直接站起身来呵斥何文达,甚至几步走过去,提着小猴子的耳朵提到何文惠身边。 可是何文达根本顾不得辩解,一心只想吃肉。 何文惠反应过来,忍不住说道:“哎,我没事儿,既然文达想吃,你就让他吃,让他吃个够。” “姐,你不能纵容他以前那个刘洪昌在的时候……” 何文远几乎脱口而出,可说出来却觉得有些不对劲。 这回连何文达都放弃了咀嚼。 刘洪昌在的时候,姐妹三个联合起来跟刘洪昌作对。 可是现在刘洪昌跟姐姐离婚搬出去了,他们才知道日子原来过得这么艰难。 他们才知道了,原来普通人家吃窝窝头就咸菜是多么难以下咽。 他们也更明白了吃一顿肉有多不容易,所以何文达才会这么不顾及形象的狼吞虎咽。 “姐,你不能再惯着他们了。妈年纪大了,眼睛又不好,必须得多吃一点儿营养的,而你现在又生。病了也得吃点儿有营养的。何文达他们都是男子汉,少吃两块肉。没什么的。” 果然现实才是最锻炼人的。 何文远这才去广场上吹了几天笛子。 她也明白了一个道理,钱难赚,屎难吃。 也能明白刘洪昌那个时候为什么要让他们大家伙儿坐在一起吃? 最起码所有人都有得吃。 如果让何文达跟他两个半大的小子放开肚子吃。 别说这一碗红烧肉,就是再来一碗红烧肉,也不够他们俩吃的。 那三个女人吃什么? 关键的是,这三个女人有两个是病号,其中一个还是挣钱的主力。 她们如果不吃肉,对何家来说不是一件好事儿。 可刘洪昌呢? 刘洪昌那个时候基本上没怎么吃过肉。 刘鸿章的第一筷子永远是嫁给于秋花,第二筷子夹给何文惠。 接下来都不用他动筷子了。 何文远姐弟三个就会运著如飞的夹着肉吃。 刘洪昌运气好能从他们三个人的筷子下面再夹出来一块儿肉。 不过他这块肉都是给何文惠吃。 然而,何文慧根本就不吃他夹的肉,不是把他夹过来的。 这块肉夹给母亲,就是给最小的何文达。 这要是隔在几十年后,所有的网友都会知道,何文惠根本就不爱刘洪昌。 可刘洪昌竟然觉得何文慧是一个品德高尚的人,你看,我夹给她的肉,他竟然不舍得吃,不是给母亲,就是给最小的何文达,这不就是尊老爱幼吗? 像品德这么好的女人,值得我刘洪昌一生的守护。 果然在舔狗的眼里,女神的一切举动都是完美的,没有一切缺点。 然而他却忘了,这个家里只有他没吃到肉。 明明肉是他买的,也是他做的,还是他分的。 可到最后他连油腥都见不到。 更没有人想着他。 他们姓何的才是一家人? 只有于秋花偶尔想起来像夹着肉给刘洪昌。 虽然刘洪昌一次也没吃到嘴里过,可仍然感动得不行:“妈,您就别管我了,我在厂里面是给人打菜的,厂里时不时的都会改善伙食,我还缺肉吃吗?” “就是啊,妈,你就别替某人操心了,人家可是重机械厂的。厨师想吃肉,随时都能吃得饱。怎么会缺这口肉吃?” 何文远直接脱口而出。 她根本不知道她的话有多伤人。 我在工厂里吃多少?那是我的事儿。 毕竟我的工作性质就是厨师。 可我回到家里之后,我不吃肉是想让我爱的人多吃一点儿,而不是说我没有权利吃我买来的肉,我做的肉。 不过,身为舔狗的刘洪昌根本就不在意小姨子的怒怼。 他只在乎何文惠的笑容。 往往对于何文远放肆的话,只有于秋花会呵斥几声其他人都深以为然? 但于秋花也只是不痛不痒地呵斥几声,并不会有实质性的惩罚。 所有人都习惯了,可当刘洪昌不在的时候。 何文远眼睁睁地看着两个弟弟把红烧肉吃完,只留下了碗底儿的油。 “你们两个兔崽子妈还没吃呢?你们知道吗?” 我也还没吃呢? 这么馋人的红烧肉,我闻了一两个小时了,结果连一块肉都没吃,只留点儿油腥给我吗? 哎! 这两个人真是,刘洪昌走了,连点儿家教也没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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